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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經濟師是什麼?

經濟師 閱讀(3.07W)

  定義

高階經濟師是什麼?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資格考試設定兩個級別:經濟專業初級資格、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併成績合格者,獲得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合格證書。

1993年1月,人事部下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專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決定在經濟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製度。考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專業主管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1月初。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定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定考場。

  範圍

企事業單位中,凡直接從事經濟管理、生產經營管理、經濟計劃、經濟貿易、經濟監督、經濟研究、生產排程、財稅金融、開發投資、證券保險、網路商務、物資物價、資產評估、人力資源管理、房地產業、旅遊業、社會保險以及企業職工專業技術培訓教育、企業經濟法律、企業管理諮詢等崗位工作的`經濟專業人員,符合相應任職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確認或通過考試取得經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高階經濟師考試報名學歷、資歷要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近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二、碩士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4 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本專業工作20年)以上,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 ( 及相應獎項 ) 以上獲獎專案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或獲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或獲得省(部)級(包括全國性行業)以上優秀管理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