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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銀行結算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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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銀行結算賬戶

  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1.銀行結算賬戶,是指銀行為存款人開立的辦理資金收付的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

2.銀行結算賬戶種類

(1)按存款人分為: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2)按用途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包括零餘額賬戶)、臨時存款賬戶。

【知識點】: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1、存款人應在註冊地或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異地(跨省、市、縣)開戶條件的,也可以在異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2、核准制:需要人民銀行核准的.賬戶包括: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除因註冊驗資和增資驗資開立的外)、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和QFII專用存款賬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戶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戶)。

3、備案制:符合開立一般存款賬戶、其他專用存款賬戶和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條件的,銀行應辦理開戶手續,並於開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4、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應於2個工作日內對開戶銀行報送的核準類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稽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准,頒發基本(或臨時或專用)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5、存款人開立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自正式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方可使用該賬戶辦理付款業務。但註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轉為基本存款賬戶和因借款轉存開立的一般存款賬戶除外。對於核准類銀行結算賬戶,“正式開立之日”為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的核準日期;對於非核準類銀行結算賬戶,“正式開立之日”為開戶銀行為存款人辦理開戶手續的日期。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存款人變更賬戶名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地址等其他開戶資料後,應及時向開戶銀行辦理變更手續,填寫變更銀行結算賬戶申請書。申請變更銀行結算賬戶的時間:實際情況發生變更後的5個工作日內。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存款人尚未清償其開戶銀行債務的,不得申請撤銷該銀行結算賬戶。先撤銷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餘額轉入基本存款賬戶,最後撤銷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撤銷核准類銀行結算賬戶時,應交回開戶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