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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導遊資格證報名條件

導遊證 閱讀(1.64W)

貴州位於中國西南的東南部,貴州山多,最有名的風景要屬丘陵了。下面是本站小編精心為大家整理的貴州導遊資格證的報名條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網!

貴州導遊資格證報名條件

 關於做好貴州省2016年度

  全國導遊資格考試(貴州考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旅遊局(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2016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及相關檔案要求,國家旅遊局定於2016年11月5日實施2016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現就我省2016年度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階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地址為:

(國家旅遊局wz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分為網上報名、資格稽核和交費三個環節。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於2016年7月29日9:00至8月29日20:00期間登入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有關資料。

  (二)現場資格稽核

完成網上報名後,考生需到報名口試的考點進行現場資格稽核,起止日期為8月30日8:30-9月19日17:30(節假日不開展稽核工作)。

  現場資格稽核點:

1、省直考點,省旅遊培訓中心(貴陽市延安中路貴州

省農村信用社大廈19樓(浦發銀行樓上)電話:0851—86901699、86901787);

2、貴陽考點: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貴陽市北京路350號貴陽市旅遊產業發展委員會大樓2樓“貴陽市多彩導遊服務中心”辦公室;電話:0851—85916312、85918778)。

3、貴陽地區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市(州)旅遊局(委)稽核。

現場資格稽核時,考生需提交報名資訊確認表1份、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和健康證明(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二批清理規範192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11號〕,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現場資格稽核完成後,考生相關資訊不能變更。

 (三)交費

現場資格稽核合格的考生,方可交費。交費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19日17:30(節假日不開展繳費工作)。交費完成後,報考費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6年10月26日9:00起至考試前可下載列印准考證。資格稽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列印准考證和參加考試。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

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總分100分(其中科目四佔比不少於50%),考試時間為90分鐘。科目五中文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25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考試大綱:2016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已經發布,考生可訪問國家旅遊局wz通知公告欄下載考試大綱,下載地址為:_l

  四、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考試時間:2016年11月5日
科目一、科目二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10:30-12:00
科目五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五、考試費用

按照貴州省物價、財政部門(黔價費〔2013〕100號)核定的我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導遊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費220元/人。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六、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筆試機考科目評卷由計算機系統完成,現場考試評分由現場考試評委完成。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6年12月30日12:00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七、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釋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結果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八、證書核發

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向合格考生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九、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旅遊中等職業學校導遊專業2017年畢業生可以報考,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三)已經在本省獲得中文導遊資格證書者,申請報考其他語種導遊員資格證書的考生,只需加試相應語種的科目五。

(四)國家旅遊局將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在網上報名系統首頁和國家旅遊局wz釋出有關考試和工作資訊,考生獲取有關資訊的路徑為:網上報名系統首頁和國家旅遊局wz首頁>辦事大廳>辦事指南>行政審批流程>導遊人員從業資格核准。

  十、有關要求

各市州旅遊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管理、精心組織、紮實推進考試工作,保證2016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貴州考區)工作有序開展。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導遊考試工作,接此通知後,要及時成立“導遊資格考試委員會”,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工作機制,並將成立導遊資格考試機構的通知、考生報名情況彙總表、考試工作安排及考試費用預算,於2016年9月30日前報省旅遊局審定備案。各地要在“現場導遊”口試結束一週內將“現場導遊”口試成績及導遊考試工作情況總結(加蓋公章)報省導考辦(通過機要寄送)。

(二)為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各地導考辦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指定專人負責做好考試考務工作,加強對考試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和權威性。對在考試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事件,國家旅遊局將嚴肅查處,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各地在具體組織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省導考辦反映。

  特此通知

聯 系 人:李玲、丁克斌;

聯絡地址:貴陽市中華北路242-5號;

聯絡電話:0851—86828330、86823187;

傳真:0851—86857908。

郵箱: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