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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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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同时,也是我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实施“工业强市”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第一年。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十二五”安全生产良好开局,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特提出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贵阳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和要求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核心,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以工作保目标,以目标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除年”、“标准化建设年”、“本质安全年”活动,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事故“双降”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

——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10人以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8起以内。有效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降”的目标。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保持全省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一等奖,实现“十连冠”,进一步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47项重点工作:

(一)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黔府发〔2010〕13号等重要文件为抓手,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宣传国发〔2010〕23号和黔府发〔2010〕13号等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举办各种层次的专题培训,进一步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

2.组织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贵阳市第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发〔2010〕23号、黔府发〔2010〕13号、筑府发〔2010〕74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并针对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题培训,进行宣讲答疑,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

3.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对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黔府发〔2010〕13号文件精神重点工作分工方案》(黔府办函〔2010〕104号)和筑府发〔2010〕74号文件中所涉及的工作任务、责任和分工,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逐项逐条认真抓好落实,并按规定向市安委办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4.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认真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企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治理、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教育班组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5.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上限经济处罚,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实行安全资格限入。

6.建立健全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工矿商贸(煤矿除外)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委办下发督办通知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7.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切实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采取约谈或通报、召开现场会、新闻通气会等方式进行警示。用事故进行安全教育,促进安全措施落实,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加强事故查处,确保按时限和程序结案。对较大事故的查处结案要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生的事故要进行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堵塞存在的漏洞,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注重对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进行查处,推进安全责任落实。

(二)严格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9.不断加强和改进县、乡两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县、乡政府按实际工作需要,在班子中配备懂安全、会管理的专业技术型领导干部,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的工作成效。

10.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加强过程监控,严格考核奖罚兑现。要按照《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督促包保人员尽职履责,对工作不尽职、不履责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

11.要根据《贵州省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指导意见》(黔安〔2010〕4号)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全市各产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配齐监管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坚决消除监管盲点和死角,确保各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12.认真组织开展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两节”、“两会”、“五一”、 “安全生产月”、“七一”和“国庆”黄金周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全市性或区域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责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强化监管措施,继续深化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13.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完善和加强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若干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力求取得新突破。

14.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敢于碰硬,绝不手软,加强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工作,建立健全 “打两头、卡中间”工作机制,坚决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加强烟花爆竹“三合一”小作坊整治。加强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建筑施工领域违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黑工地”。加大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5.各行业、各企业要紧密联系实际,广泛开展防“三违”、反“三超”、“压事故”的活动,建立日常性工作制度,从源头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16.在“打非治违”中,切实做到“四个一律”。 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对已经停产整顿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7.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在“打非治违”行动中,要充分发挥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加强与媒体沟通,及时报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和其他渠道,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打非治违”工作格局。

(四)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8.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排查治理和消除隐患,确保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认真落实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及时复查消号。

19.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全面落实《贵州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全市已登记申报的267家企业的36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评价、评估和控制,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坚决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为事故隐患,导致事故灾难。

20.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继续深化瓦斯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对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的安全监管,督促严格执行防突规定,确保实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二是继续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关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建立健全煤矿正常退出机制,尽快实现有序退出。完成省下达煤矿关闭任务。对已公告关闭的7家煤矿坚决实施关闭,做到关死、关实。加强对已关闭矿井的巡查,严防非法开采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引发事故。三是督促在建矿井认真落实“三同时”规定,切实加快建设进度,规范建设行为,防止边施工边开采。四是继续支持大中型煤矿企业(集团)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方式整合改造和管理小煤矿,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顶板事故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抓好《贵州省水害防治规定》、《贵州省小型煤矿顶板管理实施方案》、以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经验,切实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六是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实施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分级挂牌监管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发生事故区(市、县)的安全监管,定期分析,查找和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努力提高监管效能。七是加强大矿带小矿、大矿帮扶小矿工作,督促落实帮扶措施,促进小煤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八是进一步创新煤矿安全管理思路和方法,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效能。

2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治理隐患。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管理,建立警情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事故成因、事故预警、事故黑点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警示、提示标志,打造精品设施工程。三是抓好道路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建设,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企业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四是深化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3号)精神,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矗五是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保证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又好又快建成。六是继续强化“三关一监督”,加强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维修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把好驾驶人聘用关、车辆安全技术关,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市政工程、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安全隐患,有效防治坍塌、高坠等事故。二是加强对外省市入筑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外省市企业,一律将事故情况抄报其所在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三是加强塔吊安全管理。试行建筑施工现场塔吊远程监控。

23.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一是继续加大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2015年,非煤矿山关闭不少于总数的5%。二是督促落实《贵州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切实做好严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工作,有效防范事故。三是加大对尾矿库、险库、病库隐患的治理力度,严防溃坝事故发生,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24.深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重要装置、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可靠性。二是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三是加强城市区域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城区非法、违规储存危险物品行为。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建设,以白云区、清镇市为试点,加快危化品专业市场建设,为安全集中、有序管理创造条件。四是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提升改造,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五化”(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科技化)建设。五是加强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治理,防止含氯酸钾产品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流入市常六是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整治,督促企业按工(库)房的用途、人员和药量生产,严禁改变工(库)房用途。

25.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一是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全面加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教育的“四个能力”建设。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二是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农村100户以上自然村寨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和立(销)案制度,对影响本市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核查挂牌督办和整改销案制度。四是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矗全面实施寨改、房改、灶改、水改、电改、路改“六改”工程,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幢,防治农村“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火灾。五是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深入辖区各类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六熟悉”活动,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逃生演练。六是加强消防信息库建设。实现对我市地理信息、消防重点单位信息、高层建筑、消防通道、消防栓、天然水源、危化品等信息的检索管理。

26.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一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要岗位的监管,严防群体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二是继续组织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危害申报数据库,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三是督促各区(市、县)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足专职监管人员,完善监管条件。四是督促有职业危害的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员岗位建设试点工作。五是加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组织有职业危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7.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动态监管等体系建设,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格遵守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坚决杜绝违章操作。二是进一步抓好人员集中的车站、机尝商尝宾馆、饭店等区域的重点设备及易燃有毒设备的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大型游艺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对公园、景区的大型游艺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要定期逐一排查,定期检测,发现事故隐患,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停止使用,严防隐患酿成事故。

28.继续加强农业、林业、冶金、电力、电信、旅游、民爆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努力提升本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水平。

(五)继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29.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消化吸收,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

30.加强对安全培训、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备案、颁(换)照等工作。

31.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一是继续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在非煤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深孔爆破技术、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液压锤二次破碎等先进适用技术。二是在冶金机械制造企业推广行车定位、冲压机防坠落装置。三是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班线客车都必须在2015年底前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四是在全市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五是在大型起重机械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六是在加油站推广运用阻隔防爆技术,在城区大型加油站推广双层油罐和油气回收系统;在危化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在液氯使用单位推广氯气泄漏回收处理技术。七是加强和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充分发挥技术支持作用。

32.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编制出台《贵阳市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完善区域和行业及企业应急预案,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指挥机构和平台建设,开展多层次的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33.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宣传教育体系,各区(市、县)和行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企业、安全社区、安全文化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健康的“五进”活动,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3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支持企业申请培训资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促进变招工为招生。继续实施“三项岗位”人员和企业全员培训工程,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对事故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实施强化培训。对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对煤矿安全生产包保人员和煤矿班组长等进行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知识专项培训。同时,加大对国发〔2010〕23号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培训,吃透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35.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类安全培训和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建立暂扣或吊销安全资格证名单的制度,逐步建立查询管理系统。

(七)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达标

36.继续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普遍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到2015年底前,31家煤矿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40%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完成标准化建设,60%的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20家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前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水平,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企业要积极制定达标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对于企业逾期不达标的,按照国发〔2010〕23号规定,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37.加强班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张德江副在全国煤矿班组安全建设促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从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这个基点抓起,以“白国周班组”为榜样,加强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把班组作为安全管理的“前哨”阵地,推动企业达标,夯实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矗

38.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督促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定行业安全达标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在本行业(领域)创建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导作用,逐步扩大覆盖面,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工作。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39.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这一主基调,积极创新,大胆探索。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任务考核体系,将市十大公司纳入市政府安全目标考核单位,加强重点项目安全监管,消除盲区和空白点,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二是制订《贵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的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全力。三是起草《贵阳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定》,列入立法调研项目。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四是修订《贵阳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规定》,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完善考核体系。

40.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市及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和发展,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水平。

41.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标本兼治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行为,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渠道和可靠的安全资金管理模式。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按新标准对工亡职工进行赔偿。

42. 不断开拓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新思路,新方法,鼓励更多的“亮点”涌现,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领域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九)深入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43.在安监系统继续开展以“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并与“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安全生产战线的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安全监管人员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勤奋敬业、真抓实干,以实际行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44.以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积极开展政治理论、监管执法业务的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安监执法队伍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为我市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尽好责、履好职、服好务。

45.加强依法监管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清理监管执法职权,明确职责,清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凡是能下放的坚决下放。在办理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在办理时限压缩50%的基础上能快则快。

46.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突出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队伍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

(十)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

47.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贵州省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3号)和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紧密联系实际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