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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企業信息管理師 閲讀(1.08W)

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資人都是一個,看似比較相近。但是,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是非常大的。下面一起和小編來看看吧!

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

  1、含義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股東的有限責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資人為一人,由投資人獨資經營,但投資人對公司債務僅負有限責任。我國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出資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資設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國公司法上的國有獨資公司也屬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只是其股東地位特殊而已。

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公司都是一個主體出資建立的企業,但兩者性質是完全不同的,體現在:

  2、出資人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資設立,還可以由國家出資設立。

  3、主體資格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屬於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一人公司作為公司的一種,是企業法人,在公司成立時取得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一人公司的投資人(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即負有限責任。

  5、註冊資本要求不同

對個人獨資企業,法律並先最低註冊資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註冊資本的要求,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其最低註冊資本為10萬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時一次足額繳納。

  6、設立的法律依據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一人公司則須依照公司法設立。

個人獨資企業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區別,使得越來越多的人選擇註冊一人有限公司。

  延伸閲讀: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適應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相對,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通過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經營、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合夥企業”適應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個人獨資/合夥企業”均不需要註冊資金,只需提供“投資人”的身份證原件即可辦理。“個人獨資/合夥企業”一般無法人資格,企業名稱一般為“上海XX事務所”,“北京XX經營部”,“北京XX商行”,“北京XX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