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合約是指交易雙方簽署的在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項合約標的資產的合約。一般用現金進行結算。下面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了基金從業基金基礎知識輔導:期貨合約概述,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期貨合約概述
(一)期貨合約的概念
1.期貨合約是指交易雙方簽署的在未來某個確定的時間按確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項合約標的資產的合約。一般用現金進行結算。期貨市場的發展,大致經歷了由商品期貨到金融期貨,交易品種不斷增加,交易規模不斷擴大的過程。
2.我國期貨市場發展:
(1)我國期貨市場始於20世紀90年代。
(2)2006年9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正式成立。
(3)2010年4月,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滬深300指數期貨。
(4)2013年9月6日,首批3個5年期國債期貨合約正式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推出。
(二)期貨合約的要素
1.期貨品種:通常分為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兩種。
2.交易單位
交易單位也稱合約規模,是指在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每一份期貨合約上所規定的`交易數量。
3.最小變動單位
最小變動單位是指在期貨交易所公開竟價過程中,某一商品報價單位在每一次報價時所允許的最小价格變動量。
4.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也稱為每日漲跌停板制度。
5.合約月份
合約月份是指期貨合約到期交收實物的月份。金融期貨交割月份都定為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
6.交易時間
一般每週營業日5天,週六、週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一般每個交易日分為兩盤,即上午盤和下午盤。
7.最後交易日
最後交易日是指期貨合約在合約月份中可以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
8.交割等級
交割等級是指由交易所統一規定的標的資產的質量等級。在進行期貨交易時,交易雙方沒有必要對標的資產的質量等級進行協商,發生實物交割時按期貨合約規定的標準質量等級進行交割。用替代品進行實物交割時,價格需要升水或貼水。
9.其他交割條款
包括交割日、交割方式和交割地點等。
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條款:
交易品種 | 滬深300指數 | 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 | 上午:9:15—11:30 下午:13:00—15:00 |
交易單位 | 每點300元 | 最後交易日 | 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週五,遇法定假日順延(非完整週) |
報價單位 | 指數點 | 交割日期 | 同最後交易日 |
最小變動價位 | 0.2指數點 | 最低交易保證金 | 合約價值的8% |
漲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 | 交割方式 | 現金交割 |
合約月份 | 當月、下月及隨後兩個季月 | 交易代碼 | IF |
交易時間 | 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 上市交易所 |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 |
(三)期貨市場的交易制度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其所買入或者賣出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交納資金,這個比例通常在5%~10%,國際上各期貨交易所保證金分為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初始保證金是初次合約成交時應交納的保證金,相當於我國的交易保證金或保證金;維持保證金是在價格朝買入合約不利方向變動時,初始保證金餘額須達到的最低水平。低於維持保證金交易所應通知客户追加保證金。
2.盯市制度
盯市是期貨交易最大的特徵,又稱為“逐日結算”,即在每個營業日的交易停止以後,成交的經紀人之間不直接進行現金結算,而是將所有清算事務都交由清算機構辦理。
3.對衝平倉制度
無論投資者的初始交易是買入還是賣出期貨合約,都把這一行為稱為開倉;無論投資者持有多頭頭寸還是空頭頭寸,都把這一行為稱為持倉。對衝平倉是指若持倉者在到期日之前買賣與自己合約品種、數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貨。投資者期貨交易具實物交割的比例很小,一般只有1%~3%。
4.交割制度
交割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結算兩種形式。有些金融期貨合約的標的資產不方便或不可能進行有形交割,只能以現金結算。如股票指數期貨。
(四)期貨市場的基本功能
1.風險管理
2.價格發現
3.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