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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和條件

駕照考試 閱讀(1.71W)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下面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各位司機朋友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和條件

  一、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

  第一節 機動車駕駛證

第七條 機動車駕駛證記載和簽註以下內容:

(一)機動車駕駛人資訊: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住址、身份證明號碼(機動車駕駛證號碼)、照片;

(二)車輛管理所簽註內容: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代號、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發機關印章、檔案編號。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准予駕駛的車型順序依次分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附件1)。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分為六年、十年和長期。

第十條 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

  第二節 申請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年齡條件:

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70週歲以下;

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在18週歲以上,60週歲以下;

3、申請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21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4、申請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在24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5、申請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在26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二)身體條件:

1、身高: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5釐米以上。申請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身高為150釐米以上;

2、視力: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無紅綠色盲;

4、聽力:兩耳分別距音叉50釐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裝置能夠達到以上條件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5、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6、下肢: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釐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7、軀幹、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五)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機械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第十四條 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兩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

在暫住地可以申請增加的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增加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

(一)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四)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