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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2017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經濟師 閱讀(1.15W)

2017年重慶經濟師考試xx時間是8月1日—8月14日。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重慶經濟師考試xx通知,歡迎閱讀。

重慶2017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

 一、經濟師xx時間

8月1日—8月14日。

 二、經濟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4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11月5日 9:00—11:0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14:00—16:00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2017年經濟(中級)考試為紙筆化考試,考試時長不變;經濟(初級)考試更改為電子化考試(計算機機考),考試時長由以往的2.5小時調整為2小時。

 三、經濟師報考條件

㈠ 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恪守職業道德。

㈡ 初級資格考試:

xx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㈢ xx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國家統一考試前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㈣ 已評聘非經濟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上面第㈢條第1款的規定,xx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㈤ 已離退人員,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條件,xx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㈥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網上xx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考後資格複審時,按照考務檔案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當年考試成績全科合格後,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

 四、xx程式和要求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xx。報考人員可直接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點選“網上xx”或登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選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xx”進入國家考試網上xx系統。

(一)考生網上註冊。報考2017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點選“網上xx”或登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選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xx”進入國家考試網上xx系統。①註冊。點選【註冊】,按照提示真實、完整、準確填寫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及郵箱地址等相關資訊(已註冊過賬號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入系統);②處理並上傳照片。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使用“照片處理工具”對自己將要上傳的照片進行預先稽核處理,只有通過“照片處理工具”處理後新生成的xx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考生上傳照片成功後方可被稽核。“照片處理工具”下載地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或重慶人事考試網()“相關下載”欄目。

(二)報考資訊提交。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xx時間內登入xx系統,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中級)考試”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電子化考試”xx入口和重慶市作為參考地。①簽訂xx承諾書。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並接受報考人員承諾書才能提交個人資訊,不符合xx條件不得xx。弄虛作假或未按照xx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②填報報考資訊。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考務檔案及報考須知,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資訊,選擇參加考試的級別、專業、科目等報考資訊;③提交xx資訊。填寫完成後,輸入驗證碼並點選【儲存】,校驗資訊無誤後再點選【確認】按鈕完成報考資訊提交。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我市不設考前現場資格稽核點,考前考試主管部門對提交的報考資訊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報考資訊前應確定本人已符合報考條件(只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才可提交資訊),報考人員簽訂誠信承諾書後,即認可所填報的報考資訊真實且符合報考條件,在考後現場資格審查環節中如發現考生考試成績合格,但不符合xx條件、提供虛假資訊或其他違紀舞弊行為,將按有關規定給予其取消考試成績、停發的處理。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xx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xx資訊確認和xx表列印。考生填報資訊、上傳照片後進行xx資訊確認,並下載列印《2017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xx表》,考生核對資訊無誤後自行留存。如確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請中止xx操作。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確認xx資訊後,須在規定時間內(8月1日─8月16日)登入xx系統,根據頁面有關提示進行網上繳費。收費標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xx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兩科共122元。

注意:繳費程式按系統中“網上支付說明”提示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xx參考。

需開具考試xx考務費收據的報考人員,請自行列印《考試xx表》並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於xx結束後90天內到我中心現場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列印准考證。網上xx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於10月30日至11月3日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點選“列印准考證”或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選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xx”進入xx系統,按照提示列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認真閱讀准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列印本人准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成績查詢。考生在考試結束後請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xx後,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列印。

(七)考後資格複審。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後資格複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要求,資格考試考後複審原則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布成績後的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對全部考試成績達到該科目試卷總分60%及以上的考生進行復審,具體事項按照“重慶人事考試網”釋出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後複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站通知或關注“重慶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接收考試有關資訊。

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複審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並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逾期和資格複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

(八)辦理。考後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可登陸重慶人事考試網()點選“通知公告”欄目,檢視領取通知,並按通知要求攜帶證件及相關資料領取。

(九)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簽發機構宣佈或者成績證明無效,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五、考場設定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定,考生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六、考試用書徵訂

(一)為方便考生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xx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在報考人員確認xx資訊後,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訂購考試用書,如需訂購可通過訂購考試用書功能,進入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以便儘早得到正版考試用書,並享受正版圖書增值服務。

(二)2017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政策法規調整情況進行了修訂。考試大綱將公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和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上。考試用書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均配套學習軟體,共32種。考試輔導用書較以往有較大修訂,內容分為全真模擬測試、同步訓練、應試指南三類,品種增加到23種。

(三)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是人社部出版集團和人社部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服務網站,也是2017年度經濟考試用書網上銷售唯一指定網站。網站售書諮詢電話:010-64962347。

七、其它有關事項

(一)2017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定《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考生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

(二)經濟(中級)為紙筆化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塗作答。經濟(中級)考試試卷設定有試卷程式碼,應試人員應考時,應認真閱讀試卷封二上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並按“注意事項”要求填塗試卷程式碼;如因漏填或錯填試卷程式碼影響考試成績,責任由應試人員本人承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行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裝置,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並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經濟(初級)為電子化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應試人員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禁止應試人員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儲存/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應試人員可提前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介面。

(三)各科目考試均採用閉卷形式。考試開始5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12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考生退場後不得再次進入考場。考生在列印准考證後,應根據所在考點交通狀況合理安排好出行時間,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誤考。

(四)考生應嚴格遵守考場規則,誠信參考。對於違紀考生,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輕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嚴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試成績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考試結束後,考試機構將對全部考生的答題資訊使用“雷同指標監測”技術進行甄別,抄襲他人答案或允許他人抄襲自己答案、違規使用通訊器材接收場外資訊等違紀違規行為會導致試卷雷同,被甄別為雷同試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生如有違紀行為,我中心將在重慶人事考試網上公佈,請違紀考生在成績公佈前上網查詢。

(五)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檔案後,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xx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