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駕校方面收到的'通知,科目三新新增的評判標準包括6個方面,採訪了駕校、教練,在解讀新評判標準的同時,也提醒相關注意事項。
新規1:打轉向燈時,10秒內必須回燈,否則直接不合格。
提醒:關於轉向燈要注意兩點:一是忘打轉向燈,一次扣10分(科目三90分及格);二是10秒內沒及時回燈或者打錯轉向燈,直接不及格。
新規2:車輛熄火後,必須將擋位回至空擋再點火,否則直接不合格。
提醒:如果只是熄火,扣10分;如果沒有回空擋再點火,直接不合格。
新規3:行駛過程中,如果當前車速未達到下一擋位時,將擋位強行掛入(掛錯擋),一次扣10分。
提醒:這項規定主要是考察考生對擋位、車速的控制能力。
新規4:當系統報超車時,開啟左轉向燈,並在10秒內回燈。
提醒:這項規定同樣考察轉向燈的使用,要求10秒內必須回燈。
新規5:考試時,只有在擋位掛入、離合器全部鬆開後,才開始計算當前擋位的行駛里程數。
提醒:科目三要求三擋行駛路程須達300米、四擋達150米(但四擋里程可替代三擋)。換擋後須在60秒內鬆開離合器,這樣才開始計算公里數(全程公里數可累加)。
新規6:靠邊停車時,進黃線以後不能停車。
提醒:在靠邊停車考試專案中,黃線與停車位之間的距離約10米。以往車輛進黃線後,可停車再向右駛入。新規則不允許停車,要求直接駛入停車位。如果停車,扣10分;壓右邊緣的白色實線,直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