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資格證>報檢員>

報檢水平測試《業務基礎》報檢員管理考點

報檢員 閱讀(1.78W)

  報檢員管理

報檢水平測試《業務基礎》報檢員管理考點

(1)《報檢員證》不得轉借、塗改。

(2)報檢員不得同時兼任兩個或兩個以上報檢單位的報檢工作。

(3)《報檢員證》的有效期為2年,延期時間以報檢員證初次註冊日期為準,兩年年審一次,有效期屆滿60日開始,報檢員應當通過網上提交資料向發證檢驗檢疫機構提出延期申請,同時提交延期申請。檢驗檢疫機構將結合日常報檢工作記錄對報檢員進行稽核。

網上延期自動稽核合格的,其《報檢員證》有效期延長2年;自動延期稽核不通過的,須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人工稽核,稽核通過的,《報檢員證》有效期延長2年。

(4)報檢員遺失《報檢員證》的,應在7日內,向發證檢驗檢疫機構遞交情況說明,並登報宣告作廢。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報檢員所屬企業應收回其《報檢員證》交當地檢驗檢疫機構,並以書面形式申請辦理《報檢員證》登出手續。

①報檢員不再從事報檢業務的;

②企業因故停止報檢業務的;

③企業解聘報檢員的;

④報檢員調往其他企業的。

(6)自理報檢單位的報檢員可以在註冊地以外的檢驗檢疫機構辦理本單位的報檢業務,並接受當地檢驗檢疫機構的管理。

(7)檢驗檢疫機構對報檢員在辦理報檢業務過程中出現的差錯或違規行為實行差錯記分管理

 ①計分方法:

A、一次記分的分值,依據差錯或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分為12分、4分、2分和1分四種

B、記分週期為一年度,滿分12分,從《報檢員證》初次發證之日起計算。一個記分週期期滿後,記分分值累計未達到12分的,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

C、在同一批次報檢業務中出現兩處或以上記分事項的,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D、登出後重新註冊或變更個人註冊資訊換髮《報檢員證》的,原記分分值繼續有效。

E、報檢員對記分有異議的,可當場或在3日內提出申訴,經檢驗檢疫機構複核,如報檢員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檢驗檢疫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取消或變更原記分。

F、記分後,報檢員應立即糾正差錯或違規行為。

②監督管理

A、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滿12分,暫停報檢資格3個月。

B、同一記分週期內,暫停報檢資格期間或期限屆滿後,被再次記滿12分的,暫停報檢資格6個月。

C、暫停報檢資格期限屆滿後,原記分分值予以清除,重新記分至該記分週期終止。

D、暫停報檢資格期間不得辦理報檢業務。由檢驗檢疫機構暫時收回《報檢員證》,無法收回的,檢驗檢疫機構將予以公告。

E、暫停報檢資格期限未滿不得辦理報檢單位變更手續,不予出具《報檢員證登出證明

F、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報檢資格,吊銷《報檢員證》

a、不如實報檢,造成嚴重後果的;

b、提供虛假合同、發票、提單等單據的;

c、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塗改檢驗檢疫通關證明、檢驗檢疫證單、印章、標誌、封識和質量認證標誌的;

d、其他違反檢驗檢疫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的。

取消報檢資格的,同時取消《報檢員資格證》,3年內不允許參加報檢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