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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初級會計師 閱讀(1.1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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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應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開出承兌匯票存入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保證金戶

貸:銀行存款

  2、如果用承兌匯票支付購貨款時

借:原材料(或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貸:應付票據

  3、如果用承兌匯票支付以前欠款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4、票據到期,承兌時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保證金戶

  利息收入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利息收入,包括髮放的各類貸款(銀團貸款、貿易融資、貼現和轉貼現融出資金、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與其他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同業等)之間發生資金往來業務、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實現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業務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等科目,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