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銀行往來情況監控
與銀行往來異常現象包括:
1.借款人在銀行的存款有較大幅度下降;
2.在多家銀行開戶(開戶數超過經營需要);
3.對短期貸款依賴較多,要求貸款展期;
4.還款來源沒有落實或還款資金主要為非銷售回款;
5.貸款超出了借款人的合理支付能力;
6.借款人有抽逃資金的現象,同時仍在申請新增貸款;
7.借款人在資金回籠,在還款期限未到的情況挪作他用,增加貸款風險。
擔保管理
1.保證人管理;
銀行應特別注意保證的有效性,並在保證期內想保證主張權利。對保證人的管理主要包括:
(1)審查保證人的資格;【保證人性質的變化會導致保證資格的喪失;】
(2)分析保證人的保證實力;
(3)瞭解保證人的保證意願。
2.抵(押)品管理;
檢查的`內容主要有:
(1)抵押品價值的變化情況;
(2)抵押品是否被妥善保管;
(3)抵押品有否被變賣出售或部分被變賣出售的行為;
(4)抵押品保險到期後有沒有及時續投保險;
(5)抵押品有否被轉移至不利於銀行監控的地方。
3.擔保的補充機制;
(1)追加擔保品,確保抵押權益;
(2)追加保證人。
風險預警
1.風險預警程式;
(1)信用資訊的收集和傳遞;
(2)風險分析;
(3)風險處置;【又分為預控性處置和全面性處置】
(4)後評價。
2.風險預警方法;
(1)黑色預警法;
【不引進警兆自變數,只考察警素指標的時間序列變化規律,即迴圈波動特徵。】我國農業大體上5 年左右一個週期,工業3 年左右。
(2)藍色預警法;
指數預警法,及利用警兆指標合成的風險指數進行預警;應用最廣的是擴散指數,指數大於0.5 時,表示警兆指標中有超過半數出於上升,風險整體呈上升趨勢。統計預警法,是對警兆與警素之間的關係進行相關性分析。
(3)紅色預警法;
該方法重視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
3.風險預警指標體系;
(1)有關財務狀況的預警訊號;
(2)有關經營者的訊號;
(3)有關經營狀況的訊號。
4.風險預警的處置;
(1)列入重點觀察名單;
(2)要求客戶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3)要求增加擔保措施;
(4)暫停發放新貸款或收回已發放的授信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