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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方案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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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打擊和防範傳銷活動長效機制,徹底剷除傳銷活動滋生蔓延的土壤,實現“三無”目標(社區(村)內無傳銷組織、傳銷人員和傳銷活動;無居民和單位向傳銷人員提供出租屋等便利條件;無居民參與傳銷活動),鄉政府決定,在全鄉範圍內開展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現根據縣相關文件要求,結合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創建無傳銷社區活動方案範文

一、工作目標

2013年底轄區所有社區(村)達到“無傳銷社區(村)”創建標準。

二、實施步驟

(一)宣傳階段(11月1日-11月20日)。鄉政府召開動員會,各社區(村)按照本實施方案,結合各轄區實際,採取各種方式廣泛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和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的重要性,動員社會各階層、廣大居民羣眾積極參與到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中來,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

(二)創建階段(11月21日-12月10日)。鄉綜治部門、工商所和各社區(村)按照“無傳銷社區(村)”創建標準、工作任務、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各項創建措施落實,推動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三)申報階段(12月11日-12月20日)。各社區(村)對照創建標準進行自查,填寫《申報表》,向鄉政府申報,鄉政府對社區(村)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並組織驗收,符合“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條件的,簽署意見後上報縣創建辦。

(四)驗收階段(12月21日-12月31日)。縣綜治辦會同縣工商等部門組成驗收考核組,來我鄉對創建情況進行考核驗收,縣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對驗收合格的社區(村)進行命名錶彰。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組織領導機制。成立由鄉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鄉工商所、鄉派出所、鄉綜治辦為成員的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綜治辦,將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作為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

(二)建立信息反饋機制。鄉政府採取向社區(村)發放傳銷舉報聯繫卡等有效形式,公佈打擊傳銷工作聯繫方式和舉報電話,密切保持聯繫溝通,方便羣眾參與防範、打擊傳銷工作。暢通信息渠道,及時蒐集掌握相關信息,充分發揮鄉政府、派出所、社區(村)、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網絡和協管隊伍的作用,把社區(村)內的出租屋、飯店、公眾聚集場所、常住人員、外來人員的基本信息登記造冊。社區(村)要實現對出租房屋的“兩清楚”和暫住人口“四知道”(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數、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況;知道是什麼人、在幹什麼活、有什麼資金來源、主要有什麼活動),建立信息登記台賬,並及時上報。

(三)建立打擊懲處機制。鄉政府建立工商、派出所、綜治等部門和社區(村)等共同預防、打擊傳銷的'工作機制,定期彙總和分析本區域傳銷活動情況,堅持露頭就打,把傳銷活動遏制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傳銷活動,鄉綜治辦發揮牽頭作用,鄉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門積極參與配合,對其進行及時查處;社區(村)及其相關單位要積極配合執法部門做好查處工作。

(四)建立宣傳教育機制。鄉綜治辦會同鄉工商、派出所等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宣傳預防和打擊傳銷的相關知識,切實做到預防打擊傳銷工作宣傳進社區(村)、進學校、進企業、進小區。鄉工商、派出所等部門要指導和配合社區(村)加強對各區域內居民,尤其是對離退休人員、外來暫住人口、外來務工人員、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使羣眾深入瞭解傳銷的本質及危害,從而提高識別和抵制傳銷的能力,自覺做到不參與傳銷,不為傳銷提供便利條件。

(五)建立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屬地管理責任制度,層層簽訂“創建無傳銷社區(村)”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把打擊傳銷工作與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結合起來。對達不到責任目標的,實施責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社區(村)是創建工作主體,要對照工作要求和創建標準,健全完善工作機制,認真抓好各項落實工作;各單位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二)堅持標準,嚴格把關。各社區(村)要嚴格對照創建標準,積極申報;鄉政府認真把關,對不符合標準的,堅決不予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