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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從業考試《基金銷售基礎知識》重點

證券從業 閱讀(2.94W)

  第三節 證券市場執行

基金從業考試《基金銷售基礎知識》重點

  一、證券發行市場的執行

  (一)證券發行市場的定義和構成

1、證券發行市場的定義。“一級市場”“初級市場”

作用:⑴為資金需求者提供籌措資金的渠道⑵為資金供應者提供投資和獲利的機會,吸引社會暫時閒置的貨幣資金,實現儲蓄向投資轉化⑶形成資金流動的收益導向機制,促使資金流向最能生產效益的行業和企業,達到促進資源配置不斷優化的目的。

2、證券發行市場的構成:證券發行人、證券投資者和證券服務機構

  (二)我國證券發行制度和發行方式

1、證券發行制度。註冊制(實行公開管理原則)、核准制(實行實質管理原則) 我國的股票發行實行核准制

2003.12.28《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證監會(2004.2.1實施) 採用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責任體系(責任落實制和責任追究制)

2006年1月1日修訂《證券法》在發行監管方面明確了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界限;規定了證券發行前的公開披露資訊制度,強化社會工作監督;肯定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進一步發揮服務機構的市場服務職能;將證券上市核准權賦予了證券交易所,強化了證券交易所的監督職能。

 2、證券發行方式。

⑴股票發行方式。我國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採取對公眾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機構投資者配售相結合的發行方式。

①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方式。向戰略投資者配售、向參與網下配售的詢價物件配售、向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配售

②發行新股,可公開,也可非公開。

公開發行新股(不特定物件):向原股東配售股份“配股”【網上定價發行】、向不特定物件公開募集股份“增發”【上網定價發行與網下配售相結合{網下按機構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結果定價並配售,網上對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網下、網上同時累計投標詢價{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與網上對公眾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同步進行}】

非公開發行新股:上市公司採用給公開方式,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的行為。

⑵債券發行方式。定向發行【私募發行、私下發行,屬直接發行】、承購包銷【承銷團】、招標發行【標的物——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和繳款期招標;中標規則——荷蘭式招標{單一價格中標}、美式招標{多種價格中標}】

3、證券承銷方式。自銷、承銷 一般情況下,公開發行證券以承銷方式為主。

⑴包銷。全額包銷、餘額包銷

⑵代銷。超過5000萬應由承銷團承銷

  (三)我國證券發行價格的確定

1、股票發行價格。定價方式主要有協商定價方式、一般詢價方式、累計投標詢價方式以及上網競價方式等。

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與定價。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⑵上市公司發行新股的詢價與定價。

2、債券發行價格。平價發行、折價發行、溢價發行 定價方式已公開招標最為典型。

招標標的: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

價格決定方式——

以價格為標的美式招標{各自投標價格;認購價格不同}、荷蘭式招標{最低中標價格作為最後中標價格;中標價格是單一的}

以收益率為標的美式中標{各個價位上中標收益率作為中標者各自的最終中標收益率;認購成本不同}、荷蘭式招標{最高收益率作為最終收益率;所有中標者認購成本是相同的}

 二、證券交易市場的執行

  (一)證券交易方式

1、現貨交易

2、遠期交易和期貨交易

3、回購交易。具有短期融資屬性 債券回購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從性質上,可歸屬於貨幣市場

4、信用交易(融資融券交易)。保證金買空、保證金賣空 必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

2005.10《證券法》(修訂)取消證券公司不得為客戶交易融資融券的規定。

 (二)場內市場執行

  1、證券交易所。

⑴證交所的定義。 1990.11.26 上交所 1990.12.1深交所

⑵證交所的特徵①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時間②會員資格,經紀制③交易的物件限於合乎一定標準的上市證券④公開競價決定交易價格⑤具有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⑥“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⑶職能

具體:①提供證券交易的場所和設施②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③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④組織、監督證券交易⑤對會員進行監管⑥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⑦管理和公佈市場資訊⑧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職能

禁止:①以營利為目的的業務②新聞出版業③釋出對證券價格進行預測的文字和資料④為他人提供擔保⑤其他

⑷證交所的組織形式。

①組織形態。

公司制:以營利為目的,但不參與證券交易、組織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資本實行證券化、管理方式是開放型管理、實行“公示主義”

會員制:財產所有權為全體會員公有,並共同使用、自律關係、非營利性法人社團、一切交易責任由買賣雙方自負

②我國證交所的組織機構。會員大會、理事會、經理機構…

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不得由國家公務員兼任,連續任期不超過兩屆

⑸證交所的運作系統:交易系統、結算系統、資訊系統、監察系統

  2、證券交易的原則和規則

⑴證券交易的原則。公開{資訊公開原則}、公平{平等機會}、公正

⑵證券交易的承銷及規則

①開戶階段。

②委託階段。正確填寫委託單或輸入委託指令是投資決策得以實施和保護投資者權益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