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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私募股權投資》考點:盡職調查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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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盡職調查,又稱審慎性調查(Due Diligence),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對目標企業的一切與本次投資相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

基金《私募股權投資》考點:盡職調查目的-方法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盡職調查的目的有三方面:價值發現、風險發現和投資可行性分析。

(1)價值發現:盡職調查的作用除了驗證過去財務業績的真實性外,更重要的在於預測企業未來的業務和財務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對企業進行估值。根據盡職調查所發現的風險,投資人可以對目標公司作出進一步估值調整,得出符合目標企業實際價值的估值結果。

(2)風險發現:基金管理人需要收集充分的資訊,全面識別投資風險,評估風險大小並提出風險應對的方案。企業經營風險、股權瑕疵、或然債務、法律訴訟、環保問題以及監管問題都是考察的內容。最終在交易檔案中可以通過陳述和保證、違約條款、交割前義務、交割後承諾等進行風險和責任的`分擔。

(3)投資可行性分析:盡職調查還有助於交易各方瞭解投資的可操作性並幫助各方確定交易的時間表。

  (二)盡職調查的範圍

盡職調查主要可以分為業務、財務和法律三大部分。

  (1)業務盡職調查

涵蓋了企業商業運作中涉及的各種事項,包括市場分析、競爭地位、客戶關係、定價能力、供應鏈、環保和監管等問題。

  (2)財務盡職調查

涵蓋企業的歷史經營業績、未來盈利預測、現金流、營運資金、融資結構、資本性開支以及財務風險敏感度分析等內容。與一般財務審計以驗證企業財務報值。因此,財務盡職調查更多使用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分析工具。

  (3)法律盡職調查

一般是律師基於企業所提供的法律檔案完成的,其內容一般涵蓋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狀況、土地和房屋產權、稅收待遇、資產抵押或擔保、訴訟、商業合同、智慧財產權、員工僱傭情況、社會保險以及關聯交易事項。法律盡職調查的作用是幫助基金管理人全面地評估企業資產和業務的合規性以及潛在的法律風險。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盡職調查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制訂調查計劃、調查及收集資料、起草盡職調查報告與風險控制報告、進行內部複核、設計投資方案等幾個階段。

最為重要的部分為資料收集與分析。收集資料的渠道主要包括審閱檔案、外部資訊、訪談、現場調查、內部溝通。收集資料之後,盡職調查團隊還要驗證其可信程度,評估其重要性,最終形成盡職調查報告與風險控制報告,供投資決策委員會決策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