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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龍江省工資扣税標準

理財規劃師 閲讀(1.01W)

導語:個人所得税率是個人所得税税額與應納税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税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2017黑龍江省工資扣税標準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了個税法修正案,將個税免徵額由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適用超額累進税率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計算公式

工資個税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税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個税免徵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税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税=全月應納税所得額*税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税。

全月應納税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税按3500元/月的起徵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税為:(5000—3500)×3%—0=45(元)

  個人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調整後,也就是2012年實行的7級超額累進個人所得税税率表

應納個人所得税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個税免徵額3500元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注:

1、本表所列含税級距與不含税級距,均為按照税法規定減除有關費用後的`所得額;

2、含税級距適用於由納税人負擔税款的工資、薪金所得;不含税級距適用於由他人(單位)代付税款的工資、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資減去社保個人繳納金額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金額後為5500元,個税計算:(5500-3500)*10%-105=95元

  計算方法

繳税=全月應納税所得額*税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税所得額=(應發工資-三險一金)-35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税

扣除標準:2011年9月份起,個税按3500元/月的起徵標準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1-20%)*20%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收入總額-財產原值-合理税費)*20%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應納税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應納税所得額*適用税率=每次收入額*20%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税法有關問題的公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八號)(以下簡稱税法)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據税法修改的相應條款,現就貫徹執行的有關具體問題公告如下:

  一、工資、薪金所得項目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的適用問題

(一)納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税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表(見附件一),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二)納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後入庫,均應適用税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二、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應納税額的計算問題

個體工商户、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投資者(合夥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後的生產經營所得,應適用税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表(見附件二)。按照税收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先計算全年應納税所得額,再計算全年應納税額。其2011年度應納税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前8個月應納税額=(全年應納税所得額×税法修改前的對應税率-速算扣除數)×8/12

後4個月應納税額=(全年應納税所得額×税法修改後的對應税率-速算扣除數)×4/12

  全年應納税額=前8個月應納税額+後4個月應納税額

納税人應在年度終了後的3個月內,按照上述方法計算2011年度應納税額,進行彙算清繳。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應納税額的計算比照本公告第二條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自2011年9月1日起執行。《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税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4〕089號)所附“税率表一”和“税率表二”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