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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書信函 閲讀(1.13W)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一、本合同的投資方為:

1、_________,身份證:___ __ ____,住址:__ ___ __

2、_________,身份證:___ __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

3、_________,身份證:___ __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三、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 ___ __%;

2、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 ___ __%;

3、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的 ___ __%;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四、利潤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六、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人簽字(蓋章):

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篇2]

甲(姓名) ,性別: ,身份證: ,現住址: 。 現住址: 。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 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 股,乙方佔 股。

四、分紅: ①每月 日為分紅日。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總金額以甲、乙雙方所持股份

比例分配。

③若遇當月虧損,當月不分紅。

五、退股、中途退股。

如因特殊原因,乙方要求中途退股,甲方應無條件將乙方所投全部金額及應得利潤歸還乙方。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

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乙方每月所得固定工資為2000元/月,乙方不參與員工提成,該工資與營利業績無關。 ②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 ③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約日: 年 月 日

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篇3]

一、投資人個人信息和投資金額

1、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賬號:

電子郵件:

入股金額:¥  (大寫):

2、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賬號:

電子郵件:

入股金額:¥  (大寫):

3、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賬號:

電子郵件:

入股金額:¥  (大寫):

4、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賬號:

電子郵件:

入股金額:¥  (大寫):

5、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郵編:

電話:  賬號:

電子郵件:

入股金額:¥  (大寫):

經過以上投資入股人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本着弘揚普洱茶文化,發展普洱茶產業,共同致富和為社會、國家多做貢獻的原則,投資入股創辦“普洱同昌順茶業(廠)”。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二、普洱同昌順茶業(廠)企業宗旨和質量方針

1、企業宗旨為:一切為了顧客,一切為了市場。

2、企業質量方針:永遠做更好。

3、企業質量目標:顧客和市場的要求就是我們的質量目標。

三、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各方對合作滿意,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協商繼續合作事宜。否則,按退股條款處理。經協商,各方同意繼續合作時,必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另行簽定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內容

1、股份為10000元(人民幣)/股;股比為:姓名  ,股數股,股比  %;姓名  ,股數股,股比  %;姓名  ,股比  %;姓名  ,股比  %;姓名  ,股數股,股比  %。

2、各股東入股資金共計¥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之前由銀行驗資後統一存入企業帳户;開户銀行為  ,賬號為  。股東入股的股份在本協議書有效期限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滿後如果企業繼續存在,出現退股的,必須經過召開董事會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東表決通過。本企業的股份轉讓必須依法進行並由董事會通過三分之二以上股東表決通過。本協議書所稱的董事即為股東,以下同。企業發展過程中如果向社會和本企業普通職員中小企業融資招股,董事會董事成員和監事會成員按相關法規確定。

3、企業經營的內容為各種普洱茶的收購、加工、銷售、服務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傳播。企業以茶葉初制所為起步階段,力爭在一年之內向有限公司過度,真正實現現代企業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業的股東即為董事會成員,企業由各股東共同組成董事會,由股份比例較大並綜合考慮管理能力強的股東擔任董事長;董事長為企業負責人(法人),負責組織企業經營戰略的制定,領導董事會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由董事長召開第一次董事會,在股東中推選一名作風正、人品好、有經驗,管理能力強的董事任總經理,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策和進行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有必要時總經理可以通過董事會進行外聘,必要時董事會聘任若干名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董事會有權通過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罷免企業任何不稱職的企業管理人員和一般職員。

5、第一次董事會的.任務是制定企業章程,並根據章程制定企業管理和生產操作規程,各項規章制度和年度計劃,經過股東協商通過。董事會委託的企業經營者嚴格按規章制度進行企業管理。

6、總經理生產經營中超過¥  元(人民幣)的重大決策必須由各股東協商確定,總經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則發生的損失由總經理承擔。

7、企業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時間定於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體時間協商確定。除負責人外的股東不在企業上班時如果有重大決策,可通過電話協商,電話協商不了的,臨時召集各股東進行協商。

8、企業的決策層為董事會,決策原則為:周密考慮,集思廣益,平等協商,達成共識,維護企業和股東利益。決策要形成書面文件,企業總經理要嚴格執行已經形成書面文件的決策。

9、本企業從成立開始就必須參照現代企業制度,以質量管理八項原則(以顧客為關注焦點;領導作用;全員參與;過程方法;管理的系統方法;持續改進;基於事實的決策方法;與供方互利的關係)為原則,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10、企業股東要及時進行市場預測和評估,作出正確的決策,抵禦市場風險。

11、企業股東在企業正式成立後討論決定企業的崗位制度作為工資分配的依據。

五、企業人事和分配辦法

1、本企業要嚴防家族化,招聘員工和選擇供貨商、經銷商等必須以能力和實力為準。

2、企業招聘員工由總經理管轄下的人事部門按照崗位需要,通過考核、評估選擇,報企業董事會討論通過。

3、總經理工資為  元/月,董事為  元/月,由總經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賬號;一般員工的工資由總經理按崗位初定,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工資由總經理指定財務人員每月定時發放或打入員工工資卡。企業淨利潤在年終結算完成後扣除  %的企業發展基金後由股東按股份進行分紅。

4、企業對有貢獻的員工和供貨商實行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企業根據實際制定。

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1、股東通過董事會有決策權和分配權、資金使用權。

2、股東是公司發展的主體,因此,收集與企業發展相關的信息,搞好與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門之間的關係,主動和銷售商和供貨商溝通,高-瞻遠矚,進行市場推廣,發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揚普洱茶文化是每個股東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企業將根據發展的實際和為企業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對有貢獻者根據定單金額進行獎勵,獎勵金額為合同定單金額的  %。

七、保密條款

1、本協議書除各股東外,對任何個人都實行保密,請各股東妥善保存。

2、各股東要對企業的知識商業機密進行嚴格保密,並制定具體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違約處理

股東如果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其他股東在此後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者提出書面通知,違約者應在15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採取補救措施,如果該通知發出15日內違約方不予答覆或沒有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損害賠償。投資入股合作協議書

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條款的完整性

各股東均承認,已閲讀過本合同,並同意:本合同為各方關於投資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全體股東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協議(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有股東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東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所有股東協商同意後才能修改,並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協商修訂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將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股東應儘快將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通知另外的股東。並儘快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其他股東進行確認。

2、雙方儘快根據此項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協商本合同的進一步執行問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對履行合同的延誤或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股東不負法律責任。

十三、企業發展條款

1、企業董事會和各個股東必須下定決心為企業的發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鑑中外企業發展的先進經驗,不斷學習,更新觀念,持續改進管理中的不足和問題,使企業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產和銷售、茶文化傳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導致企業破產,董事會和各股東要竭盡全力,團結協作,儘量挽回損失,維護股東的利益。

3、我們各股東共同宣誓:為了同昌順茶業的明天,我們將緊密團結,竭盡全力;我們已經看到,不遠的將來,在雲南茶葉市場、中國茶葉市場,乃至世界茶葉市場上,同昌順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標題

本合同各條標題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擴大的解釋。對於合同內容的一切解釋均以標題下的正文為依據。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東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  份,股東各執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東簽字和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篇4]

a及擬購買北京 有限公司股份的 、 、共 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共同投資舉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 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1.a 身份證號 。

1.2. 身份證號

1.3.

第三章 **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陽區建立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

第四條 **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註冊資本

第五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在註冊資金總額中:貨幣 300 萬元,佔註冊資本總數的100  %;

第六條 新 的註冊資本全部由a先生從出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和通) %股份所獲得的購股款中墊付。

a先生以投資各方購買其轉讓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為依據認可投資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五章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

第八條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新和通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新和通章程。

第七章 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投資各方共同約定:其他投資各方購買a先生持有的原和通股份的購股款 元現金,a先生拿出300萬現金作為新公司的註冊資金,其餘購股款由a用於處理原和通債務。該債務包括:

1、支付已公佈的會員獎金;

2、支付前期所欠供應商的貨款;

3、支付前期所欠未報積分並未提貨部分款項;

4、 返還公司經營所需對外借款。

第十條 a先生同意將原和通的現有債權轉讓給新公司,投資各方同意對原和通欠款積分撥付獎金時按50%的比例逐步扣回返還原和通。返還原和通金額新和通刻扣取10%的管理費。具體事項由原和通與新和通簽定債權轉讓協議書確定。

第十一條 a同意協助新公司確保竹鹽產品供應,具體事項由新公司與竹鹽生產廠簽定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甲乙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第十三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投資各方如不履行與a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購股款義務,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合同,其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十六條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篇5]

吸收個人資金入股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為資金入股合作合同,共同開發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甲乙雙方 各負其責,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依託,甲方負經營的、經濟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責任,乙方享有股東的權利。

第二條、投資方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投資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人民幣現金入股________________

出資額:人民幣 萬元__所佔股份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出資完畢。

第三條、合作目的

甲乙雙方合作的 前提以甲方現有實體為基礎,以乙方投入資金為合作意向,目的在於通過資金引入,儘快發展生產,雙方合作促進發展,互利共贏。

第四條、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

事任免等)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財務會計帳目等,由甲方決定,乙方享有股東的權利。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經營、管理好資產,依法經營,照章納税,履行合同;負責處理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乙方原則上不參於甲方的日常經營管理,項目的盈虧於乙方無任何關係。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20%的股權享有包括股權分紅在內的所有股東應有的權利。

第六條、爭議解決

6.1 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6.2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八條 協議之生效

8.1 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8.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2015年12月___日簽訂於廣東

個人入股合作協議 [篇6]

個人投資入股合作協議(合同)書

一、投資人個人信息和投資金額

姓名: 林毅 入股金額:¥ 貳拾陸萬肆千元整 (大寫)

姓名: 陳金華 入股金額:¥ 壹拾叁萬貳千元整 (大寫) 姓名: 林新 入股金額:¥ 玖萬陸千元整 (大寫) 姓名: 童慶榮 入股金額:¥ 壹拾柒萬陸千元整 (大寫)

姓名: 阮新仁 入股金額:¥ 壹拾叁萬貳千元整 (大寫)

經過以上投資入股人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本着發展產業,共同致富和為社會、國家多做貢獻的原則,投資入股創辦《 安順貿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十年合作期滿後,經協商,三個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同意繼續合作時,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另行簽定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1.各股東入股資金共計:¥捌拾萬元整 (大寫) 。

2.企業日常資金管理:每月15號進行資金盤點,每月25號進行加油站流動資金結算。

3.企業日常資金支出超過:¥伍千元整(大寫)。必須經過3個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4.任何私人向出納借支不得超過本月工資,負責後果出納自負。

四、條款的完整性

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均承認,已閲讀過本合同,並同意:本合同為各方關於投資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五、協議(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中一人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兩個股東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協商同意後才能修改,並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協商修訂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六.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協商一致後才可實施,除林毅,林新,陳金華三個股東外,其他股東不得干涉,影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東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二0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