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原材料是初級會計師考試的一項內容,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蒐集整理出來的有關於2018年《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原材料,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繼續關注考試網!
原材料是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經過加工改變其形態或性質並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不構成產品實體但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
原材料具體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
原材料的日常收發及結存可以採用實際成本核算,也可以採用計劃成本核算。
一、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
1.購入環節
(1)實際成本計價法下
①單貨同到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②單到貨未到
單到時:
借: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貸:在途物資
③貨到單未到
月末仍未收到單據時,材料按暫估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衝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貸:原材料
等單據到後按單貨同到進行會計處理。
④採用預付貨款方式採購材料
預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到材料並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補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發出環節
(1)用於生產經營
借: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製造費用(間接材料成本)
銷售費用(銷售環節消耗)
管理費用(行政環節消耗)
研發支出(研發環節消耗)
委託加工物資(發出加工材料)
貸:原材料
(2)用於出售
等同於銷售商品,只不過屬於“其他業務”範疇,應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核算。
二、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核算
原材料採用計劃成本核算,其本質上還是實際成本,只是將實際成本分為計劃成本和材料成本差異。設定的科目:材料採購(實際成本法下無此科目)、原材料、材料成本差異
會計處理如下:
1.按實際採購成本作如下處理
借:材料採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2.按計劃成本結轉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材料採購(計劃成本)
3.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
貸:材料採購
或反之(節約差)
4.期末結轉差異
借:生產成本等
貸:材料成本差異(結轉超支差)
借:材料成本差異(結轉節約差)
貸:生產成本等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注意】節約差異為負號,超支差異為正號。
【提示】如果企業的材料差異率各期之間是比較均衡的,也可以採用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分攤本期的材料成本差異。年度終了,應對材料成本差異率進行核實調整。
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期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期初材料成本差異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