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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傳媒企業上市標準

上市輔導 閲讀(2.17W)

前段時間,知音傳媒上市的消息一出,網上質疑的聲音此起彼伏,“低俗”等道德審判的大棒四處揮舞,這一切與當年網遊類企業上市的情況多麼相似!從這些爭論和喧囂中我們可以看出人們對傳媒企業上市的關注,對於企業上市標準的認識模糊。以下是YJBYS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查看。

2016最新傳媒企業上市標準

  傳媒企業上市標準

傳媒企業由於有很強的意識形態屬性,所以其上市必須先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核,這些部門會對其上市主體、資產、社會責任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經審核批准後再上報給證監會。

證監會對所有行業的企業上市都採取一樣的標準,所以傳媒企業上市也是同樣的標準,這些標準的主要依據是《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有關條件與具體要求如下:

一是主體資格方面。A股發行主體應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二是主體資格成立年限方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時間須在3年以上。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而設立的,或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的公司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成立時間可連續計算。需要特別説明的是,極少數成立尚未滿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向國務院申請豁免滿足了這一要求。

三是公司治理方面。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祕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任職資格;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瞭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能夠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生產經營的合法性、營運的效率與效果。

四是獨立性方面。應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機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五是同業競爭方面。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六是關聯交易(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方面。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完整披露關聯方關係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七是財務要求方面。在這方面,不同的交易所,主板、創業板和三板的具體要求也不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具體要求如下:發行前3年的累計淨利潤超過3000萬元;發行前3年累計淨經營性現金流超過5000萬元或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無形資產與淨資產比例不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無虛假記載。

八是股本及公眾持股方面。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公眾持股至少為25%;如果發行時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發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於10%;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九是合法經營方面。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最近3年內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十是其他要求方面。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據公開資料,《知音》雜誌創辦於1985年1月,3萬元起家,目前已經發展成為業務涵蓋期刊、報紙、圖書、數字媒體、動漫等多個領域的傳媒集團,集團下有9刊2報及10餘家子公司和實體。2011年年底,知音傳媒集團總資產達到7.92億元,淨資產6.42億元,年經營收入3.59億元,淨利潤0.77億元。知音傳媒在業績等各個方面已經完全符合公司上市的要求。

  傳媒企業上市不能搞道德審判

毫無疑問,傳媒業有着很強的意識形態屬性,在我國也屬於高度管制的行業,但這是否就説明傳媒業乃至文化業與其他行業相比在企業上市問題上有本質不同呢?

首先,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一切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事。任何行業的任何企業在上市時都要遵守《公司法》和《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滿足相關上市標準和要求就可能上市,不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則一定不能上市。當然傳媒業乃至文化業的企業毫無疑問具有行業特性,這些行業的企業生產精神產品,要肩負起社會責任,對此我國有很多部門在監管。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切都要講法治,那些動不動就掄起道德大棒搞道德審判的行為可以休矣!

其次,上市只是一種直接融資的手段,因此,傳媒企業上市既不能神化也沒有必要矮化。當傳媒企業發展需要資金,上市符合自身的發展戰略且能滿足上市的標準和要求時,上市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千萬不能認為,傳媒企業一上市所有的問題和難題都能迎刃而解,也不能因為傳媒企業選擇上市融資這一途徑,就對擬上市的企業橫加許多更嚴格的社會責任和道德標準。只要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就可以申請上市。

第三,傳媒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如果沒有承擔自身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一方面,其品牌形象必然受損,其受眾也會用腳投票,不再選擇和購買其產品,其收入和利潤則會大幅下降,達不到上市的要求和標準;另一方面,主管部門也必將對其履行社會責任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因此,企業的市場行為必然受市場規則約束,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也必然受到市場和法律的懲罰。

在市場經濟已經相對發達的今天,每個人都不應該再把道德凌駕於市場和法律之上,而應該讓市場的歸市場,讓法律的歸法律,讓道德的歸道德!

  知音類傳媒企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很多人尤其是精英人士認為《知音》作為傳媒企業,其提供的是精神產品,因此其就必須提供高雅的精神產品,否則就是低俗,就是煽情。可以毫不客氣地説,這是沒有準確理解文化的特點和功能的誤解,更是不懂市場的謬論!

首先,文化產品需要滿足不同人羣的多層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我國當前大力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目的也正在於此。因此,文化產品本身並沒有高下之分,但是可以按照滿足文化需求的不同而分為高端、中端和低端文化產品。正常的社會,既要有滿足高層次文化需求的“陽春白雪”,也需要能滿足世俗文化需求的“下里巴人”。西方就既有《華爾街日報》,也有《太陽報》,有《時代》,也有《花花公子》和《閣樓》,既有高雅的歌劇,也有馬戲團。

其次,從市場或企業角度來看,任何媒體或者企業都必須從市場和讀者角度來倒推自身的定位和編輯方針,只要能夠進行精準的讀者定位、市場定位、戰略定位和編輯方針定位,就能實現自身的快速成長和發展,就能成功。否則,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失敗。

《知音》雜誌沒有選取所謂的精英階層作為目標讀者,而是選取中小城鎮讀書不多的中年婦女和農民為主要讀者羣,採取“人情美、人性美”的編輯方針。由於準確的市場定位和恰當的編輯方針,27年來,從一個3萬元起家的報社發展為淨資產過6億元的傳媒集團,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

由於我國存在着嚴重的“二元經濟”現象,城鄉、東西部差距懸殊,也決定了我國公眾文化需求的多層次性,在這種時代大背景下,既有《南方週末》的市場,有《男人裝》、《時尚》的市場,有《讀者》的市場,也有《故事會》和《知音》的市場。由於我國低收入階層的數量還很龐大,因此,知音類傳媒不僅有存在的必要,更有其市場和發展空間。

  對於傳媒企業上市更需要關注什麼

目前,我國傳媒業上市分為海外上市和國內上市兩類,在海外上市的主要是新媒體,上市地點多為美國納斯達克,而在國內大陸上市的主要是傳統媒體。截至2011年8月份,在海外上市的傳媒類企業主要有42家,總市值高達1603.1億美元。主要有騰訊、百度、網易、新浪、搜狐、阿里巴巴、優酷、土豆等新媒體。此外,北青傳媒、現代傳播等傳統媒體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在國內上市的傳媒類企業主要有36家,市值為2158.52億元人民幣,分佈在廣電業、報刊業和出版業。其中,廣電業的主要有電廣傳媒、廣電傳媒、歌華有線、樂視網等;報刊業的主要有浙報傳媒、新華傳媒、博瑞傳媒等,其中,浙報傳媒是實現報業經營性資產整體上市的第一家;出版業的主要有出版傳媒、中南傳媒等;發行業的主要有皖新傳媒等。

目前,傳統媒體受到新媒體的衝擊越來越大,並且由於傳媒業的區域化分割和行業化分割,導致傳媒企業規模小、實力弱。近年來,我國大力鼓勵和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其中一條重要措施就是支持文化企業上市。因此,在傳媒企業上市時,一方面,證監會等相關審批部門在擬上市傳媒企業符合上市標準時,應優先給予批准;另一方面,對擬上市傳媒企業應該重點關注其商業模式、盈利模式和未來發展潛力。傳媒企業能否上市,應以法律法規為標準,以實力和經營業績為前提,以良好的商業模式為基礎,而不能以道德代替標準,以文化批評代替市場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