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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興市領取造價工程師延續註冊合格證章的通知

造價工程師 閱讀(2.49W)

關於領取嘉興市2015年度造價工程師延續註冊合格證章的通知

2015年嘉興市領取造價工程師延續註冊合格證章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5年度延續註冊造價工程師的證章將於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31日發放,屆時請延續註冊合格人員憑單位介紹信到嘉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領取。

地址:嘉興市花園路616號2320辦公室

聯絡人:張文婷

聯絡電話:0573-82872141

嘉興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

201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將進行調整,考生可參考2015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①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六年。

②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四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五年。

③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三年。

④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後,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二年。

(二)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其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年年底。

(三)凡符合造價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的,且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只需要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①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②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③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四)根據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檔案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在報名時應向報名點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