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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識資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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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是一項科學性、社會性很強的全民性的事業,只有普及消防法規和消防科技教育,才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的危害。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關於消防安全知識資料,希望大家認真閲讀!

消防安全知識資料示例

  第一章 消防法律法規

我國現行的消防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實施<消防法>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等。《消防法》是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

《消防法》提出了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消防工作有的人還不大瞭解,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隊的事,但其實不然,《消防法》明確了消防工作是全社會的事,任何單位、任何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消防宣傳,提高公民的消防意識。《消防法》制定了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社會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造適應。也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管理,並有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構負責實施,所以説,公安消防是消防監督機構。

一、消防工作的方針

《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這個方針科學、準確地表達了“防”和“消”的辯證關係、反映了人們同火災作鬥爭的客觀規律,也體現了我們消防工作的特色。

(一)“防”與“消”的關係

做好消防工作,必須認真執行消防工作方針,而執行好消防工作的方針,尤其對防火與滅火之間的準確理解。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就是要把同火災作鬥爭的兩個基本手段----預防和撲救有機地結合起來。無數事實證明,只要人們思想重視,採取有力措施,火災多數是可以預防的。當然,由於人們認識水平的不同,客觀條件的限制,以及各種偶發的因素,要完全避免火災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所以人們要有兩手準備,一方面要千方百計地防止炎災發生,另一方面要認真做好滅火準備。萬一發生火災,儘快地發現,儘快地消滅,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防火和滅火,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相輔相成、有機地結合的整體。雖然,在實際工作中有防火與滅火的分工。但是,它們又是相互結合的,防中有消,消中有防,防為消創造條件,消為防提供補充。防可以減少火災的發生,避免火災的危害,而消則可以減少已發生火災所造成的損失和傷亡。

(二)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

消防工作方針,首先要強調對火災的預防。在防火方面,自古以來就有防患於未然的傳統。

火災是一種常見的災害,但實際上絕大多數火災是人為造成的。因此,火災並不是不可預防的,只是預防工作做好了,就能夠減少火災的發生,即使發生了火災,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所造成的危害。所以,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就應該在“預防為主”上下功夫花力氣。

“預防為主”,一定要抓好宣傳教育,使人們重視消防工作。

“預防為主”,必須確立一整套科學的規章制度,保證措施落實。

“預防為主”,一定要有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以消除火災隱患。

(三)防消結合,做好滅火準備

消防工作方針,強調在做好火災預防工作的同時,要做好各項滅火準備,及時撲滅發生的火災。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 正確地反映了人們同火災作鬥爭的客觀規律, “防”和“消”是相輔相成,相互滲透,相互補充的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是達到同一個目的的兩種手段。

二、消防工作的原則

(一)消防工作堅持專門機關與羣眾相結合的原則。這是是《消防法》第二條所做的明確規定。

就是説:各級消防監督機構是消防管理專門機關,對消防管理負有組織、監督、業務指導。消防管理是全社會的事,只有發動羣眾共同參與才有基礎,各項措施才能落到實處,這樣才能做到防有基礎,消有力量。

(二)安全與生產相一致的原則

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需安全,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需服從安全的原則,要先解決安全問題後再生產,解:在自查、或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或發現火災隱患,要在整改複查合格全方可投入生產。

(三)嚴格管理、科學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則

嚴格管理即:制訂一套標準化、規範化的消防規章制服度;科學管理即:運用科學的理論,現代化的技術進行管理;依法管理即:嚴格依照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法令進行管理。

(四)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誰主管、誰負責是責任與權力相結合,企事業單位的法人代表必需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並授權分管領導、各科室、車間班組,以至到每個職工,做到層層落實,職責到人,從而形成一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縱橫結合的消防工作管理網絡,才能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消防基礎知識

火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一種自然力。使用火是人類進化的標誌,是人類征服自然的武器和手段,但是火和其他事物一樣也具有兩重性;火給人類帶來了光明和温暖,促進了人類物質文明的不斷髮展,但火又能成為一種具有很大破壞性的災害,給人類的生活、生產乃至生命安全構成了很大的成脅。人類用火的歷史,也是一部同火災作鬥爭的歷史。火災,是在時間和空問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一)火災的定義及分類

火災,是指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換句話説,凡失去控制並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對象,都稱為火災。根據火災燃燒的物質的特證,火災分為四類:

1、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如木材、棉、麻、紙張等;

2、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瀝青、石蠟等;

3、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氫、甲烷等。

4、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等

(二)燃燒條件

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可燃物、氧化劑(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燃燒需要一定的條件,如果不具備一定的條件,燃燒就不會發生。人民在長期用火的實踐中證明,要發生燃燒,必需具備三個基本條件:

第一個條件,可燃物。凡能在空氣、氧氣或其它氧化劑中發生燃燒反應的物質,都稱為可燃物。如木材氫氣液化氣氣油煤炭紙張等等。可燃物如按其化學組成,可分為無機可燃物和有機可燃物兩大類。按其所處的狀態,又可分為可燃固體、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三大類。對於三種狀態的可燃物來説,其燃燒難易程度是不同的,一般是氣體比較容易,其次是液體,最後是固體。

第二個是助燃物。也可説是氧化劑。凡是與可燃物質相結合並能幫助、支持和導致着火或爆炸的物質,稱為助燃物。助燃物,實質上是氧化劑, 氧化劑是一種能氧化其它物質而本身被還原的物質。氧化劑的種類很多,最常見的就是氧氣。空氣、氯、溴、氯酸鉀、過氧化鈉等都是氧化劑,都能幫助和支持燃燒。人們通常所説的助燃物是指空氣,空氣中的氧氣含量為21%。

第三個是點火源。凡中能引起可燃物着火或爆炸的熱源,統稱為點火源(又稱着火源),通常人們把一個火種引燃其它物質的`過程稱為點火。所謂點火,就是給可燃物質提供一個能量,在這個能量的作用下,可燃物與與助燃物發生劇烈反應引起着火。常見的點火源種類很多,根據火源能量來源不同,可分為明火焰、熾熱體、火星、電火花、化學反應熱和生物熱、光輻射。

實驗證明,燃燒不僅必需具備可燃物、助燃物和點火源,並且滿足相互之間的數量比例,同時還必需使三者結合、相互作用。否則,燃燒也不能發生(例如:在一間房子裏,有木料等可燃物,有滿空間的助燃物(空氣),也有火源(電源),構成燃燒的條件具在,可是並沒有發生燃燒現象,這就是因為這些條件沒有相互作用的緣故。

(三)燃燒類型

燃燒按其形式的條件的瞬間發生的特點,一般分為閃燃、着火、自燃、爆炸四種類型,它們具有共同的特證,但表現形式不同。

1.閃燃。一閃即滅的燃燒現象,叫做閃燃。

2.着火。可燃物質在空氣中與火源接觸達到某一温度時,開始產生有火焰的燃燒,並在火源移去後能繼續燃燒的現象,叫着火。着火就是燃燒的開始,並以出現火焰為特證,這是日常生產、生活中最常見的燃燒現象(例如:打火機點燃紙張) 。

3.自燃。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並蓄熱所產生的自行着火現象,叫自燃。在規定的條件下, 可燃物質發生自燃的最底温度,叫做該物質的自燃點。

根據熱的來源不同,物質的自燃可分為受熱自燃和自熱自燃兩大類。

物質受熱自燃和自熱自燃,兩種現象本質是一樣的,只是自燃的初始熱量來源不同,前者雖不是明火接觸,而是受外部加熱的作用。後者是物質內部發生物理、生物、化學作用的熱效應。造成成自熱自燃的熱能有氧化熱、分解熱、聚合熱、吸附熱等。

4.爆炸。爆炸,是指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温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的現象。爆炸按其爆炸過程的性質,通常分為核爆炸、物理爆炸和化學爆炸。

(1)核爆炸。由於原子核裂變或聚變反應,釋放出核能所形成的爆炸。(原子彈氫彈中子彈的爆炸,就屬於核爆炸)

(2)物理爆炸。裝在容器內的液體或氣體,體積迅速膨脹,使容器壓力急劇增加,由於超壓力和應力變化使容器發生爆炸。例如:蒸氣鍋爐、壓縮及液化氣鋼瓶的爆炸等,都屬於物理爆炸。

(3)化學爆炸。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温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而形成的爆炸現象,稱為化學爆炸。例如:可燃氣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形成的混合物爆炸,爆藥的爆炸等都屬於化學爆炸。這種爆炸的速度很快,每秒可達到幾十米到幾千米。

四、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

根據物質的燃燒原理,滅火的基本方法,就是為了破壞燃燒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燃燒的反方過程所採取的一些措施,滅火的方法有四種

(一)冷卻法

冷卻法,就是用水冷卻滅火,這是撲救火災的常用方法,直接撲滅火災外,使用水冷卻未燃燒的可燃物質建築構件、生產裝置、容器等。

(二)隔離法

根據發生燃燒必須具備可燃物質這個條件,將燃燒物體與附近的可燃物隔離或疏散開,使燃燒停止。

(三)窒息法

窒息法, 是根據可燃物質發生燃燒需要足夠的空氣這個條件,採取適當措施來防止空氣流入燃燒區,使燃燒物質缺乏或斷絕氧氣而熄滅(石棉布、温棉被等)

(四)抑制法

抑制法,就是使滅火劑參與燃燒的鏈鎖反應,使燃燒過程中產生的遊離基消失,形成穩定分子或低活性的遊離基,從而使燃燒反方停止(乾粉滅火劑,原來還有1211)。

在火場上採用哪種滅火方法,應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燃燒特點和火場的具體情況,以及技術裝備的性能進行選擇。

  第三章 火場逃生常識和急救知識

一、日常生活中進入陌生場所應該先了解

(一)下列是常見影響逃生之重要原因,切勿前往此公共場所消費?

1.位於地下層、只有單一出入口之場所。

2.用易燃物裝修之場所。

3.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之場所。

4.防火區域受破壞之場所。

5.安全門上鎖。

6.平常應保持關閉之安全門卻是隨時打開。

7.通往屋頂平台之安全門上鎖。

8.安全梯、通道(例如走郎)、樓梯等阻塞

(二)進入陌生場所應該先了解:

1.避難逃生方向。

2.安全門、梯位置,及是否未關閉、是否上鎖。

3.查看消防栓、緩降機、救助袋等各項滅火、避難器具位置。

二、火場逃生常識;

(一)災害發生後應如何報案?

1.應保持鎮定,撥打119電話。

2.述明詳細災害地點或附近目標。

3.簡述災情狀況。

4.留下電話及地址以便進一步聯繫。

(二)火場受困人員,應該注意以下5個方面問題:

1.熟悉所處環境;

2.準備一條濕毛巾;

3.火場自救自護;

4.利用避難間(層)躲避火災

5.等待並配合消防隊救援;

火災往往突然發生,難以預料,現場秩序混亂,受災人員精神極度緊張恐懼,有的人驚慌失措,甚至鋌而走險。當煙霧瀰漫,人們受煙嗆、火烤、斷電後“失明”影響情緒高度緊張,失去理性,此時,大量人員突然出現逃生,安全通道常被堵塞,受災人員失去思考能力,慌亂和擁擠令人更難以快速撤離。片刻,濃煙接踵而至,火苗在四周飛舞,受災人員在烈火中受驚,高温使人無所適從,濃煙使人暈頭轉向,毒氣使人失去理智,缺氧使人判斷失誤,想不起安全出口位置,為能及時逃生,只好胡闖亂擠,往往造成更多的人員傷亡。

據研究證明:當發生火情時,火場煙霧的蔓延速度是火的5—6倍,煙氣流動的方向就是火勢蔓延的途徑。消防研究所曾做過一次模擬測試,點燃一隻廢紙簍,發現僅2分鐘煙探測器報警,約3分鐘後起火,房間達到使人致死温度,同時樓內充滿有毒氣體,約4分鐘樓內過道被煙火封堵而徹底無法通行。測試結果表明樓房內一旦起火,4分鐘後逃離現場的可能性很小,加上由於濃煙烈火繼續升騰,嚴重影響人們的視線,使人看不清逃離的方向而陷入困境。而救援人員多在4分鐘後才到達現場,受難者由於當時的心情十分焦急,往往會作出不理智的舉動。因此,火災事故現場常常造成羣死羣傷情況的發生。如近十年來,南昌萬壽宮商場大火傷603人,新疆克拉瑪依友誼會堂火災死亡325人,河南洛陽東都商廈火災奪去309條人命,莫斯科友誼大學火災奪去32條人命,深圳致麗工藝品廠大火死傷129人,吉林市中百商廈火災死54人、傷79人,浙江海寧火災死亡39人等,都與火災現場人員密集、混亂、自救互救知識貧乏有直接關係。

針對這樣的情況,火災現場救護應立足於現場自救互救,要求受驚人員務必按照“二十四字”要則行動,即做到“頭腦冷靜,瞭解信息,認清危險,理性決定,果斷行動,爭分奪秒”。同時在人多時要有序撤退,倘若爭先恐後,互相擁擠,阻塞通道,會導致自相踐踏,造成慘劇。煙霧較濃時,不必驚慌,宜用膝、肘着地,葡匐前進,呼吸要小而淺。在非上樓不可的情況下,必須屏住呼吸上樓。因為濃煙上升的速度是每秒3~5米,而人上樓的速度是每秒0.5米。

(三)如何逃生應把握好以下環節:

1.平時要制定好和熟記樓房的示意圖,發生意外時選擇好逃生路線,要走最近的安全通道,迅速逃離火災現場。

2.千萬不能貪戀財物,以免耽誤了最佳逃生時間。

3.正確選擇所有的出口,入口和太平門都是疏散逃生的主要道路,煙霧過大時要用濕毛巾和濕衣服阻塞門縫,防止煙霧進入室內。

4.樓下着火,樓上的人應關閉通向走廊和陽台的門窗,在室內或陽台上等待,切忌跳樓和往樓下的火場裏跑。

5.選擇從陽台、窗户處逃生別慌亂,遇低樓層火災時可利用安全繩、牀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來疏散,一端拴在門窗欄杆或暖氣設施上,打扎要牢固,防止滑脱。

6.火災初起時煙霧大,熱氣上升,應注意自身防護,可沿着牆壁趴在地面匍匐前進,上下樓梯也應採用爬行姿勢,這樣可減少煙氣的襲擊,千萬不要乘坐普通電梯。

7.用濕毛巾、濕口罩、濕內衣捂住口鼻,看清火源位置後再沒法迅速撤離。

8.開門前應先摸門把,判斷是否熱,以防開門時火苗竄入室內。

9.室內人員被困時應通過窗户或在陽台上呼救,不得在室內久留,不能過於膽小,也不能蠻幹。

10.受困人員要選擇在上風處,用粗繩幫助自己或他人從不通風處撤離。

11.衣服着火時,傷員不宜奔跑呼叫,以免風助火勢,造成吸入性損傷,可採取雙臂抱胸、卧倒打滾的方法撲滅,也可用濕毯子包裹打滾,切忌用手拍打,防止手部燒傷致殘。

12.脱離火災現場或通過過火處時,可將衣服打濕或用濕毯子、濕棉被包裹衝出樓下。

13.房間火盛,門被烈火封住,無法通行時,可利用陽台或下水管道向下滑落,同時應搞好自身安全的保護。

14.在高樓層居住,火災危急時,應大聲呼救或發出明顯信號,等待救援。若下層火勢大,可向上層逃生。

15.夜間發生火災時,應先叫醒熟睡的人,儘量大聲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三、急救知識

(一)中毒的處置?

1.以大量清水或生理食鹽清洗去毒,受污染之衣物須除去。

2.服用大量藥物之送醫,須將相關瓶罐送往急診處。

3.意識不清,吞食腐蝕物質不可催吐。

(二)燒燙傷處置?

1.衝、脱、泡、蓋、送。

2.衣服著火應立即滅火及脱去衣服,立刻卧倒打滾、沖水。

3.要以乾淨的冷水沖洗十五分鐘以上,降低温度避免燒傷繼續進行,但要注意持續衝冷水可能造成失温。

4.送醫。

(三)化學燒傷的立即處置?

1.應馬上除去化學品並以大量的水沖洗二十至三十分鐘,洗去化學物質。

2.送醫。

(四)溺水處置?

1.儘速打開呼吸呼吸道,同時保護頸椎。

2.檢查呼吸與心跳,必要時施行心肺復生術。

3.溺水者一旦開始自行呼吸,則將其姿勢更換為復生姿勢。

4.保持溺水者身體的温暖。

5.所有溺水者獲救都應送醫治療。

(五)昆蟲咬傷之處置?

1.用水和肥皂清洗傷口。

2.用冷敷以減少腫脹,不可直接冰敷衍。

(六)毒蛇咬傷之處置?

1.保持冷靜。

2.包紮傷口使傷口低於心臟下方。

3.記住毒蛇特徵,以提供醫師決定注射何種血清。

(七)發生車禍受傷時如何處理?

1.打報警電話求救。

2.向旁人求救。

3.放置警告標誌。

4.勿移動傷者

5.留在現場等警察及119到來。

(八)面對有人要自殺的情況下怎麼處理較為恰當?

1.安撫其情緒。

2.請周邊人員打119電話求救。

3.拿開危險物品。

4.避開危險場所。

5.自殺現場殘留藥丸、藥罐、殺蟲劑、農藥等物品,應小心收集帶到藥院,以利後續的診斷治療。

6.病人送到醫院,最好協助尋找親人照顧。

(九)一氧化碳中毒缺氧處處置?

1.有煤氣味時,關閉煤氣開關及不可開、關電源。

2.打開所有門窗,讓新鮮空氣流通。

3.將昏迷者移至通風良好的安全場所。

4.檢查呼吸及脈搏必要時進行CPR(心肺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