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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代理合同(精選15篇)

合同協議 閲讀(6.67K)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進口代理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進口代理合同(精選15篇)

進口代理合同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具體內容如下:

品名

規格

單價

數量

總價

總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以乙方的名義代理以下工作:

(1)進口代理;(2)申請一般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3)進口檢驗檢疫申報、報關或委託報關;(4)購付匯。

三、報關、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報關手續,報關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甲方結算。

2、甲方如委託乙方貨送指定地點,甲方需全權委託乙方指定貨運代理,並對實際發生合理費用予以認可。

3、甲方憑乙方遞交的提貨單,自行到指定地點提貨,提貨、運輸等費用自理。

4、保險:。

四、費用

1、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進口代理費,代理費收取標準為合同金額的%,每單進口代理費的最低收費標準為元人民幣。

2、甲方在貨到目的港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結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及全部貨款。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全程參與和跟蹤代理業務和合同執行事宜。

2、乙方應根據收到的甲方書面申請, 及時辦理進口產品的《自動進口許可證》。

3、乙方製作擬簽訂的進口合同條款,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確認,甲方如有異議應於收到進口合同文本後一個工作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

4、乙方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並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付清有關税、費,該税、費由乙方先行預付。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書規定如期付清代理手續費等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乙方可視情況暫時不交付甲方貨物或有關憑證,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如甲方逾期2個月未支付,乙方可依法行使留置處理權,以所得款項抵扣進口有關費用、利息等,尚不足以抵扣上列費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付。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所提供進口單據上的品名、單價、數量、包裝、產地、品質等內容是確實的,不存在任何錯誤、隱瞞的情況,否則違反海關規定所造成的各類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進口產品如系國家法定檢驗檢疫產品,甲方在未接受檢驗檢疫前不得自行處分貨物。如擅自處分貨物,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進口產品如需國家規定的專營許可證的,甲方應具有相關經營資格。

3、甲方應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進口手續費,並及時付清進口合同履行中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4、如代理進口產品需辦理《自動進口許可證》的,甲方應在到貨前十個工作日通知乙方辦理,並提供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產地、銷售國等資料。

5、甲方自行提貨的,簽收提單等貨物單證之後,貨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以及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在合同付款方式為信用證或T/T預付時,甲方應將貨款按同期銀行匯率支付到乙方賬號。如果甲方無法預付上述貨款,則甲方必須提供乙方認可的有效擔保。

7、甲方不按本協議書及進口合同履行義務,造成對外違約時應償付乙方代墊的'一切費用及利息,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8、甲方在委託乙方辦理進口業務購付匯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次購付匯的書面委託書,如收款方與原合同發票抬頭不一致,需在書面委託中特別註明,並附外商貨款由第三方代為收取的書面聲明。

六、索賠處理

1、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2、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於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乙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乙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3、乙方必須積極辦理屬於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乙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甲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並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儘速理賠。乙方須及時向甲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並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甲方同意結案為止。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他

1、本協議書系雙方根據中國外貿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在任何情況下雙方之間不產生外貿代理進口之外的非經雙方確定的其它合同關係。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如確因本代理關係項下需要甲乙雙方簽定的其他合同等與本協議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發佈的相關規定等辦理。

3、本協議書一式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進口代理合同2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電子信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項目:

一、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二、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費)。

三、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三、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四、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五、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税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户。

二、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三、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四、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五、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一、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户;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税款匯入乙方帳户。

三、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一、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二、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三、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_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四、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五、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_____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八、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二、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三、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進口代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進口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外貿代理甲方直接進口_________________(採用包乾費方式)達成如下協議:

一、包乾費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項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備件____套(清單附後);商標:________(_________牌);型號:________;原產地:____________;

2.起運港_________________至中國_________________;外方交貨到_________港口的`時間,應由買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價格中已包括貨物成本、國外海運費和海運保險費;

4.外方來華人員(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國際機票等)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

5.進口關税和增值税,按海關實際徵收數額繳納。外貿進口代理手續費、商檢費、銀行費用、保險費、港口費、運雜費、國內短途運費以及其他相關費用,均包括在總額_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費之內。

二、付款條件

1.簽訂進口代理協議書後(貨到_________前____天)買方應預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支付進口關税、增值税和國內運費。

2.接着,貨到_________後3日內,由外貿支付有關進口關税清關提貨給買方;

3.當買方收到機器一週內,外方來華人員負責安裝調試,同時培訓一名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在機器運行正常3天后,由買方支付給乙方每台人民幣_____元作為外方來華人員的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和國際往返機票等費用

4.當安裝調試、正常運行30天內,且經買方驗收合格後,買方應將貨款餘額一次付清。

三、其他説明

1.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產量: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文字軟件系統:中文/英文

3.有關備件____套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由買方在安裝調試_________前自理購置。

5.外方1—2人在華安裝調試機器培訓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期間(約7天)的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

6.如果機器出現故障,經外方培訓的中方專職操作維修售後服務人員無法修復時,機器將由外方負責終身維修,來回路費由外方自負。甲方也可以退貨給乙方。對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負責對外交涉協商索賠。若協商無效,可提交簽約地法院解決。

7.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______________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進口代理合同5

合同編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簽約時間:XXXXXXXXXXXXXXXXXXXX

委託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簽約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

受託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進口,合同號,數量,合同總金額達成如下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內容: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託內容:委託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託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准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並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並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税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税(包括增值税)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於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後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後,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受託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並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並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2、銀行手續費:合同金額×0.15%×8.29+RMB600.00電報費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税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5、代理手續費:合同金額×8.29×0.5%(開具代理費發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XX15X%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餘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並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託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託,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並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於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委託代理進口合同樣本的其他約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複印件、電話、聯繫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並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後,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後,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委託方(簽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受託方(簽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

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XX名稱: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委託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委託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傳真:XXXXXXXXXXXXXXXXXXXXXX電話、傳真:XXXXXXXXXXXXXXXXXXXXXX

銀行帳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銀行帳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進口代理合同6

甲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一、委託範圍

乙方委託甲方,甲方同意作為乙方的代理人為乙方代理進口如下商品供應商:

商品名稱:MIXEDAROMATICS(混合芳烴)

產地:以進口合同為準(進口合同編號:5727834,以下簡稱“進口合同”)數量:49,000MT(+/—10%)AtSeller’sOptio

單價:CIF中國東莞,USD1135.00/MT

交貨時間:以進口合同為準

滯期費率:按實際租船合同規定

裝運港:JEBELALI,UAE

卸貨港:廣東東莞

付款條件:提單日後90天付款,提單日計為0。

貨物的品質和數量以裝港檢驗證書為準

上述合同原則條款及商品質量均以具體執行的進口合同內容為準。進口合同已經過乙方審核,乙方同意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本協議委託範圍的規定,甲方按受乙方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及時跟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2、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理進口商品的報批手續,甲方負責提供通關材料並協助乙方辦理通關手續;

3、在國外供應商不履行進口合同項下的義務時,甲方不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4、甲方依據進口合同之規定負責辦理本協議委託範圍所規定的商品的進口手續;

5、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6、甲方不承擔任何經營風險和責任,在乙方已購買國內運輸保險的情況下,在取得乙方書面授權後,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7、因進口合同產生的數量、質量、發運和滯期費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所進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包括但不限於海關法規等);

3、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諾承擔委託採購商品的所有經營風險和責任,並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補償責任;

5、乙方保證所委託的代理商品及報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若進口合同發生糾紛,需要委託甲方通過司法途徑過外進行交涉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項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負責承擔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代理採購商品的全

部貨款及因此產生的進口關税、增值税、保險費、報關費、碼頭靠泊費、裝卸費、商檢費、倉儲費、代理費等所需一切税費。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可以採用銀行轉賬、信用證、銀行承兑匯票及雙方認可的其他方式。

三、價款結算

(一)代理費、保險費和銀行手續費、報關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值金額的作為代理費(代理費率以對外付匯的實際匯率為準)。

2、甲方收到海關關税和增值税税票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開具全額的增值税票給乙方。

3、在進口報關過程中所有費用(包括關税、增值税、港雜費、清關行政性規費、商檢費、倉儲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匯

進口合同對外結算的貨幣為美元(USD),一切與進口合同有關的外匯事宜,由甲方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結、售匯,結、售匯所需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支付,開證費、改證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申請銀行押匯,押匯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擔,另外再簽訂補充協議。

(三)付款

1、在簽訂本協議後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0%的保證金,甲方在確認全額收到乙方的貨款保證金(用銀行承兑匯票支付的,須扣除甲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後3個工作日內按進口合同開出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

2、貨物到達卸貨港前3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到甲方開出的支付税款通知書當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筆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1%的保證金作為關税、增值税税款。

3、置廣東東莞九豐油庫),甲方擁有全部貨權。貨物入庫時,乙方經驗收後向甲方開具書面接貨證明,確認貨物數量及質量。貨物入庫後貨物風險即由甲方轉移至乙方,貨物倉儲期間的一切變質、短損滅失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貨物倉儲期間

自貨物入庫時始至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全部貨款、代理費、税費時止。

4、貨物在乙方倉庫存儲期間,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貨,但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先付款後提貨,甲方確認在收到乙方貨款後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貨值貨物的貨權轉移手續,在提單日(提單計為0)後80天內,乙方需付清進口合同項下所有貨款、税款、代理手續費,開證保證金和税款保證金作為貨款一併結算,在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貨款後,由甲方辦理對外付匯手續,結匯、購匯按銀行實際付匯的匯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在信用證議付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延期付款申請,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因延遲付款或延期提貨所產生的相應銀行利息、銀行費用、滯期費、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男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後三日內付到甲方指定帳户。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須按時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代理進口貨物,若甲方自行處置貨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產生的銀行利息由甲方承擔。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因為市行情變化導致國內市場價格低於進口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的10%以上時,或由於匯率變化導致甲方進口成本比市場價格增加10%以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把市場價格與本合同價格的差額作為增加的保證金補交給甲方,並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户。否則,甲方有權處置和出售該批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從而導致協議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應在7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5日內,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文件、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雙方協商後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延遲履行合同、終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應全額支付甲方為乙方代理進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進口代理費,並支付甲方相當於總貨值金額3%的違約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則進口該批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3、因進口合同供應商的原因導致本代理協議不能執行,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全額代理費。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方均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文本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書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合同/公章後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02月17日至20xx年07月31日;

2、本協議相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收書面形式作出。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繫,但事後須採用書面方式確認。一方以郵寄方式向對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協議列明的對方地址向郵寄機構寄交後第7日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户銀行、銀行帳號時均應通知對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對方損害的,責任方需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代理合同7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受託人: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繫電話:

鑑於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註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並需要進口 設備及零件;鑑於乙方是在 合法註冊的,經營範圍為 的公司,具備經營進出口業務的資質和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進口商品情況:

1、進口商品名稱:救援液壓工具及零件。

2、進口商品的包括:

(1) 進口商品規格及數量

(2) 進口商品總數量

(3) 進口商品產地

(4) 進口商品單價及總金額

(5) 進口商品的包裝

(6) 需要進口的時間

(也可以約定:以上情況以甲方致乙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二、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進口商品的審批文件,準確提供進口商品的情況,協助乙方確認進口商品的海關商品編碼。

2、收到乙方交來的與外商簽訂的商品進出口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確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後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乙方。

3、在確認乙方與外商簽訂的進出口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該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個工作日內將貨款劃入乙方賬户。

5、貨到目的港後,積極配合乙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並在貨到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税款(進口關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以及進出口合同價款的0.5%的代理費。

三、乙方義務:

1、 與外商簽署合同,並於合同簽訂之次日前將該合同副本交付給甲方進行確認。

2、 按與外商簽訂的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 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

4、 如需向進口商索賠,在收到甲方的索賠委託、依據及索賠費用後及時代理甲方按乙方與外商簽署的合同規定索賠,索賠利益歸甲方所有。

5、 及時向甲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甲方做好接貨準備。

6、 收到外商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後,及時向甲方結算。匯率以乙方實際向外商付匯日匯率為準。

四、保密:

乙方有義務對所知悉的甲方進口事項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及合同變更、解除、終止後的任何時間,除為實施進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進口商品事項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對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乙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對外商的責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託責任,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和進口商,並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免除對甲方的責任,但應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並及時通知甲方。

2、匯率變更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六、索賠處理: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乙方應當及時處理,有必要的應當及時向進口商索賠。在甲方同意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按進出口合同的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由此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

2、 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確定,如發生遲延交貨或不交貨及其他違約問題,由乙方及時進行追索,並支付索賠的費用。甲方應當予以協助。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應償付乙方為其墊付的費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約定的代理費,並承擔乙方因此對外承擔的一切責任。

2、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項而遲延支付的,每遲延支付一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該款項的萬分之三作為遲延給付的違約金。

3、 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並自行承擔一切對外責任。

4、乙方拒絕或延遲向外商索賠以及提起仲裁或訴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進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應按進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對外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對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屆滿,雙方協商覺得是否另行簽訂進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簽訂於北京市 區 ,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税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户;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税款匯入乙方帳户。

3。甲方應於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5。乙方應在_____________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_____________的運輸及保險由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民法典》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代理合同9

供貨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共擔風險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內容的規定執行。

二、代理委託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約定地區範圍內,代理推廣國博購的產品。 簽約之日起3日內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代理保證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合同到期結束3日內退換。

2、合同約定的推廣區域為 省(市) 區(縣)

3、合同期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4、雙方可根據各自意願另行商討續約事宜並簽定新的代理合同書。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前屆滿時沒有續簽,則視為雙方自動放棄繼續合作,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三、代理品種及價格 (祥見價格單)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助乙方制定並安排乙方代理區域內的營銷戰略、銷售形式、管理運作等銷售事宜;

2、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產品知識培訓、經銷商營業資料;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用於產品銷售、促銷、推廣、廣告所需的文件資料及所需相關證明手續;

4、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開具普通發票,甲方承擔底價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區域內享有獨家代理權。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直接銷售或授權他人銷售乙方代理的產品;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進口商品通關報關税收物流等相關證明手續;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本區域內進行產品推廣行為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規,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所代理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招商、銷售及與之相關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業務活動中進行產品宣傳時,必須嚴格遵守產品廣告批件所核實的範圍;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權區域範圍外以任何名義進行相關銷售活動,如欲擴大代理推廣區域可根據實際銷售情況提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推廣工作;

5、乙方必須應甲方要求,隨時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及產品流向實際情況。

六、倉儲及運輸

1、甲方負責將乙方訂購的產品發往乙方指定的地點,所發生的運輸費、運輸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2、由於運輸不當引起質量問題或包裝破損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須在到貨之日起三日內提出異議,並提供運輸部門出具的貨物損壞或丟失證明,甲方負責更換補償等量貨物;

3、乙方保證所收到的產品在符合標準的倉儲條件下存放,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1、款到發貨;

2、乙方向客户結算所需發票,須由乙方填製表格後傳真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傳真後,方可開發票並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結算底價部分的差價税款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發生提貨業務後三個月內不開發票甲方將不予以開票;

八、退貨政策

1、甲方為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甲方實行退貨制度,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貨物退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貨產品並核查無誤後,即日將退貨產品的貨款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同時扣除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退貨產品受潮或包裝有所損壞,則甲方有權拒絕此部分產品的退貨請求;

九、市場保護

1、甲方確保乙方的代理區域不受到惡意衝貨。

2、乙方承諾不策劃及運作超出乙方經銷範圍的任何跨區域銷售產品的行為。

十、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如有違約(不可抗拒力除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2、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從雙方簽字之日起(加蓋紅章後)生效。如有異議經雙方協商後可另行簽定補充合同或條款,補充合同或條款加蓋紅章後方可生效且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內容共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合同10

受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_____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___%(合同貨值美元___%_____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___%貨款T/T,___%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___%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户,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___%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___%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___%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___%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___%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___%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___%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___%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___%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___%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___%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_____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___%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___%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___%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兑付款至少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___%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兑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___%/每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兑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兑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兑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兑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兑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税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合同11

代理進口協議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 代理進口商品

產品名稱:

英文名稱:

二. 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 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 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 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 甲方自行提貨。

5、 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 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 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户。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户,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税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税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税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户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 甲乙雙方的結算

(1) 甲方應隨貨款同時向乙方支付進口總貨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費,代理費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計。

(2) 支付貨款金額依照實際支付當日的銀行匯率牌價核算。

四. 其它約定條款

1. 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 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 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 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 甲乙雙方若發生單方違反本協議或產生爭議和分歧,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9.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委託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

進口代理合同12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 %(合同貨值 美元* %*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 %貨款T/T,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户,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 %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 %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 %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 %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 %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兑付款至少 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 %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兑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 %/每 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兑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兑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兑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兑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兑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税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

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

(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進口代理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進口業務的唯一代理人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進口商品

商品名稱: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及責任義務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與出口方(外方)協商確定甲方所需進口貨物的品種,規格,質量標準,價格和交貨期以及違約責任等問題。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簽訂進口合同所需的各種相關資料及甲方認可的貿易條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方簽訂進口合同。

3、進口商品到貨後,乙方負責辦理清關的各種手續。經乙方授權,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義自行辦理上述手續。

4、甲方自行提貨。

5、乙方向甲方開具增值税發票。

(二)雙方責任義務

1、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在貨物進口之前應將必要的信息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

(2)甲方應在進口商品到貨後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提單,發票,裝箱單,產地證,檢驗檢疫等相關報關文件,以便乙方及時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3)甲方負責所進口商品的品種,質量和數量的核查驗收。

(4)甲方承擔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通關費用。

(5)甲方承擔銀行手續費,產生乙方代為支付的費用,甲方亦應承擔。

(6)甲方須在進口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進口所需付的全部貨款,銀行手續費等款項劃入乙方賬户。

(7)甲方應在進口貨物通關之前將所需的.各種通關費用劃入乙方賬户,以備辦理通關之用。

(8)貨物通關後,甲方應及時提貨。如發生滯港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方應自覺遵守海關等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品名、數量、價值等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生海關對貨物歸類和申報價值重新核定而導致增加的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擔,即使貨物通關放行後,如海關事後發現缺證、少證或漏徵税收等情況,海關依法補徵税收或補證,甲方仍須依法補税或補證。

2、乙方責任義務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資料後應及時準確的與外方簽訂貨物進口合同,並將合同副本給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貨通知後應及時通知甲方,在接到進口通關所需全套單據後應及時辦理通關手續。

(3)進口商品屬於法定商檢、檢疫產品的,乙方應及時向商檢、檢疫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延誤。

(4)甲方將通關所需費用匯入乙方賬户後,乙方應及時繳納進口關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項費用。

(5)如需開具銀行信用證,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及時準確的辦理開證事宜。

(6)乙方向甲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必須合法、有效。

三、甲乙雙方的結算

1、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户;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税款匯入乙方帳户。

3、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依據提供給委託方的服務工作量,進口的貿易條件,支付方式,雙方關係,行業競爭價格,是否長期合作等條件,雙方再協商具體的代理手續費率,(我司收取客户的手續費率分別為環綺0。9%,華捷、浩洋1。5%,嘉進1%,金額基本都在一百萬美元以下,手續費率都沒有超過2%的)。

四、其它約定條款

1、進口合同一經簽訂,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進口合同條款對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諾,也不能自行與外商變更或修改進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進口合同條款,甲方不得由於條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損失向乙方要求補償。

3、因甲方未按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甲方無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各項費用並應承擔代理方因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5、當外商違約時,如甲方提出索賠,應在索賠期內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賠證據,承擔相應的仲裁、訴訟及其他費用,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由於產生各種雙方無法預料的問題(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等),雙方將及時進行協商解決,合理調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或你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該補充協議也將視為本協議的有效部分。

7、甲乙雙方需終止本協議的,必須提前2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且之前所簽訂對外及對內合同必須執行完畢。

8、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9、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制定補充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代理合同14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欲從中國境外進口貨物,需委託甲方代理乙方進口。現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代理乙方進口__________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乙方對甲方的授權範圍

1.1甲乙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辦理:

1.1.1根據海關報關單的欄目,經營單位為甲方,收貨單位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貨物的進口報關及(何地)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何地)的運輸手續。進口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1.2根據海關報關單的欄目,經營單位為甲方,收貨單位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貨物的進口報關手續。進口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代理乙方對外商付匯。

1.3就進口貨物與外商的接洽和協商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以自己名義與外商簽訂貨物進口合同,進口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進口合同或進口合同的條款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4 甲方代理進口貨物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進口貨物貨款及費用

2.1 貨款及匯率: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將本合同第一條 所約定的進口貨物總貨款匯入甲方的帳户,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由甲方按報關單的貨款值以當日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按乙方書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帳户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貨款。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向甲方支付銀行手續費的方式為: 。

2.2進口運雜費用:甲方代理貨物進口所發生的一切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報關費、商檢費、碼頭倉儲費、查驗費、過磅費、運費等由乙方承擔。如產生滯櫃費,責任屬甲方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屬乙方的則由乙方承擔。

2.3進口代理費:甲乙雙方選擇第___項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 進口貨物總貨款的 ______%收取代理費。甲方完成進口貨物的所有進口手續後將貨物運至本合同約定地點的當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進口代理費及甲方墊付的上述2.2之各項費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條 進口貨物總貨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費。甲方完成進口貨物的所有進口手續後乙方自行提貨的當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進口代理費及甲方墊付的上述2.2之各項費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規定日期內向甲方支付各款項,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代理進口貨物的品名、規格、型號、價格、數量等詳細資料

序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進口貨物總貨款合計(人民幣大寫):

第四條 乙方義務

4.1乙方須保證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商品標準,不得進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海關相關政策規定的貨物。

4.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必須如實提供本合同第一條 所約定的進口貨物的詳細資料及進口合同的條款內容,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進口合同條款內容的準確無誤,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3貨物到港後 ______日內,乙方必須如實向甲方提供貨物的提單提貨單運單,及發票、裝箱單等資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及進口合同條款內容後,按此資料和進口合同條款內容向海關進行進口申報。如海關對所申報的內容、單據或價格提出異議,需對進口貨物進行商檢或估價徵税時,乙方則須向甲方提供海關所要求的全套有關單證,並與甲方共同對海關的查驗及估價工作進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所反映內容有瑕疵而致貨物不能進關,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4.4税款:乙方憑海關簽發的關税單及代徵增值税單繳納税款。

第五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5.1甲乙雙方選擇按下列第__________辦理:

5.1.1乙方繳納關税、增值税後由甲方辦理貨物的海關放行及提貨手續,並將貨物運到乙方指定的(何地)____________________倉庫。

5.1.2 乙方繳納關税、增值税後由甲方辦理貨物的海關放行手續,乙方憑海關放行單自行提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進口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貨款、銀行費用、代理費及其它進口運雜費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銀行費用、代理費及各項運雜費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進口貨物資料及乙方與外商所籤進口合同條款內容不準確導致貨物不能進關的,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簽訂後,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將進口貨物貨款付給外商,則不論本合同有效還是無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擔返還或退還貨款或賠償貨款的任何責任。

第十條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乙雙方公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海關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口代理合同15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費科目:_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__的____________設備採購及服務招標中(招標編號為:______),中標下列設備/儀器:

[第一條]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原產地列下表:

序號序號:______

產品名稱: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

單位:______

數量:______

單價:______

金額:______

原產地:______

合計金額:______(大寫)(¥:____________)

進口設備詳細規格及技術配置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合同金額:

進口設備(儀器)合同價款總額為______人民幣(¥: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將合同價款總額的95%即人民幣______元。

匯入乙方保證金帳户(保證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時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換匯手續和到銀行開出信用證;餘款5%即人民幣______元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15天內支付。

[第四條]設備/儀器交貨地點:

由乙方負責送到____________內甲方指定的地點。

[第五條]設備/儀器交貨日期:

求、人員培訓及售後服務:詳見技術協議。

[第七條]甲、乙方責任與義務: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與國外供貨商洽談貨物配置清單,並將與外商商談確定後的貨物配置清單及相關技術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以便乙方對外交涉。

3.合同貨物到達甲方後,如發現包裝及貨物殘缺,品質不符合合同規定等情況,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時向當地進出口商檢局提供檢驗,取得商檢證書後,在對外索賠有效期內(90天)對外交涉索賠。

4.負責將進出口機電產品申請表,免税申請表蓋章後交乙方辦理機電批文,並負責提供免税證明材料、申請免税報告。

5.若海關要求現場查貨,甲方應派技術人員陪同。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對外簽訂外貿購貨合同,並確保合同的有關條款符合國際貿易慣例。

2.負責辦理對外購貨合同的填單、開證,催貨,審查單據,及時對外支付貨款等相關手續。

3.負責合同項目下進口貨物進口機電批文,海關免税,商檢和長沙報關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負責辦理對外索賠手續及解決執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的其它問題。

5.貨物交甲方驗收合格後,及時與甲方辦理財務結算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所交的設備品種、型號、規格、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退貨及收回已付貨款,並由乙方支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無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設備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二)甲方違約責任: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設備,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無故逾期支付設備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價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三)甲方或乙方違約金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總值百分之十。

[第九條]索賠:

乙方應負責代理甲方向供貨方進行索賠。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應採用下面一種或綜合的方式理賠:

1.同意拒絕收貨並且退還給甲方拒收貨物的金額,同時承擔所有直接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報關費、倉儲費、對拒收貨物的監管、保護費用等。

2.根據貨物不符合合同及技術協議的程度,損壞的程度,甲方損失的金額,降低貨物的價格。

3.替換新的與合同中所規定的規格質量一致的部件,承擔所有的`費用和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賠30天后沒有回覆,則將視為乙方已經默許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賠。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合同簽訂地工商行政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執行合同的各項工作。

2、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二份。

合同附件: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項目單位(院、系)領導簽字:______

項目負責人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