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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學力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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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都可以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的要求與辦法。向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是國家為同等學力人員開闢的獲得學位的渠道。這對於在職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以及以後報考在職研究生和幹部隊伍建設都能起到積極的作用。申請人通過了學位授予單位及國家組織的全部考試、並通過了學位論文答辯後,經審查達到了碩士學位學術水平者,可以獲得碩士學位。

同等學力考研

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是指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但業務水平能達到或基本達到本科畢業生水平的生源。凡不持有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均屬同等學力。

學力:指學習能力和知識水平的簡稱。指一個人的知識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識、理解知識和運用知識方面的能力。

同等學力: 與學習經歷不同,但在知識水平和學習能力方面達到同等程度的人員。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經常出現和使用的概念。通常指申請學位者或報考研究生的考生中,雖然沒有大學本科或者碩士生、博士生學歷(包括獲得相應的學位),但通過自學或其它途徑達到了相當於大學本科或碩士生畢業以及博士生申請論文答辯時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的人員。同等學力是非本科、碩士生畢業者報考碩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備碩士生、博士生學歷的人員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時的必要條件。在我國,同等學力資格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接受其報考或申請的單位審核。

學歷:指一個人的學歷經歷。

同等學力:指具有與某級教育相同層次的學力或者獲得同級教育但非同一學科、專業的畢業證書(包括相應的學位)。同等學力的概念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參考意義。如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經常出現的同等學力考生(非某一學科專業畢業的本科、碩士生或學士、碩士學位獲得者)跨學科、專業報考碩士生、博士生;在學位工作中出現的非本學科、專業畢業的同等學歷申請者(碩士、博士研究生或碩士、博士學位獲得者)跨學科、專業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等。

相關規定

教育部規定參加同等學力全國統一外國語水平考試或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學士學位獲得者,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且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的資格(指申請人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績)認定。

教育部發布的《200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 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可以報考研究生考試。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 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國家政策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複試。複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 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加試是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國家教育部的統一要求,其目的在於以直接的形式檢測考生的實際水平。加試要求考生必須達到及格水平。對於 專業課加試的情況,考生應該在初試完畢接到複試通知後,儘早瞭解報考專業的要求,提早做好準備。例如:首都師範大學在2010年同等學力考研報考政策中規定:在全國碩士研 究生統一考試中,對於同等學力考生,首都師範大學規定複試時必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在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相當於大學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學科專業)原件或進 修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進修本科課程合格成績單(6門或6門以上)。否則取消複試資格。同等學力考生可跨專業報考。取得複試資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在複試時要加試兩門與報考專 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成人應屆本科生報名時按本科生對待,複試時按同等學力考生對待。其他方面沒有特別要求。

另外,不同學校對於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要求不同。一般院校對同等學力考生報考有更高的要求(如CET-4,論文,修過本科課程的成績表,甚至發表論文等等)。所以準備參加同等 學力考研的同學應該在複習前上網查詢有關資料後,並經過電話確認後再報考。

統考分數

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其中英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於18分,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試卷二的成績不低於16分;建築學的綜合考試和快速設計兩部分的成績均不低於60分。

申碩要求

根據國家教育部同等學力考研考生條件的限制,這樣的幾類人屬於同等學力的人羣,第一類是普通高校的專科生,第二類是成人教育的應屆本科生,第三類屬於自考的專科生,第四類就是有結業證書但沒有拿到學歷證書的本科生。

國家教育部對同等學力考研的政策主要有四個方面的要求。由於各個研究生招生單位的招生要求不一樣,所以總體來講是四個大方面。

第一,課程要求方面。

考生要通過本科段的核心課程,對於這個要求由於各個學校的要求不一樣,有的學校要求五門,有的學校要求六門,甚至有的學校要求通過十門,但是有的研究生招生單位壓根就不去要求,所以因此各地考生在報考研究生的時候必須要對自己所要報考的研究生單位具體情況做一個提前的瞭解,這是第一方面的要求。

第二,英語水平方面。

要求考生要達到本科的畢業水平,對於這項要求是非常軟性的,可以説只是一個原則上的規定。因為什麼叫做本科畢業水平也是很難衡量的一個問題,尤其是在2006年開始就不允許社會考生報考四、六級後,這些學生和普通高校的學生英語水平衡量,對於個別研究生招生單位在具體招生的時候,他們的尺度就會由各院系具體掌握了。因為社會上規定的一個什麼樣的衡量標準都是沒有什麼依據的。

第三,論文集相關科研成果。

這個方面要求是相對比較嚴格的,就是對同等學力考生要求有論文的發表和相關的科研成果,為什麼做出這樣的一個規定?是因為各個研究生招收單位錄取研究生的時候他希望他招到的研究生是具有一定的學術潛質和學術水平的,而論文的發表正是代表了這種學生的學術素養和潛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