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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乞丐隨筆散文

文學 閲讀(1.32W)

我們熟悉金庸的小説中的丐幫與打狗棒,但對歷史上真的丐幫卻知之甚少,據説歷史上確有洪七公其人,降龍十八掌只是成人童話中的橋段,但叫花子雞現在仍是廣為流傳的一道風味美食,發明者説是“乞丐”洪七公,從它的製作過程和方法來看,倒也合乎情理。

論乞丐隨筆散文

每個行業都有一位被美化、能撐面子的“祖師”,我不明白金庸為何幫丐幫找了個很難神化的洪七公,因為與行乞粘上邊的大人物並不缺乏,是金庸的疏忽還是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朱元璋是正兒八經地當過三年乞丐,最後坐上皇帝寶座的'傳奇人物,早年,他的父母貧病而死,他被迫去皇覺寺當和尚,以求苟活於世,兩個月後,他便被迫去遊方,所謂遊方,其實就是沿街乞討——兩個月,不要説唸經,就是佛門的基本禮儀估計也沒學全,但天賦異稟他畢竟後來當了皇帝,朱元璋當乞丐期間的坎坷可想而知,他在自傳中説:“暮投古寺以趨蹌,仰天茫茫,魂悠悠而覓父母無有,志落魄而泱佯……”朱皇帝沒被供上丐幫幫主的神壇,讓人匪夷所思(朱皇帝不能進入金庸的小説倒很好理解,因為他的小説背景主要是宋朝)。

但還有在外流浪十九年的晉公子重耳呀!他曾向農夫討要飯食,結果當地人在器皿中盛上土去給他,就在在晉公子即將餓昏之際,介子推“割肉療飢”救了他一命,清明節的來歷就源於此事——這也沒能進入“丐幫”神譜,令人費解。

其實,真實的丐幫的確存在過,被尊為行業祖師爺的也不是洪七公,而是更符合邏輯、大名鼎鼎的伍子胥。楚平王殺了伍全家,他僥倖逃脱至吳國,因身無分文,便披頭散髮,立於市中,吹蕭行乞。表面上,這與現在“賣藝人”異曲同工,但兩者實是不同的,因為他賣藝不是自願,也不是為了賺錢,而是名符其實的“行乞”,伍子胥歷練坎坷,在一番傳奇經歷後,終被吳王發現並委以重任,報了殺父殺兄之血海深仇……

真正的乞丐,命運大多是悲慘的,他們郭衣百結,食不果腹,落魄淪落,受人欺凌……李商隱《不忍聞》“夜靜聞乞丐兒聲”是對他們命運的真實寫照,無社會地位,人身無安全可言。這些飢寒交迫者,這些殘疾智障者,有什麼興趣管誰是祖師呢?他們受着別人的侮辱,自甘命苦,自戕其身,苟全性命於世,自生自滅……

雖説從古至今,把行乞當作一種職業去發家致富,薪火相傳而不絕。但我認為,這些人並不能算是乞丐,把他們歸於“騙子”一類更為恰當,或騙人同情或騙人感情(當然,最終都是為了騙人錢財),更甚者,連騙帶無賴,連無賴帶流氓,連流氓帶威脅……他們不屬本文討論範疇,在此一筆帶過。

和尚別稱“乞士”,《法體義疏》雲:“比丘名乞士,上從如來乞法以煉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故名‘乞士’”。佛教中有苦修之道,而行乞不用花費寺院的銀子卻能“廣結善緣以傳道”,想也是那些“精神領袖”有效而實用的一大發明,唐僧師徒不用壞鈔而一路化緣,一路弘法,就是最直觀的註解。

相對“佛”的“圓融”,儒家顯得就不夠靈活與機變。《禮記·檄方》:齊國富人默敖在路邊備飯齋飢,有餓漢用袖子蒙着臉,拖着鞋,兩眼昏昏地走來,默敖左手端食,右手端湯説:“喂,來吃吧。”那餓漢揚眉抬眼:“我正因為不吃無禮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到這地步。”默敖迎上去道歉,那漢子依舊拒食,終於餓死了。這就是著名的“貧者不食嗟來之食”的典故,這種受禮教毒害迂腐的傢伙,就象孔乙己的那件破長袍一樣,引不起人的敬意。

唐代書法家裴林,時着僧服,拿着叫花之缽,去歌妓院以乞討取樂。裴林這種“行為藝術”雖“自賤”卻未傷人,我們似乎也無法指責他,但北齊後主高恆的行為卻讓人髮指:在後宮華林園中建荒村窮舍,自己穿上破衣爛衫飾作叫花子要飯……國家民不聊生,這位皇帝卻在奢極之際,作種種變態之歡的把戲,比“何不食肉糜”,更噁心……

道教是土生土長的宗教,八仙中的鐵枴李便是叫花子形象,而丘處機也是以乞食度日,行攜蓑衣,人稱蓑衣先生。《聊齋志異》上也有丐仙的記載。這些文字多是因同情而作之筆,乞丐並不光榮,但對淪為乞者的人來説,他們又何罪之有?因為自甘卑賤並不是人的本性。

魯迅覺得有“乞者心態”的人是可恨的,因此他説“我不佈施,我無佈施心……”由魯迅的《求乞者》聯想到清·尤湖的那篇《長安乞者説》,部分抄錄如下:

我乞之物,簞食豆羹,人乞之物,白璧黃食。

我乞之時,白日堂堂,人乞之時,昏夜皇皇。

我乞之處,通衢曠野,人乞之處,玉堂金馬。

我乞之時,箕踞袒腹,人乞之時,蛇行匍匐。

我乞之後,高卧而已,人乞之後,叱吒自責。

由是觀之,人乞乎,我乞乎……

子徒知我先號啕而後笑,而不知人之先笑而後號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