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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科目三路考技巧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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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技巧:

駕照科目三路考技巧及注意事項

考試的時候對考官態度一定要好一點:跟考官治氣,學員永遠得不到好處賺不到便宜——不要跟自己的前途(錢途)過不去。

  離合和剎車的使用:

離合靈活使用,什麼速度就用什麼檔位。道路行駛中剎車時,為保持動力,可以不踩離合。但停車時,應踩離合再踩剎。車速越低,發動機越容易熄火,所以低速剎車一定要踩離合。離合和剎車應平和輕踩,離合要踩到底(起步後忌半踩離合),剎車要踩適宜(停車前忌滿踩剎車)。

 方向盤的使用:

放鬆持盤,輕輕轉盤,轉盤的程度應根據車頭和道路的匹合狀態來選擇,速度越快越不宜急轉方向盤

油門的.使用: 平和輕踩即可,切忌點踩。

會車行駛方法: 對車行駛的道路寬度不夠時,應借道讓對車行駛。

被超車行駛方法: 超車車輛與反向行駛會車車輛有可能碰撞時,應減速讓超車車輛快速通過。

個人體會:開車切記——輕,緩,慢,細。

針對開車(非針對考試)的幾個忠告:

1.開車不要雙手拿盤(左右手力量不一樣,長時間容易偏向,且變速桿需要控制)。

2.不要跟在寶馬賓士,的士巴士的後面(前者撞了賠不起,後者總是急停急轉)。

3.莫喝酒,有好處。 4.慢一點,沒害處。

5.車輛行駛時發生爆胎情況一定要冷靜,穩住方向盤,點踩剎車。

  路考評分標準一、上車準備

1、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狀況,不合格;

2、開啟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路考評分標準二、起步

1、制動氣壓不足起步(適合大車),不合格;

2、車門未關閉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過後視鏡並向左方側頭,觀察左、後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4、啟動發動機時,變速器操縱桿未置於空擋(或者P擋),扣10分;

5、發動機啟動後,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扣10分;

6、不鬆駐車制動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況複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扣10分;

9、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扣5分;

10、啟動發動機前,不調整駕駛座椅、後視鏡、檢查儀表,扣5分。

  路考評分標準三、變更車道

1、變更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道路交通情況,不合格;

2、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連續變更兩條以上車道,不合格。

  路考評分標準四、直線行駛

1、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動狀態,不合格;

2、遇前車制動時不採取減速措施,不合格;

3、超過20秒不通過後視鏡觀察後方交通情況,扣10分;

4、不瞭解車輛行駛速度,扣10分;

5、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採取減速措施,扣10分。

  路考評分標準五、掉頭

1、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不合格;

2、掉頭地點選擇不當,不合格;

3、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路考評分標準六、通過路口

1、通過路口前未減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過路口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3、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或未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側、後交通情況,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不合格;

5、不按規定避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不合格;

6、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不合格。

  路考評分標準七、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和公共汽車站

1、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不合格;

2、不按規定減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合格。

  路考評分標準八、超車

1、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3、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4、超車後急轉向駛回本車道,妨礙被超車輛正常行駛,不合格;

5、從右側超車,不合格;

6、當後車發出超車訊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扣10分。

  路考評分標準九、會車

1、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並與其他車輛、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不合格;

2、會車困難時不讓行,不合格;

3、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相對方向來車,不合格。

  路考評分標準十、靠邊停車

1、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右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2、停車後,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不合格;

3、停車後,在車內開門前不側頭觀察側後方和左側交通情況,不合格;

4、停車後,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釐米,扣20分;

5、停車後,未拉緊駐車制動器,扣20分;

6、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鬆行車制動踏板,扣10分;

7、下車後不關車門,扣10分;

8、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扣5分;

9、夜間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警示燈,扣5分。

  路考評分標準十一、夜間行駛

1、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3、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4、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轉彎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6、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7、對低能見度道路情況判斷差,不合格;

8、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