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社會工作者>

關於2017年福建省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

社會工作者 閱讀(3.09W)

【提要】福建社會工作者社會資訊 : 2017年福建省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

關於2017年福建省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

2017福建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

2017福建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目前暫未公佈,由於每年報考條件基本相同,考生可參考2016報考條件。

2016福建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憲法、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並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後,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根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國人部發[2006]71號)和《關於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規定報名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