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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7上半年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教師資格 閱讀(3.26W)

浙江省2017年上半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為1月13日-16日,想要參加考試的考生們,你們知道有哪些報名條件嗎?以下是本站小編搜尋整理的關於浙江省2017上半年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供參考閱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浙江省2017上半年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浙江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

  一、考試物件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範類專業學生(含全省統一計劃招收的國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後,即2012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類專業學生(含“專升本”師範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國小教師資格須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並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後,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國小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須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學籍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調整高校在校師範生首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時間的通知》(浙教辦師[2015]96號),“從2016年上半年開始,我省高校在校師範生首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時間調整為本專科生畢業前的第三學期。高校非師範專業在校生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時間不變,仍為畢業班。”

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成績,只是認定教師資格的一個必要條件,學歷層次、所學專業、身體條件等都是認定教師資格的重要條件,因此,有可能影響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建議謹慎報考。

以上是2017年上半年浙江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請各位考生知悉。

  【拓展閱讀】2017上半年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大綱

  筆試考試大綱分為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階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