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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央財經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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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報名時間是3月11日至2016年3月25日,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各位考生及家長們!

2016中央財經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中央財經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工作,2016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自主招生的初審、測試和入選資格認定等工作。

  二、招生專業和報名條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專業分A、B、C、D四類,自主招生計劃數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125人)以內。

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身心發展健康,學業水平優秀,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可從A、B、C、D四類中選擇一個專業進行申請,不得同時申請多個專業。

具體如下:

類別科類專業優惠分值自主招生計劃報名條件
A類文科金融學5分43人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
1.獲得全國高中數學聯賽或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及以上;
2. 獲得全國高中數學聯賽或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且獲得外語或文史類競賽(含綜合、作文、演講等,以下同)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3.對所報專業具有濃厚興趣,確有相應學科特長和突出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優秀,有相關書面材料證明。
會計學
理科金融學
金融工程
會計學
B類文科財政學10分40人
税收學
(國際税收)
理科財務管理
保險學
經濟統計學
C類理科經濟學15分27人
工商管理
投資學
D類文科漢語言文學
(財經文祕)
20分15人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
1.獲得文史類競賽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2.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獨立發表文學作品,或獨立正式出版文學作品;
3.對所報專業具有濃厚興趣,確有相應學科特長和突出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優秀,有相關書面材料證明。
英語
(財經英語)
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大學聯考外語語種為英語者,可以申請:
1.獲得外語類競賽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2.獲得文史類競賽全國二等獎及以上;
3.對所報專業具有濃厚興趣,確有相應學科特長和突出創新潛質,綜合素質優秀,有相關書面材料證明。
日語
(財經日語)

  三、報名要求

學生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二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考生登陸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進行網上報名,網址為: 。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1日08:00至2016年3月25日24:00,過期無效。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凡有意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

2.考生須根據系統提示和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基本情況及志願管理信息。

3.考生通過報名系統下載並打印《報名申請表》後,由中學負責審核相關內容並進行校內公示,中學審核無誤後簽字和蓋章。往屆生或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成績單需同時加蓋原中學公章。

4.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中上傳經中學審核蓋章的《報名申請表》和高中成績單,以及各類證明材料和《個人研究報告》(點擊下載,要求考生本人手寫)等材料,所有材料上傳完成後點擊確認提交。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後,須寄交以下書面申請材料:

1.《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後打印,須經所在中學審核無誤後簽字和蓋章;

2.《個人研究報告》(點擊下載):由考生本人手寫,內容要結合所報學科專業,闡述本人對該領域的認識、以往學習研究情況、取得的相關成績或成果以及對未來學習研究的設想等;

3.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應以高中階段為主。符合各專業報名條件1或2的考生,須提供相應獲獎證書複印件;僅符合條件3的考生,必須提供能夠證明本人具有報考專業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書面材料,和綜合素質優秀的相關證明材料;

4.高中成績單:須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

5.《誠信承諾書》(點擊下載):要求考生本人簽名承諾;

6.身份證複印件。

考生將以上材料用A4紙打印、複印,按照“報名申請表-個人研究報告-證明材料—高中成績單-誠信承諾書-身份證複印件”的先後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以中國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學生處),信封上請註明“自主招生申請材料(省市-中學—姓名)”字樣。無論考生是否被我校錄取,申請材料均不退還。

材料寄交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5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網上申請和書面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完整有效的報名材料組織專家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來校測試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2016年自主招生計劃的4倍。初審結果於2016年4月29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按要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來校測試資格。

(二)網上確認:獲得來校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台確認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具體要求於2016年4月29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佈。

(三)現場確認:獲得來校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本人於2016年6月10日按要求持有關材料到學校進行現場確認。

(四)測試:測試包括綜合能力筆試(200分)、專業潛能面試(200分)兩個方面,總分400分。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部分試題要求英語作答。測試時間為2016年6月11、12日。

(五)入選資格確定:學校自主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測試成績總分提出獲得入選資格的建議名單,專業潛能面試成績未達120分的'不能獲得入選資格。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專業和錄取要求。入選資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2016年自主招生計劃的1.2倍。入選資格名單于2016年6月2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並按要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五、錄取辦法

(一)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確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要求參加大學聯考和填報自主招生志願。

(二)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的大學聯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按照A、B、C、D類分別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下5分、10分、15分、20分,且不低於當地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優惠分值仍執行以上分值,不進行折算。

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

(三)自主招生考生按照入選認定的專業錄取,並按照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

  六、管理和監督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招生工作,進一步嚴格規範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

(二)嚴格遴選初審專家和測試專家,堅持遴選標準,強化業務培訓,嚴明工作紀律,測試專家和考生面試順序抽籤隨機確定。測試過程全程錄像。來校測試資格名單、入選資格名單和錄取名單均按要求進行公示和信息公開,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參與、全方位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

(四)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審核公示工作。申請和審核證明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並向所在中學、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有關情況,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七、聯繫方式和地址

招生諮詢電話: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週六、日除外),郵箱:。

紀檢監督電話: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週六、日除外), 郵箱:。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學生處)

郵 編:100081

  八、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聲 明:

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自主招生的培訓,也未委託其他機構開展自主招生的培訓、宣傳和報名等工作。自主招生的有關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發佈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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