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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與社會工作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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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通常是由國家或社會為立法或政策範圍內的所有物件普遍提供在一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礎上儘可能提高生活質量的資金和服務的社會保障制度。下面由小編為大家分享民政工作與社會工作基本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民政工作與社會工作基本知識

1、民政工作:“三個一部分”即政權建設的一部分、社會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

2、古代中國的福利思想:⑴儒家的“民本”、“仁政”和“大同”思想⑵墨家的“兼愛”思想⑶道家的“無為”思想

3、社會福利:通常是由國家或社會為立法或政策範圍內的所有物件普遍提供在一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礎上儘可能提高生活質量的資金和服務的社會保障制度。

4、中國社會福利制度分為:職業福利和社會福利

5、中國社會福利制度改革趨勢:企業在轉變經營機制的過程中,要改變過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背上的“辦社會”的沉重包袱,要將這部分社會福利服務推向社會。政府在轉變職能的過程中,也要改變過去“包辦”社會福利的做法,讓社會承擔更多的社會福利服務的責任。這樣,就形成了中國社會福利服務的四個支撐點:一是政府;二是企業;三是社群,尤其是基層社群;四是社團,特別是非政府的社會福利服務(社會工作)和慈善機構

6、中國社會發展中民政部門發揮的作用:⑴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實現社會民主進步⑵廣泛提供社會服務,保證改革順利進行⑶實施社會行政管理,促進社會良性執行⑷協調軍政軍民關係,促進鞏固國防建設

7、民政工作中的社會工作理論基礎:⑴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①既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尊重和滿足,又強調個人對社會的責任和貢獻②既強調法律和政治上的平等,又強調經濟和社會的平等⑵人的需要和分配、再分配理論①自然需要②社會需要③一般需要或經濟需要④精神需要⑶社會福利社會化

8、社會工作的民政模式特點:⑴民政部門有一個從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區(自治州、地級市)、縣(自治縣、縣級市)、鄉鎮(街道)直至村、居民委員會的遍佈全國的行政網路和從上到下的資訊渠道⑵建國以來,民政系統由於其職責所在,對於負面的社會狀況關注尤甚,與基層、社會貧弱群體也有著一種特殊的聯絡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進入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劇烈變化時期,民政部門面臨的社會問題也劇增⑷民政部門各項重大的改革措施和社會政策的出臺,要經過黨中央、國務院或全國人大的批准,同時也要依靠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支援⑸基層政權和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是民政部門的職責之一,因此,它與基層社群有著天然聯絡。

9、民政部門的組織結構及其與社會工作的聯絡:⑴與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直接相關的民政職能機構①民間組織管理局②優撫安置局③救災救濟司④最低生活保障司⑤基層政權和社群建設司⑥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⑵與社會福利、社會工作間接相關的民政職能機構①財務和機關事物司②外事司③辦公廳

10、民政部門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⑴社會福利服務⑵救災救濟⑶優撫安置⑷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⑸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社會救助管理

11、社會福利事業:是指政府和社會對特定的社會福利物件提供的、旨在滿足他們基本生活需求的供養型社會福利服務,主要包括由縣以上政府部門興辦的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以及由社群創辦的敬老院

12、我國社會福利事業的發展階段劃分:⑴建國時期。當時的社會福利事業是與社會救濟緊密聯絡在一起的,主要為解決戰爭時期遺留下來流亡和無依無靠人員的生活安置問題。⑵從20世紀50年代末開始到改革開放以前。這時社會福利事業從社會救濟中分化出來,獨立形成以無家可歸、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老人、兒童和殘疾人為主要服務物件(簡稱三無物件)的工作體系⑶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至今,民政部在改革中提出了“社會福利社會辦”的新思路,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大力提倡由社群來辦福利事業,二是已有的福利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

13、國家辦的社會福利事業單位主要收養“三無”人員,主要內容是:⑴對老任以養為主,妥善安排他們的生活,適當開展一些文娛活動和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以豐富生活內容,增進身心健康⑵對學齡兒童是教養結合,使他們德智體全面發展,至少要讓他們接受中等教育,有培養前途的應該讓他們深造⑶對嬰幼兒以保育為主,使他們健康成長對智力健全但肢體殘疾的,是養治教相結合,儘可能給予矯治和康復;對智力發育不健全的,要儘可能訓練他們的生活自理能力⑷對精神病人是養治結合,通過藥物治療和適當參加勞動和文娛、教育活動,進行綜合治療。

14、社會福利企業:是指政府和社會為安置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而提供的社會福利服務。社會福利企業可從事工業商業或服務業等方面的生產經營並享受稅收優待。

15、城市社群服務:是指在政府的倡導下,以一定層次的城市社群組織為主體和依託,以自助—互助的廣泛的群眾參與為基礎,既突出重點物件,又面向全體社會成員的,以服務設施和服務專案來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社會福利服務。

16、目前“五保”供養方式:⑴網路供養。是以鄉鎮敬老院為五保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全鄉鎮的五保工作⑵統供分養。以鄉鎮或村統一制定供養標準,統一籌集分配供養款物。五保物件則是在原有家中生活,村中有保護服務組提供日常的生活服務⑶承包供養。由五保物件與其親屬或鄰居自願協商,簽訂供養協議或遺贈協議,在建立了供養關係後,供養者承擔全面供養的義務⑷集中供養。由鄉鎮村或個體經營者舉辦敬老院、福利院等,院內集中供養五保物件⑸合作養老保險付諸供養。

17、扶貧:是指對農村中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能力的貧困戶,從政策、資金、物資、技術、資訊等方面給予扶持,旨在使其通過生產經營活動擺脫貧困的社會救助。

18、民政部門的扶貧方式:⑴資金扶持⑵政策和思想扶持⑶科技和資訊扶持⑷相應的配套措施有:組織扶貧經濟實體,建立幹部保護扶貧責任制,資金由無償扶持改為有償扶持,建立扶貧週轉基金,多渠道擴大扶貧資金來源等。

19、社會救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撥款,依法對特定的社會救助物件按規定向他們提供的社會援助。分為定期定量救濟和臨時救濟兩種。

20、享受定期定量救濟的物件是:城鎮中的“三無”人員和部分農村五保物件;符合救濟條件的退職職工;符合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檔案規定的需要特別給予救濟的人員。

21、民政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優撫工作包括:⑴國家撫卹⑵政府補助⑶群眾優待⑷退伍軍人接收安置⑸軍隊離退休人員接受安置⑹優撫事業單位管理

22、現行的優撫安置法規有以下規定:⑴優撫工作的物件包括:革命烈士家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革命傷殘軍人、現役軍人家屬、復員退伍軍人和其他特別物件。安置工作的物件是當年的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⑵各類優撫物件可以根據法定的條件享受國家撫卹(包括死亡撫卹和傷殘撫卹)、政府補助(包括定期定量補助和臨時補助)和群眾優待(包括現金優待和社會服務)。⑶復員退伍軍人主要是幫助他們解決就業和生產中的困難和問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安置主要是妥善安排他們的生活以使他們安度晚年。

23、民政部門中的社會工作的發展:⑴促進社會政策的發展完善①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的程序②推進自然災害應急體系建設③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完善④建立健全法規制度⑵指導和管理民間社會福利社團

24、進一步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的措施:⑴積極探索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的辦法,研究“民辦公助”、“公辦民營”辦法,加快福利事業單位和福利企業改革步伐⑵組織實施為孤殘兒童實行康復手術的“明天計劃”⑶加強福利彩票發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