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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階經濟師關於財政的考前必看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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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階經濟師關於財政的考前必看考點

  (一)財政的職能

財政的職能是指財政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所具有的職責和功能。一般認為,財政具有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調控經濟和監督經濟良性發展的職能。

1.收入分配職能

(1)收入分配職能的含義。收入分配職能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對社會產品和國民收入的分配,這是一般意義上的分配;二是指對已經完成的各種分配的結果所出現的偏差進行糾正、調整或再分配,以實現收入分配的公平。

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懸殊是財政的固有功能,導源於分配關係,是財政本質的最直接、最具體的集中反映,分配職能乃是財政存在的直接動因。它是國家為了實現自己的積能,維持自己的存在,把財政作為一種分配手段,從社會再生產中籌集一定數量的物質資料,然後供應安排出去的客觀功能。無論從財政本質看,還是從財政產生與發展角度分析,財政天然就具有分配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的功能。如果沒有這一職能,財政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基礎。因此,我們說分配職能是財政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職能。

對比傳統體制下的財政分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分配職能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體現在分配的外延或領域、分配形式及其分配結構都有所改變,財政分配物件由較為單一的國有經濟轉向面向市場、面對各種經濟成份和各類經濟組織,分配領域較過去大為拓寬。財政支出形式由僅限於較為單一的稅收和利潤形式轉向以多種形式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財政支出結構由主要滿足生產性投資的供應轉向主要保證市場機制正常執行所必需的社會公共需要同時兼顧對國有企業的生產性投入。

(2)收入分配職能的範圍。財政在執行收入分配職能時,首先要劃分市場分配與財政分配的界限,各司其職。

①凡是屬於市場分配的範圍,如企業職工工資、企業利潤、租金收入、紅利收入、股息收入等,應由市場來進行,財政不宜直接介入,更不應替代。但對市場分配的結果,特別是個人收入的差距,財政應通過稅收等再分配手段進行調節,把收入差距縮小到社會所能接受的範圍;

②凡是屬於財政分配的範圍,財政應盡力做到公平分配。目前,一是要規範公務員工資以及由預算撥款的事業單位職工的工資;二是對醫療保健、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資金,財政應履行集中分配的職責,通過各種轉移付形式,使每個社會成員能夠享受到同等的待遇。

(3)實現收入分配職能的手段。主要有稅收、轉移支付和公共支出。

①稅收是一種強制性調節的分配形式,是財政實現收入分配與再分配的最常用的手段,特別是對高收入者有較明顯的調節作用。

②轉移支付。包括專項撥款和各種補貼、補助,是將資金直接分配給特定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有明確的受益物件和範圍,是一種直接的收入分配方式。

③公共支出。是通過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福利滿足共同需求,其受益物件範圍廣泛,可以間接提高社會整體的收入水平。

2.資源配置職能

(1)資源配置職能的含義。所謂優化資源配置,就是指通過某種經濟手段或組織方式,使資源能夠得到充分利用。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配置起基礎作用。但對一部分非市場領域,市場配置是失效的。例如公共物品和勞務具有非排他性和競爭性,是不能通過市場提供的。因此,需要有其他資源配置方式的協調和補充。在政府職能日益增強的今天,由政府運用財政手段進行資源分配就成為資源配置的一種有效補充方式。理由有三點:

一是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就是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同時財政也在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的過程中主要通過生產要素分配,參與資源配置。

二是將配置職能從分配職能中突出出來,可以顯示其重要性,更好地符合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就像將巨集觀調控職能從分配職能中突出出來是為了加強經濟協調發展一樣,這也是我們對財政職能的認識進一步加深的結果。

三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要發展“雙重(雙元)結構財政”。通過財政收支安排實現國家職能需要的任務。可見,對財政配置功能的認識、界定和概括就成為必要了。

(2)資源配置職能的範圍。財政配置資源的範圍取決於政府職能的範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發揮基礎性配置資源的作用,政府對經濟活動主要是參與、調節、引導、補充,因而財政配置的範圍主要是市場配置失效而社會又需要的公共物品和勞務方面,以及對公共資源的管理,對短缺資源的調配,對不完全競爭市場的調節等。具體而言為以下方面:

一是配置資源於社會公共部門,以提供社會所需要的包括國防、警察、環保、水利、氣象等公共產品;

二是配置應由財政承擔的部分資源於具有準公共產品性質的教育、醫療、保健等部門;

三是配置資源於具有自然壟斷傾向而導致競爭無效的行業和部門,即因存在規模效益遞增易形成壟斷,導致市場配置無效或低效的如鐵路、郵電、電力、公用煤氣、自來水等部門;

四是配置資源於基礎產業如農業、原材料、交通運輸、能源等部門以及具有風險大而難以預期收益的新興產業、技術開發等。

(3)資源配置職能的手段。要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就需要選擇適當的資源配置方式。源配置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內在配置,或叫市場配置,即社會經濟執行機制自我配置源的流向、流量和分佈,其作用特徵是自發的。

另一種是外在配置,即國家或政府通過政對經濟執行中的資源進行直接干預,通過這種干預影響資源的流向和流量,以達到合理的資源分佈狀況。財政實現資源配置職能的手段主要包括:①根據政府的職能需要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目標,確定財政收入佔國民生產總值的合理比例,保證財政具有一定的資源配置能力;②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特別是安排好各項投資性支出的規模和結構,貫徹國家的發展戰略和經濟發展規劃,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保證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的資金需要;③通過投資、發債、稅收優惠、補貼和財政貼息等手段,調節社會投資方向,扶持國家政策性投資專案,提高投資的效率;④正確處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係,既要滿足地方發展的資金需求,更要保證中央為進行巨集觀調控所必須掌握的財力,使資源的總體配置和區域配置相互銜接與協調

3.調控經濟職能

(1)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的含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市場機制的缺陷,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會出現失衡,造成經濟的波動,導致通貨膨脹、失業、經濟停滯等現象發生,需要政府進行干預和調節。財政的經濟穩定和發展職能,就是指通過財政分配對人們的生產、消費、投資等行為發生影響,使就業率、物價水平、國際收支差額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區間,達到經濟穩定和發展的目標。

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使得財政的間接調節有了更加重要的意義。財政更主要是作為一種經濟和法律手段,而不是作為行政手段,以市場為中介,對全社會範圍內的經濟執行進行調節。這就需要我們建起與市場經濟執行相適應的包括稅收、預算、國家信用、財政補貼、財政貼息等等調節手段在內的財政巨集觀調控體系來履行國家的巨集觀調控職能。

(2)市場調控與財政調控。第一,在調節總供求總量平衡的過程中市場調節能自動調

節並實現供求在總量上的平衡,但所需時間長,而且會導致經濟波動。財政調控比市場調節更直接,更穩定,見效快,效果明顯。第二,在實現總供求結構平衡方面,市場調節存在侷限性、盲目性、滯後性。而財政通過稅收、投資、補貼等手段,可以引導微觀經濟行為符合巨集觀發展目標,實現總供求在結構上的平衡。第三,在實現社會公平方面市場調節只追求效率,難以兼顧公平。而財政調節可以在巨集觀層次上,對市場調節的結果進行調節和修正。

(3)調控經濟的手段。財政可通過以下手段實現對經濟的調控:①針對經濟執行的發展情況,靈活地調整財政收支來影響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總量關係,使經濟發展保持平衡。②通過有目的、有計劃的集中性收支活動,增加基礎產業和公共設施的投資,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經濟發展。③從財政自身制度出發,建立“內在自動穩定器”。④保證科教文衛等支出的適度增長,為經濟和社會的穩定發展提供一個安定而良好的社會環境

4.監督職能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作為監督手段,是代表國家以政權行使者和國有資產所有者雙重身份來實現其監督職能的。

(1)以政權行使者身份實現監督職能。儘管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有賴於其客觀經濟基礎和市場本身的發展,但市場體系的建立,市場正常運轉規則的制定,卻不能靠市場本身,而只能靠政府。政府為了實現其監督職能就應該處於制定並監督比賽規則的專門位置。財政作為市場的監督者,在維護市場秩序,防止人為因素如壟斷對市場機制的破壞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

(2)以國有資產所有者身份實現監督職能。從資產所有者身份的角度看,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西方市場經濟的主要區別在於我國仍以公有制為主體,國家財政作為國有資產的代表者,必須對國有企業及其資產實施監督。財政監督的目標是給國有企業以方向和航向的指引,使其在市場經濟汪洋大海之中能夠按照預定目標乘風破浪前進。財政監督的重點是國有資產(本)的補償、保值、增值以及盈利分配,保證國有資產(本)能發揮方向性、壟斷性與補償性作用,促進經濟的健康發展。監督的方式主要是法制監督監督國有企業執行國家的法律和制度,規範國有企業的經營活動。

5.財政政策

(1)財政政策的含義

財政政策是政府依據客觀經濟規律制定的指導財政分配活動和處理財政關係的方針、準則和措施的總稱。

財政政策是國家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進行巨集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槓桿之一。隨著國家對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增強,財政政策日益受到重視並得到廣泛的運用。從構成上看,財政政策總體上由財政收入政策和財政支出政策兩大類組成,具體又可分為稅收政策、國債政策、投資政策、政府採購政策、補貼政策、轉移支付政策等,從而構成一個完整的財政政策體系。

(2)財政政策的目標

根據我國現階段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以及財政的職能,財政政策目標可以歸納為以

下幾個方面。

①價格穩定。作為政策目標,價格穩定包含兩個方面的意義:

第一,商品價格的穩定。這種穩定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商品價格總水平的穩定,而不是個別商品價格的穩定;二是指把價格波動控制在一定幅度內。

第二,貨幣價格的穩定,即幣值的穩定。

②充分就業。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我國就業的壓力日益增大。如果就業問題得不到很好的解決,不僅造成勞動力資源的大量閒置和浪費,而且會產生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影響社會的穩定。因此,解決就業問題、搞好再就業工程、把失業率控制在既定的幅度之內,成為各級政府高度關注的一個問題,也成為財政政策的一項重要目標。

③經濟的持續均衡增長。經濟增長是一個國家維繫生存的基本條件,因此各國政府都把經濟增長作為其經濟政策的一個目標,自然也是財政政策的目標之一。在我國,如何在資源配置中增加科技含量,如何保持經濟一定的增長速度,是財政政策制定的目標之一。

④國際收支平衡。國際收支是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與世界各國全部經濟往來所體現的貨幣收支狀況。隨著改革和對外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與外國的經濟交流日益廣泛,國內市場與國外市場的聯絡越來越密切,保持國際收支平衡成為實現我國經濟穩定發展的一個重要條件,也成為財政政策的目標之一。

  (二)財政的本質

財政,又稱國家財政,是一個歷史範疇,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財政又是一個分配範疇,是國家(政府)為了實現其職能憑藉其政治權利(公共權力)直接參與社會總產品分配的一種活動。

1.財政的基本特徵

財政的基本特徵是財政區別於其他分配範疇的屬性,主要表現為分配主體、分配物件和分配目的的不同。

(1)財政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分配主體是指分配的決定者。財政分配的主體是國家,這是因為:

①財政分配以國家為前提,國家決定著財政的存在、發展和分配範圍。非國家為主體的分配都不屬於財政分配。②在財政分配中,國家處於主動的支配地位。國家是財政分配活動的決定者和組織者,財政收入的來源和規模,財政支出的使用方向,都決定於國家實現其職能的需要。⑧財政分配依據的是國家的政治權利,有法律規定做保證,因而財政分配具有強制性和無償性的特點。

(2)財政是以社會產品為客體的分配。分配客體是指分配的物件。財政分配的物件是社會產品。但是真正能納入財政分配的只是社會產品的一部分。從財政分配的'價值形態看,主要是剩餘產品價值M,由此構成財政資金的主要內容。在特定情況下,財政分配也包括一部分勞動報酬V和一部分補償基金C.

(3)財政是以滿足國家和社會共同需要為目的的分配。財政分配的目的就是保證國家實現其職能的物質需要。在現代社會,國家利益於社會公共利益有著密切的關係,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是國家職能之所在。因此,財政分配的目的除了保證國家執行其統治職能的需要外,還包括滿足公共設施建設、文教衛生、生態環境保護等多方面的需要。

(4)財政分配的形式——包括實物、力役形式和價值形式

2.財政的本質

任何財政體現的都是一種以國家為主體的分配關係,財政與國家的關係決定了財政的本質。

國家的性質決定財政的性質。財政是與國家一同發展的,財政的性質取決於國家的性質。不同社會制度下,國家的性質不同,財政性質不同,體現的分配關係也不同。

國家的職能決定財政分配的範圍。隨著社會的發展,國家的職能在發展,財政分配的範圍也隨之逐步擴大。

我國財政的本質是:以國家為主體,為實現國家職能需要並滿足社會的共同需要,通過集中性地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一種“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分配關係。

 (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財政

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的建立並沒有改變我們的經濟制度,仍然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公有制經濟在經濟活動中居舉足輕重的地位,是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導力量。這就決定了作為全民所有制代表的國家除履行社會管理者干預經濟的職能外,還要履行資產所有者職能。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所履行的社會管理者職能和資產所有者職能構成了統一的國家經濟職能,但由國家雙重身份所決定的這雙重職能則應逐步分離。與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雙重身份所決定的雙重職能的分離相適應,在以國家為主體的統一的財政前提下,將財政劃分為公共財政和國有資產(本)管理財政並分別予以管理無疑是必要的,因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財政具有雙元結構財政的特徵。

公共財政和國有資產(本)財政是統一財政的兩個有機的組成部分,兩者具有內在統一性,因此不應完全獨立起來看待,以免割裂財政的整體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應科學地界定兩者的職能範圍,並分別實施管理,使他們各歸其位、各行其職,以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