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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會考錄取分數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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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蘭州會考錄取分數線

蘭州會考錄取分數線確定

2016年蘭州市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確定

7月4日,蘭州市會考成績正式公佈。市教育局根據2016年城市四區高中階段的入學率、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結合會考成績的整體水平,分別確定了省級示範性高中(含蘭州四中)最低控制線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省級示範性高中最低控制線為550分;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為450分。

蘭州市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將於7月11日—20日進行。

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錄取時間:7月11日—13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3日22:00;

第二批次錄取時間:7月14日—18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8日22:00;

徵集志願填報時間:7月18日22:00—7月19日10:00,結果查詢時間:7月20日22:00。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錄取時,將科目Ⅱ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願,按照科目Ⅰ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A2C(含)以上;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

報考市級示範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省級示範性高中(含蘭州四中)的錄取成績不得低於城市四區省級示範性高中最低控制線,普通高中的錄取成績不得低於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普通高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三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願學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願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願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願學校的錄取。

各招生學校在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將及時向考生髮放錄取通知書並張榜公示錄取結果。

蘭州市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