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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學生參軍入伍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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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學生參軍入伍報名開始啦,為幫助大家瞭解徵兵要求,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大學生參軍入伍最新政策如下:

2017年大學生參軍入伍最新政策

  一、徵集及登記對象

男兵:徵集主體對象為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優先徵集學歷高的青年和應屆畢業生。

女兵:徵集對象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錄取未報到入學的學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專應屆畢業生及正在大專階段學習的在校生。

兵役登記: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22週歲的男性公民,應在當年6月30日前登錄“全國徵兵網”或到當地兵役登記機構進行兵役登記。已登記但未徵集入伍的適齡公民,每年應當到兵役登記機構進行核驗,直至年滿22週歲止,本科以上學歷學生放寬至24週歲。漏登的應進行補登。

  二、徵集基本條件

文化條件:男性農業户口青年應具備國中以上文化程度,非農户口青年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年齡條件:男性為18至20週歲(截止當年12月31日),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寬到21週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可放寬到22週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週歲,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週歲。根據本人自願,可徵集年滿17週歲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入伍。

女性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19週歲,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放寬到20週歲、應屆畢業生放寬到22週歲。

户籍條件:應徵公民應當在其户籍所在地應徵;經常居住地與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且取得當地居住證3年以上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應徵。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在其就讀學校所在地的縣(市)應徵。

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和《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1.身高:男青年不低於1.60米,女青年不低於1.58米。

2.體重:男青年不超過標準體重的30%,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女青年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0%,不低於標準體重的15%[標準體重=(身高-110)kg)]。

3.視力:裸眼視力不低於4.6(右)、4.5(左)。

4.其他:面頸部瘢痕長徑超過3釐米;面頸部、着短裝其它裸露部位紋身長徑超過3釐米,其它裸露部位紋身長徑超過10釐米;面頸部長徑超過1cm(其他部位長徑超過3cm)的腫瘤、囊腫;重度腋臭,習慣性脱臼,腰椎間盤突出,手指、足趾殘缺或畸形,胸廓畸形,混合痔,淋病,梅毒,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艾滋病,癲癇,精神分裂症,影響正常表達的口吃,色盲等;不合格。

  三、徵集時間及方法程序

男兵:8月5日前,已進行過兵役登記的應徵公民,均可登錄“全國徵兵網”報名。8月上旬,縣(市)徵兵辦組織預徵對象體檢(6月上旬,完成已報名大學生體檢、政治考核及預定兵;後期,大學生報名應徵可隨到隨檢);8月中下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政治考核;8月下旬,複檢複查、預定兵;8月底至9月初,定兵;9月中旬,交接起運新兵。

女兵:應徵女青年6月10日至8月5日登錄“全國徵兵網”報名。8月上旬,組織初選預徵對象初審初檢和綜合素質考評;8月中下旬,組織體檢;9月上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政治考核;9月中下旬,定兵、交接起運。

方法程序:

1.男性適齡青年網上登記報名完成後,下載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徵報名表》,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還需下載打印《大學生預徵對象登記表》和《高校學生應徵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提交到應徵地鄉(鎮、街道、高校)武裝部,進行現場確認。

2.基層武裝部在現場確認時進行初審初檢,縣級徵兵辦根據基層推薦情況擇優確定預徵對象,並通知本人。預徵對象離開常住户口地一個月以上的,應當向所在基層單位或者組織報告去向和聯繫辦法,按照兵役機關通知及時返回應徵。

3.女兵報名截止後,網上報名系統根據報名人員當年大學聯考相對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按5倍徵集任務數自動篩選初選預徵對象。8月6日至8月15日,初選預徵對象登陸“全國徵兵網”打印《應徵女青年網上報名及審核表》,持此表在户籍所在地參加應徵。

  四、主要惠兵政策

(一)義務兵家庭優待金

農村義務兵不低於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0%,城鎮義務兵不低於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大學本科每年增發優待金100%(即2倍),大學專科每年增發50%(即1.5倍),進藏(疆)和高原條件兵按現行標準3倍發放(詳見經濟待遇表)。

(二)退役士兵就業安置

1.一次性退役金。由軍隊按照4500元×服役年數的標準發放,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比例增發。其中: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2.一次性經濟補助。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當地政府發放,其中,義務兵每服現役1年補助4500元,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9000元;士官每多服役一年增發20%,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9000元×[1+(服現役年數-2)×20%]。

3.免費就業培訓。退出現役1年內,由縣級以上政府安置部門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並推薦就業。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

4.創業培訓補貼。在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辦理工商税務登記情況,享受800—1200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5.一次性創業補貼。就業困難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依法進行工商和税務登記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6.小額擔保貸款。除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外,退役士兵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並按規定享受財政貼息。

7.税費減免。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税收優惠。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收費,限額免交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税,限額標準為每户每年8000元,最高上浮20%。

8.報考高等學校加分。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授予榮譽稱號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分。

9.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10.公益性崗位補貼。以政府開發或購買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退役士兵,由政府給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享受補貼延長至退休。

11.公務員等考錄優惠。①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役年限計算為工齡(視同服務基層“四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師特崗、西部志願者〉人員,納入定向招錄比例範圍)。②財政支付工資的工勤輔助崗位空缺時,首先用於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③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5%的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之間公開競爭,用人單位擇優招錄。④退役士兵參加全省政法幹警面向退役士兵的招錄,定向招錄比例不低於當年招錄指標數的20%。

12.安排工作。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服役滿十二年的退出士兵,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安排工作;待安置期間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服現役滿三十年或者年滿五十五週歲的,作退休安置。

13.社會保險服務優惠。①用人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國家規定接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關係,退役士兵軍齡視同繳費年限,並和實際繳費年限合併計算。②退役士兵實現靈活就業後,向街道(社區)申報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保險費額的60%。

(三)大學生特別優待政策

1.優先優待

(1)享受優先報名應徵、體檢政審、審批定兵、安排使用政策以及體檢綠色通道。

(2)國家資助學費: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2.選用培養

(1)選取士官: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有關規定授予軍銜和確定工資起點標準,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2)士兵提幹:本科以上學歷,入伍1年半以上,優先列為提幹對象。

(3)報考軍校: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應徵入伍士兵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軍隊院校招生考試,年齡放寬1歲;大專畢業生士兵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到有關軍隊院校學習,學制2年,畢業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計劃。

(4)保送入學: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推薦對象,按照規定保送入軍隊院校培訓,本科以上學歷的,安排6個月任職培訓,專科學歷的,安排2年本科層次學歷培訓。

3.復學升學

(1)復學(入學):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

(2)考試升學加分:高校應屆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3)高職(專科)升學: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專科)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4)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後復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訓練,直接獲得學分。

(5)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專項計劃,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規模控制在5000人以內,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不得挪用。

(6)將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鼓勵開展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選辦法時,將服兵役情況納入推免生遴選指標體系。

(7)將考研加分範圍擴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員在繼續實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退役後按規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礎上,允許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在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

(9)放寬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轉專業限制: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4.就業服務

(1)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户檔隨遷。

(2)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户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3)在招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4)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在拿出一定比例的工作崗位定向招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

(5)鄉鎮補充幹部、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配備時,享受重點優先錄用政策;對返鄉務農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鼓勵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選舉。

(6)在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錄培養計劃,專門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報名和錄用。

(7)按照國家規定發給退役金,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政府接收併發給經濟補助,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組織其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