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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離職需要去稅局做變更嗎

初級會計師 閱讀(1.75W)

導讀:財務人一定都明白,財務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會計人員在離職的時候必須要辦理好交接工作。這個關係到企業會計資訊的延續性、完整性和可靠性,如果不辦理好交接工作,輕則會影響到投資者等財務報告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未來經營情況做出準確判斷,重則不利於財政、稅務等政府部門的財政監督、稅收徵管及國民經濟資料統計。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會計人員離職需要去稅局做變更嗎

看到這裡,有些財務人會說,機會不等人,如果工作已經找好了,那原來的工作儘快交接一下就可以了,反正公司以後的事情和我也沒有多大關係。

  請看下面這兩個案例

1、王女士之前為A公司財務負責人,後來王女士辭職(個人原因)到了B公司擔任財務負責人,在給B公司辦理相關涉稅業務的時候,稅務人員告知辦理業務受限,並且會影響當前企業的納稅信用評級,原因為王女士之前工作的A企業因長期不申報轉為非正常戶,並且王女士辭職時並未在稅務機關辦理更換財務負責人程式導致王女士在稅務系統中一直顯示為A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於是王女士聯絡A單位攜帶相關資料辦理更換財務負責人程式,但是A企業早已不知蹤影。

2、張先生4年前在一家非常小的公司以兼職會計的'身份去做會計,公司只有幾個人,不太正規,在職期間沒有履行入職、辭職手續。張會計工作了一段時間後,就換了其他公司,但在最近,張先生被稅務部門告知,4年前的那家公司已被稅務部門非正常戶登出了,而他本人也被列入了黑名單。張先生聽說要先把公司恢復登記,再正常登出就可以了,可是,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早已經找不到了,這讓張先生非常焦急。

  看到這裡,財務朋友們有沒有出了一身冷汗?

目前,稅務系統裡法人、財務、股東的資訊正在逐步和公安、工商、銀行、勞動等部門聯網,如果被列入黑名單,社保、醫保、出入境、貸款等很多方面都會受到影響。財務人要注意,在與前公司進行離職交接時,一定要確認自己是否為公司財務負責人,如果是,務必去稅務局進行財務負責人變更,否則將影響到下一家單位的納稅信用等級!

  相關政策條款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發票資料應用防範稅收風險的指導意見》(稅總髮〔2015〕122號)檔案規定:其法人或財務負責人曾任非正常戶的法人或財務負責人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嚴格控制其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發放數量及最高開票限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檔案規定: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為d級。

有非正常戶記錄是指:在評價年度12月31日為非正常狀態。

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是指:由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在認定為非正常戶之後註冊登記或負責經營的企業。該類企業不受《信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限制,在納入納稅信用管理的當年即納入評價範圍,且直接判為d級。

  特別提醒

(1)稅務機關將對非正常戶開展定期公告並實施對非正常戶追蹤管理。

(2)國稅、地稅、工商、銀行等相關職能部門資訊共享,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3)有非正常戶記錄或者非正常戶直接責任人員將在全國範圍內無法開辦新公司、辦理相關股權轉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