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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高階會計師 閱讀(2.37W)

會計職稱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共分初級會計、中級會計師和高階會計師職稱三個級別。那麼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是怎樣的呢?以下僅供參考!

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考場規則具體如下:

一、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採用開卷筆答方式,考生可攜帶與考試有關的相關資料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考生在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本人准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並核對考場座次表中本人姓名、准考證號是否正確,確認無誤後在該表簽名處簽名,對號入座;將准考證和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備核查。考試開始30分鐘後,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後6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退場。

三、考生嚴禁攜帶有儲存功能的計算器、行動式手提電腦進入考場,手機(手機應設定為關閉狀態)主動放在考場指定的'存放物品處。考試開始後考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和計算器。

四、考生髮現試題、答題卡分發錯誤,或者試題、答題卡字跡模糊、有褶皺和汙點等問題時,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

五、答題前,考生必須用0.5-0.7毫米黑色簽字筆在試題本和答題卡的指定位置準確填寫姓名、准考證號和座位號,在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用2B鉛筆填塗准考證號和座位號對應的資訊點。

六、答題時,考生必須使用0.5-0.7毫米黑色簽字筆答題卡的指定位置答題。考生答題不得使用塗改用品。

七、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有需要暫時離開考場必須經監考人員同意並由指定的監考人員陪同。

八、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考生應當立即停止答題,並將試題、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考生不得將考試試題、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如果考生在考試開始60分鐘後,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前交卷,也應執行本款規定。

九、考生應當尊重考場工作人員,自覺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十、考生因個人原因如坐錯座位、姓名和准考證號填寫、填塗錯誤等造成成績差錯的,後果自負。

十一、考生在考試期間違規、違紀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12號令)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