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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普通話水平測試個人報名須知

普通話考試 閱讀(2.57W)

2017年普通話水平測試個人報名有什麼注意事項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分享最新普通話考試最新個人報名須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普通話水平測試個人報名須知

  普通話水平測試個人報名須知

  一、接受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的人員為:

1、教師和申請教師資格的人員;

2、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

3、影視話劇演員;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5、師範類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影視話劇表演專業以及其他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學生(包括在高等學校註冊的港澳臺學生和外國留學生);

6、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應該接受測試的人員;

7、自願申請接受測試社會其他人員。

  二、普通話水平測試方式有二種方式:

1、現場測試:測試員現場面對面測試,當場評分當日發證;

2、計算機輔助測試:應試人上機錄音測試,現場不評分不發證,由測試員依據錄音進行評分,經中心複核後發證。

  三、報名時須出示身份證(十八歲以下出示學生證)。

  四、報名時須攜帶1寸報名照2張。報名照將貼在《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上,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不能有汙損或有印章痕跡。

  五、報名時應閱讀《普通話水平測試個人報名須知》,並按要求填寫報名單上的各項內容,不得有遺漏。因內容填寫不正確而造成的.後果由報名者負責。

  六、報名時,應按物價部門的規定交納測試費90元、證書工本費5元。同時,可選購測試相關資料:《普通話水平測試手冊》(23元)、朗讀音帶(23元)、字詞音帶(23元)、樣卷(10元)、網上學習卡(50元)

  七、應試者領取准考證後,應重點核對以下內容:姓名(與身份證保持一致)、身份證編號、測試日期、應試報到時間。若有差錯,應試人須於測試日10天前與發證單位聯絡,及時申請更正,否則,因准考證資訊有誤而引起的後果,由應試者本人承擔。

  八、報名一經確認(開具發票),不得更改應試時間。在規定的應試時間未參加測試的,視作自動放棄,測試費不予退還。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的應試時間接受測試的,需憑醫院或單位證明提前10天與報名點聯絡。

  九、應試者不能在市普通話測試中心和市普通話測試中心指定的區(縣)、高校等測試站(點)重複報名。發現重複報名的,則取消一處報名份額,測試費不予退還。

  十、再次要求接受測試的,必須與前一次接受測試的時間間隔滿3個月以上。否則,一經電腦查出,取消本次測試資格,並不予退還測試費。

  十一、本須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如有與本須知相牴觸的其他規定,一律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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