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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批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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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行性研究

學生自批作文

讓學生自批作文,此舉符合素質教育理論思想。着重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喚起學生的自信心。

語文教學法有明確的篇章,有具體的內容顯示,學生自批作文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國小語文課及國中語文課本中都有關於學生自批作文的專項訓練。在國小五年級學生就已學過作文批改的一些常識,及批改的常用符號。

從修改作文的時間上來説,老師批改一篇作文的時間不過幾分鐘,最多十分鐘,但學生是用一節課的時間來批改一至二篇。老師批改作文一般較難做出深入的研究。一些很小的問題很難發現,而學生有充分的時間作深入的研究。

從教學實踐來看,學生對老師批改的作文只關心一個分數,而很少有學生對評語作認真的探討,更少有學生拿着作文本來與老師討論的。但學生自己寫的評語,他們很感興趣。在批改現場學生會就某一評語展開激烈的討論,爭論不下時,批改者與被批改者會拿着作文本找到老師,要求“裁決”,這種主動的討論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從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來看,學生自批作文有着先天的優勢,大多學生樂於接受這種方法,正所為“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作文書上的作文總是給學生一種高不可攀的心理,學生往往會形成一種自卑的心理。因而不肯懷疑書中錯誤,所以不利於培養學生其懷疑精神。學生們對於自己同學的作文往往會報有一種親近的感覺,因而敢於懷疑,樂於去發現文中的不足,利於學生培養自信心。

學生的作文中的不足或錯誤一般都具有代表性,讓學生自己發現,學生的印象會更深。通過閲讀別人的作文,學生了解了作者佈局謀篇、遣字造句等多種方法,然後教師運用學習遷移的規律,讓學生把學到的方法運用到修改作文中來,提高修改作文能力。這有利於學生語言的積累,運用。吸取別人的長處,發現別人的短處,從而提高自身的`作文水平。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學生自批作文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但學生自批作文並不是説把作文本交給學生,教師就可以不管事了,恰恰相反,教師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而不是隨意的,並且在學生自批作文的過程中有很多問題是難以預料的。這也需要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下面將就本人實踐談談學生自批作文的具體操作過程。

二、操作過程

前提:在修改作文前教師要讓學生明確批改作文是一件嚴肅的事情,不可以當成玩戲。要讓學生感到自己好比是醫生,擺在面前的作文就是你的“病人”,要對自己的“病人”負責,別做庸醫,以激發學生的神聖感與榮譽感。此外,在首次訓練學生批改作文前教師還要教授學生必要的修改常識及常用的修改符號。雖然在國小學生就已學過,但還是有講授的必要。

第一步:修改字句(找出錯字,修改病句,給句子潤色等)。在這一步驟中學生可以對作文做第一層面的修改。可以放開手腳直接在原文上修改,最好在旁邊批註欄中寫上修改原因,或説明原文不好在哪裏,或説説改後的句子有哪些更好的地方。

第二步:根據教師列出的分值權重表學生予以分項打分。這個過程需要教師事先針對作文常見的要點及當次作文訓練的要求列出一個作文評分權重值。一般滿分為100分。常見的項目有:整體印象、語言、段落層次、篇幅、題目、書寫及當次作文訓練要點等。文後將附一份修改表格。

第三步:學生針對所打的分數,有選擇的對其中的幾點形成總結性的文字,即總評。並簽上名字。我認為簽名很有必要,一是為了好讓學生之間能互相探討,不然原作者就找不到批改者,失去了“病人”應有的“知情權”。二是為了讓批改的學生更負責,因為名一簽下去,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了。三是讓學生以一種榮譽感。

第四步:學生批改完畢後把作文本交還給作者本人,作者本人再次修改,並參考同學的批改內容,必要時學生可當場找到批改者相互討論,爭論不下交由教師“仲裁”。然後學生本文再次寫出評語,我給此命名為“我的評語”。

教師在批改作文中隨機巡視,隨時回答學生的問題。學生在批改作文過程中可隨時下地就一切必要的問題詢問同學或教師。

學生本人批改完後教師把作文本收好,再做進一步查閲,在必要的地方再次修改,寫出修改意見,甚至可再講評。講評的過程是一個不斷培養學生良好動機的心理過程,是錘鍊學生作文思維品質的過程,是發展學生內部語言和書面語言的過程,是不斷提高寫作效率的過程。講評課上,教師宣讀的作文,批改的示範,集體的評議為學生自我修改作文創造條件。

作文水平的提高僅靠一個學期的八篇作文是遠遠不夠的,教師還應積極鼓勵學生多進行課外寫作。本學期,我班學生積極主動完成課外習作。這些習作一般交由教師本人修改或由班上作文水平有較強批改作文能力的學生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