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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師職業守則

室內設計師 閱讀(1.18W)
  導語:一個成熟的室內設計師必須要有藝術家的素養、工程師的嚴謹思想、旅行家的豐富閱歷和人生經驗、經營者的經營理念、財務專家的成本意識。有一位設計界的前輩講設計即思想,設計是設計師專業知識、人生閱歷、文化藝術涵養、道德品質等諸方面的綜合體現。

  一、為了加強室內設計隊伍建設,樹立室內設計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室內設計市場,促進室內裝飾行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守則。

室內設計師職業守則

  二、本守則所稱室內設計師,含室內裝飾設計師,是指運用物質技術和藝術手段,對建築物及飛機、車、船等內部空間進行室內環境設計的專業人員。

  三、室內設計師對承接的設計專案負責,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1)對室內空間進行調整和空間形象設計;(2)進行室 內裝修設計;(3)進行室內物理環境設計;(4)進行室內用品成套設施配置和室內陳設藝術設計;(5)對室內設計的實施和施工進行指導和檢查。

  四、室內設計師對社會的責任

1、遵守國家法律,執行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制定的關於建築、建材、室內裝飾裝修及質量、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標準和法規。

2、為國家建設服務,以自己的專業知識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為不斷提高人們的生活環境質量作出貢獻。

3、貫徹可持續發展的方針,以自己的專業特長維護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促進生態環境的'平衡與資源、能源的節約與再生。

4、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設計體現室內環境中的人文關懷,關注人們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人們審美意識的增強 , 讓人們感受到生活的美好與幸福。

5、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不得有與自己的專業職責及職業地位相牴觸、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應不斷進取,努力提高設計水平與工作能力。

  五、室內設計師對客戶的責任

1、應與客戶有良好的溝通,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幫助客戶合理選項,說明收費依據,儘量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維護客戶利益。

2、嚴格履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未經客戶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約定的事項。

3、要為客戶保密,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向外界洩露客戶住宅情況及所在單位組織架構、經營方針、生產方法、專業技術、經濟資訊等資料。

  六、室內設計師對同行的責任

1、不可以“免費設計”的名義進行設計競爭,也不可用削價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簡接取代其他設計師將承擔的專案,在未知會有關設計師前,亦不可接受其他設計師正在進行的工作。

2、不可毀壞同行的聲譽,對同行的設計應給予中肯和公正的評價,不應給予惡意批評。

3、不可盜用或協助客戶盜用他人設計資料,應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和勞動成果。

4、不可進行虛假宣傳,所有廣告或宣傳內容應與事實相符。

  七、室內設計師對協會的責任

凡參加中國室內裝飾協會、獲得中國室內裝飾協會頒發的《中國室內設計師資格證書》的設計師,應遵守協會章程,承諾接受本“守則”的規定,維護協會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