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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章節講義「第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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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複習我們可以參考以往的考點有針對性地練習,這樣才能在考試中得心應手。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章節講義【第三講】,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章節講義「第三講」

  1.2.4農村金融機構

1.組成: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2.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

時間

事件

新中國成立初—1957年底

全國成立由農民“自願入股”的農村信用社8.8萬多個,絕大部分地區實現了“一鄉一社”

20世紀70年代

將信用社先交給中國人民銀行、後交給中國農業銀行管理,實際上走了“官辦”的道路。

1984年

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

1996年

決定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

2000年7月

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在江蘇開展

2001年11月29日

第一家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張家港市農村商業銀行正式成立

2003年4月8日

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寧波鄞州農村合作銀行成立

截止2006年底

全國共批准13家農村商業銀行、80家農村合作銀行開業

附註:農村商業銀行與農村合作銀行的區別?

對比專案

農村商業銀行

農村合作銀行

組成

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

設立地區

城鄉一體化程度高,農業比重低,對支農服務要求較少

在遵循合作制原則基礎上,吸收股份制運作機制,實行股份合作制。

股權設定

股本劃分為等額股份,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股權分為資格股、投資股兩種,資格股實行一人一票,投資股每增加一定額度就相應增加一個投票權。

法人治理

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同時設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權力機構是股東代表大會,股東代表由股東選舉產生,同時設定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

3.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

2007年1月29日,銀監會發布並正式開始施行《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

村鎮銀行: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

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鄉鎮、行政村村民、農村小企業自願入股的社群性銀行機構

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資金來源:社員存款、社會捐贈、融入資金

對比

專案

村鎮銀行

農村資金互助社

資金

來源

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可吸收公眾存款。

由鄉(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願入股組成。可吸收社員存款、接受社會捐贈資金和從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

設立

方式

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社群互助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資金

運用

發放短、中、長期貸款

發放社員貸款,確有富餘的可存放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購買國債、金融債券。

可辦理銀行各類業務

可辦理結算、代理業務

可向公眾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及辦理各項業務

不得向非社員吸收存款、放貸款及辦理其他金融業務,不得以該社資產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1.2.5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批設時間:2006年12月31日

掛牌時間:2007年3月20日

組建基礎:郵政儲蓄

市場定位:充分依託和發揮網路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以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為主,為城市社群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支援新農村建設

  1.2.6外資銀行

第一家外資銀行代表處:1979日本輸出入銀行北京代表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兩個條例2006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外資銀行分類: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營業性機構)、外國銀行代表處。

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統稱為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

機構

經營範圍

外商獨資銀行

中外合資銀行

可以經營部分或全部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

外國銀行分行

可經營部分或全部外匯業務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業務。

  1.2.7非銀行金融機構

機構名稱

事件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1999成立,包括信達、長城、東方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目前已完成政策性不良資產的`處置任務,正在探索實行股份制改造及商業化經營。

信託公司

1979年,新中國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成立。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信託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了信託公司所應遵守的規範。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2004年7月27日修訂後實施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它是一種完全屬於集團內部的金融機構,服務物件僅限於企業集團成員。

金融租賃公司

2007年3月1日施行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它是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汽車金融公司

2003年10月3日起施行了《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為中國境內的汽車購買者及銷售者提供貸款的非銀行金融企業法人。

貨幣經紀公司

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通過電子技術或其他手段,專門從事促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