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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報考指南

初級會計師 閱讀(2.6W)

初級會計考試的全稱是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是由財政部、人事部共同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每年考試一次,由全國統一組織、統一大綱、統一試題,統一評分標準。

2016年初級會計報考指南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又稱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製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並從2014年開始,施行無紙化分批次的方式進行考試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並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

  考試時間:

2015年度全國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將於5月16日—20日舉行。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具體時間預計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個批次)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考務日程:

(一)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時公佈本地區2015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2015年1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4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1月5日至31日,各省具體報名時間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

(三)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時公佈本地區初級資格考試准考證網上列印起止日期!(好學教育會第一時間公佈准考證列印時間)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於上述截止日期前同時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並做好防範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考試時間:2015年5月16-20日

(五)及時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佈。

  考試費用:

各級別、各地區會計職稱考試費用不相同,國中級會計職稱費用一般在40-60元/每人每科

  報名時間: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全國報名時間為2015年1月5日-31日。屆時財政部"會計行業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上報名系統將面向廣大考生開通。

2015年1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2014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為2015年1月5日至31日,各省具體時間見好學教育網

  報名流程: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定的報名地點報名。經稽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報考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姓名、身份證號、考試名稱和時間、檔案號、聯絡電話

2、原考試地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報考人員異地轉考證明"。報考人員異地轉考證明(人事部考試中心統一格式)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生姓名、檔案號、身份證號、級別、專業、通過科目名稱、年度和分數、以及上傳國家人事部考試中心電子文件檔名稱

3、本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成績查詢:

2015年成績查詢時間預計為7月份左右!大家可以參考2014年成績查詢時間

2014年10月15日前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並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佈。

  成績管理: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