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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法規講義: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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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考試材料為《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考試分綜合考試和專業考試,綜合考試包括《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這三個科目為各專業考生統考科目,專業考試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一個科目。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一級建造師法規講義: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歡迎瀏覽!

一級建造師法規講義: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法律責任的基本種類和特徵 (略)P44――45頁)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1.違約責任――雙方有合同約定,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責任

2.侵權責任――行為人過錯侵害他人財產、人身權,或雖沒有過錯但造成損害。

二、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 (略)

三、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承擔方式:返還財產、修理

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行政責任發生在管理與被管理之間,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及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等。

2.行政處分――(機關內部)國家工作人員(失職尚不構成犯罪)――警告、記過等

1Z304094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P46頁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種類: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 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注意區分:刑事處罰――――拘役、罰金 .

行政處罰――行政拘留、罰款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違反國家規定、

降低工程質量標準、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事故主體: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

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或嚴重後果

三、串通投標罪

真題示例】

1.行政處分的方式是( )P46

A 沒收非法財產 B 吊銷營業執照 C 行政拘留 D 記過、撤職、開除等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設定的行政處罰包括( )。P46

A 罰款 B 拘役 C行政拘留

D 責令停業整頓 E 吊銷企業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