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蘇泰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物件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二)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江蘇泰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
三、江蘇泰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註冊
根據省廳統一安排,全省每次考試報名前1天考生進行註冊。
四、江蘇泰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試日期
根據省廳統一安排,我市2016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一年兩次調整為四次,每季度一次。具體報名時間如下:
考試批次 | 江蘇鎮江會計從業考試報名時間 | 准考證列印日期 | 全省考試時間段 |
第一次 | 1月21日9時至1月28日17時 | 3月1日開始 | 3月10日至3月25日 |
第二次 | 4月21日9時至4月28日17時 | 6月1日開始 | 6月15日至6月30日 |
第三次 | 7月21日9時至7月28日17時 | 9月1日開始 | 9月20日至9月30日 |
第四次 | 10月20日9時至10月27日17時 | 12月1日開始 | 12月5日至12月20日 |
特別注意:考生需按我市安排選擇具體考試時間。由於考生人數未定,避免考場閒置,我市各考點的考試場次是逐一開放(即報滿後再放新的考試場次),望廣大考生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