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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集合6篇

合同協議 閲讀(1.3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服務合同集合6篇

服務合同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 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允許範圍內,在乙方提供的場地內為乙方提供國學培訓講座,在乙方的協助下,按時完成規劃課程,使學員在國學方面有進一步的提高。

2.甲方採用分期開課的形式開展國學培訓活動.其中每期大概 人。共計 期。如果在完成上述課程後,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提供國學培訓講座,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費用.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服務時間

甲方所提供的每期國學培訓講座課程時間 點至 點,期間分為 課程,中間休息 分鐘。

第四條 雙方義務

1. 甲方的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書面形式的國學學習材料.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專業的國學講師、老師、輔導員以順利完成活動任務.

(3).甲方在服務過程中不得提及任何不允許在課堂談到的有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有關政治,宗教,或 其他任何違法問題.

(4).甲方自行提供所提供國學講師、老師、輔導員的交通工具.

(5).甲方自行負責所提供國學講師、老師、輔導員的安全問題.包括往返及停留在乙方場地和餐飲中的安全問題.

2. 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協助甲方共事人員,如提供必要的多媒體設備等,以保工作順利進行.

(2).甲乙雙方相互協商後,乙方須根據合同簽定的總服務時,預先將時間安排表及工作指示提供給甲方.

(3).當 任務完成時,乙方須在 ,根據甲方的具體服務時數量,及時將其服務費支付給甲方, 以確保工作正常進行.

(4).如有額外費用,如:餐飲費,車旅費,安全保險費等,乙方須將當月的額外費用連同當月的總服務費用在每月月 底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額外費用

1.標準費

每期國學培訓講座的服務費為 元(小寫: )。

2.額外費用

乙方每次支付甲方所有人員的額外費用: 車旅費人民幣_____元, 餐飲費 人民幣_____元, 安全保險費人民幣_____元, 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3.結算方式

(1).按月計算,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直接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的方式支付當月全部費用.如果採用匯款的方 式,乙方應將匯款回執單于三個工作日內傳至甲方並及時告知甲方.

(2).無甲方執行董事簽字蓋章的書面公函,乙方不得將費用匯入其他帳户,甲方收款人全稱,帳號及開户銀行具體 情況如下:

收款人(全稱):

賬號: 開户銀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任何自然災害或事故,意外事件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乙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2).如甲乙雙方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活動時間有所變化或某工作時不能完成時,任何一方須提前24小時事先通知 對方,並通過協商補齊所有耽誤的工作時。如果任何一方因有意疏忽未履行前述提前通知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 失,有過錯的一方應當向無過錯的一方支付額外費用的違約金( )元(小寫 元)。

(3).如甲乙雙方中任意一方在合同服務期限滿之前因故中止合同,即稱毀約,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 元(給被違約方以做補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 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 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規定

甲乙雙方不會因簽訂本協議而產生合作伙伴、合資、代理中介、勞資關係或其他相類似的關係.甲方非乙方的僱員, 不得干預或參與乙方的任何其他計劃、安排或分配,不享有乙方員工同等的退休、股權、獎金和其他福利制度.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日期:

乙方(簽字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税號:

乙方: (注:勞務承攬建議簽訂合同主體是法人,而且不要是勞務派遣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開户行:

開户帳號:

廣東卓維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以下簡稱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負責、誠信、合作、協商的精神,同意就乙方承攬甲方輔助性基礎工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共同信守執行。

一、服務內容和方式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勞務承攬服務,協助甲方完成 等輔助基礎工作。乙方的工作主要包括綜合佈線等基礎工作,不涉及項目質量、進度、設計、成本控制等專業事項。

2.服務方式:乙方承攬過程中所指派的工作人員要求健康,有經驗,有能力,自願接受並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及現場管理。在承攬工期內必須聽從甲方現場項目經理的工作安排;乙方人員應熟悉現場安全事項,如因自身過失違反規定或造成損失及傷害,乙方負全部責任及賠償,因此對甲方所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期的延誤損失、材料損失、以及對第三方所造成的損失)。

二、合同有效期

1.工作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2.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起至 年 月 日。

三、合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指定1人為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負責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為乙方提供所需的協調、管理授權和工作環境等。

2)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有關開展工作時必要的文件資料,以支撐乙方合理的履行本合同時提供合適的服務。

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與乙方積極溝通,以積極的態度協調解決本合同履行的問題。

4)甲方有權測試乙方人員的能力、技術水準和相關情況。如果客户認為乙方的指派人員不符合工作要求,有權要求撤換乙方人員,或者甲方在實際工作過程中有證據證明受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他人員進行代替。

2.乙方責任

1)乙方派出具有所需要的技能、技術和有經驗的稱職合格人員參與甲方項目並保持人員穩定及充足。乙方應自備為履行工作所需的專業或關聯工具。

2)乙方人員應具備工作積極性並服從甲方項目負責人的工作管理和安排。

3)乙方人員對外以甲方的名義從事工作。

4)乙方不得將本項目轉包或分包,由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在工作開展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走派出人員。如確因非人為事故而需撤走,乙方須提前10個工作日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方可撤走,並應向甲方指派替補人員。

6)遵守國家有關安全保密法規及本合同項下的《保密協議》的約定,對本項目所涉及的信息應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向第三者擴散和泄露,如有違反,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進行承擔責任。

7)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資料文檔和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提供的產品導致知識產權糾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8)乙方指派人員所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3.共同職責:

1)雙方人員在任何時候均應遵守客户的工作場所現場規定和安全規定。

2)如項目會議涉及到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職責時,甲方項目經理應向乙方進行告知並通知乙方參加會議,乙方有義務參與會議。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雙方指定的聯繫人應保持能夠7*24小時暢通聯繫,如更換聯繫人或聯繫方式,應在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保密及數據保護

(1)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人員不得複製、摘抄、拷貝所有商業信息。

(2) 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發佈或披露與本合同的有關任何細節。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人員簽署保密協議。

四、服務費用

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為 元(大寫: )。最終結算價根據實際用工量計算,以雙方書面確認的結算清單為準。

五、服務費用分配

甲方與乙方確定以下服務費用(含税價格),如果項目進行中,技術人員有調整,乙方需要提前兩週通知甲方,並提供合適的人員替補。乙方要保證交接質量,並保障對甲方項目工期影響最小項目驗收後,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結算清單、考勤記錄單及有效等額完税發票,甲方在收到上述資料後審計無誤後向乙方支付承攬費用。

六、驗收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甲方收到驗收申請後15日內組織驗收,並在組織驗收後5日內給予確認驗收通過或提出整改意見,如驗收通過,甲方出具驗收確認單;如提出了整改意見,乙方應按照要求 限期進行整改到最終通過驗收。

七、雙方違約責任

1.下列情況視為乙方違約:

(1)除合同第八點不可抗力原因和非乙方原因外,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支持服務,即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辦法為每缺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5%計算。(注:是否需要明確缺勤人數?)

(2)如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未能按期按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權按延誤天數,以合同總額的5%計算違約金,如果超過限期三天,乙方仍未能完成整改的,甲方除有權另行安排人員進行整改,相應的整改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3)如因乙方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他人員進行代替。乙方應在兩日內完成替換,如乙方人員超過 名不能勝任工作或超過 日未能替補勝任人員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合同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4) 如乙方交付的技術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不能通過甲方的驗收,乙方應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重新交付技術成果。如再次提交的技術成果仍不能通過甲方的驗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結算額的20%違約金。

2.下列情況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如期如數付款,每逾期十天按合同總額的1%計算支付違約金。

3.違約金額超過合同總額的20%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按上述第2條約定支付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且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執行的原因,則合同執行相應順延,順延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出現儘快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現14天內,受影響的一方應提供一份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並通過快件或掛號信寄至對方以便其檢驗和確認。

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掛號信通知對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並繼續合同的履行。

4.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作用超過120天,雙方就合同是否繼續履行進行協商。

九、爭議處理方式

雙方如發生因本合同引起的有關任何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活動進行過程中,雙方應就合同爭議以外的條款繼續履行。

十、雙方代表

1、甲方委託 為甲方聯繫人。

2、乙方委託 為乙方代表(註明:聯繫人的聯繫方式),乙方代表按甲方確認的項目組織計劃(或項目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提供技術服務支持。

十一、附件清單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

【案情介紹】

20xx年9月1日,某外資IT公司招聘林先生為本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簽訂了為期5年的,試用期為半年。9月20日公司送林先生到英國培訓3個月,並與林先生簽訂了培訓協議。協議約定6萬元的培訓費用由公司承擔,林先生應在培訓結束後為公司服務5年。但是如果其中途離開公司,須按服務年限承擔相應比例的培訓費。3個月後,林先生培訓結業回國,想辭職另謀高就,但考慮到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的,須支付高額的,便開始不認真工作。他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20xx年2月,公司鑑於林先生違紀嚴重,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並要求林先生按協議規定支付違約金5萬元。

林先生不同意賠償,他認為協議約定如果是他提前辭職的才應該支付違約金,但是現在是公司將他辭退,所以不應該由他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公司則認為,即使是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是因為林先生存在嚴重的違紀行為,所以公司才不得不作出這樣的決定。

【主要問題】能否以此要求林先生承擔培訓費,培訓費的數額是否合法?

【專家點評】

第一、分析該公司在試用期內與勞動者林先生解除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説明理由。案例中的林先生“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中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因此公司在試用期內與林先生解除勞動關係是合法的。

第二、分析公司與林先生訂立培訓協議是否有效,即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第一款規定,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關於“專項培訓費用”的範圍,《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定,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據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它直接費用。案例中的林先生是公司的技術開發人員,其所接受的培訓性質理當屬於專業技術培訓,所涉及的培訓費用6萬元屬於專項技術培訓費用。因此,公司與林先生訂立的培訓協議是有效的,該服務期協議對林先生有約束作用(公司應保留好培訓費用支出憑證)。

第三、分析林先生在試用期內被公司解除勞動關係是否要承擔培訓費。

【參照下面兩條法規】

1、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第三條“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2、《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根據這兩條法規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享有對合同的任意解除權,故其在試用期間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是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和違約金的。但是案例中的林先生並沒有行使任意解除權,即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而是“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勞動紀律,時常曠工和與其他職工吵鬧”,是故意製造可被解僱的事由“誘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達到規避服務期約定的目的。這也違背了誠信原則。所以案例中的林先生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勞動者提前辭職不屬於違約的情形,而是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中的勞動者被辭退屬於違約的情形,即林先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中第26條第2款規定。因此林先生屬於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應承擔違反服務期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賠償損失(違約金不等於培訓費)。

第四、分析林先生應承擔多少違約責任,賠償多少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違約金=(培訓費用總額÷約定的服務年限)×未履行的服務年限)。因此,林先生不用承擔培訓費,而是應該支付違約金。如果以20xx年9月1日計算到20xx年2月,林先生履行的服務年限為0.5,所以應支付違約金54000元(60000÷5×4.5),因此,公司所要求的應該林先生支付的是

違約金,而不是培訓費,違約金不得超過54000元,案例中5萬元這個數額事合理的。

綜上,通過分析《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上述案例中,雖然林先生被單位辭退,但是由於林先生屬於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被辭退,所以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不超過5萬4千元的違約金。

服務合同 篇4

聘請方(甲方): 物業 地址: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甲方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湖南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並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衞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後,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後,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並經常保持聯繫,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後由乙方處理。

4、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

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6、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

從 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月。

2、費用:拾全月 人,服務費合計元。

四、待遇福利

1、食宿、服裝:由甲方解決。保安保險費用由甲方給予支付。

2、加班費:按勞動法規定,保安員每天工作8小時,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保安員加班時,加班費的計算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辦理。國家法定休假日(如五一等)加支付每天工資300%工資報酬,由甲方支付。

3、付款時間及方式:付款時間:雙方簽訂合同後第五天,甲方先付一個月名保安服務費 元到乙方銀行賬户,以後按每壹個月付款一次並在付款當月五日前一次付清名保安費用,付款方式:(1)支票。(2)現金。

開户銀行:

賬號:

五、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議,另外協商的條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能向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知照乙方是否續約。

甲方:

法人代表:

時間:

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時間:

保安公司:

服務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內貨物運輸的相關規定,本着相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國內快遞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1、乙方為甲方提供至全國範圍快遞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所承運貨物分揀、派送及查詢等業務。

第二條、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11月22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達成一致後方可更改合同有效期或終止本協議。

第三條包裝

1、在甲方自行負責快件的包裝的情況下,其包裝材料及包裝方式應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對於因包裝材料或包裝方式不合格所造成的快件內物遺失、破損以及短少等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甲方自行負責快件的包裝的情況下,快件到達目的地外包裝完好無損、無變形,而發生內件短少、破損或無內件等情況,視為甲方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乙方負責快件的包裝的情況下,包裝材料及包裝方式應該符合道路運輸要求,由於乙方包裝不合格造成的快件破損、短少或內物遺失,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按時向甲方收取本協議範圍內的快遞服務費用和相關費用。

2、乙方自主安排快件操作方式。

3、在甲方負責快件的包裝的情況下,乙方有對甲方需要配送的物品進行開箱驗貨的權利;對於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液體粉末等違禁、違險物品和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禁止快遞企業承運的物品,乙方有權不予以承運。

4、在甲方負責快件包裝的情況下,乙方對甲方貨物的規格、顏色等其他內在品質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不承擔下列情況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於地震、暴雨、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帶來的快件延誤、破損、遺失給甲方帶來的損

6、乙方保證將所委託的物品送達至指定收件人,並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7、交付發票時甲方不當場支付款項,甲方有權要求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票複印件上簽名並註明“該筆款項未支付”。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保證依據本協議為甲方提供全年不間斷的國內快遞運輸服務(法定節假日除外)。

2、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甲方委託的物品送達至收件人。

3、乙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與甲方協調快遞運輸有關事宜,並按時與甲方結算,核對好服務費用。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為其提供全年無間斷的國內快遞服務(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甲方物品按時、安全、準確地送達至收件人。

3、在運輸派送過程中如有甲方物品發生破損或遺失,且為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向乙方索賠。

4、甲方對快遞服務情況享有知情權,有權對乙方的快遞服務過程進行監督。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配送或者在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流通的寄遞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物、液體粉末物、淫穢色情物、發票、有價證券等物品。

2、甲方須正確完整填寫或打印快遞詳情單(包括收件人發件人姓名、聯繫電話、通信地址等)。

3、在甲方自行負責快件的包裝的情況下,應保證包裝材料包裝方式符合道路運輸要求。甲方安排專人負責與乙方協調快遞運輸相關事宜。

4、甲方有義務依據本協議相關規定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快遞服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六條、服務費用、時效及結算方式

服務費用及時效標準請見附件一《海航天天快遞貴陽分公司淘寶業務價格表》。轉郵局費用按當時郵局代理商最終報價結算。保險費按甲方投保價格的3%收取(只限於乙方網絡內),倉儲管理費三個月內免費,如三個月以甲方業務增大且乙方各項成來增高,雙方共國協商增加相應費用費用結算週期為每月結算式,即每月5日前甲乙雙方核對上月1日至31日期間產生的快遞服務費用,甲方須在10個工作日內支付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户(如遇節假日順延),甲方如沒有按時向乙方支付快遞費用,乙方有權每天向甲方收取標準為所欠快遞服務費用百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七條、賠償條款

1、在甲方快件沒有保價或保險的情況下,快件在乙方運輸或派送過程中如有遺失且為乙方責任的,文件類的賠償標準為該票快件運費的2倍,物品類的賠償標準為實際遺失物品數量的8倍。

2、在甲方快件沒有保價或保險的情況下,快件在乙方運輸或派送過程中如有破損且為乙方責任的,乙方以遺失件的賠償標準按損失比例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該票快件遺失的賠償標準。在甲方自行負責快件的包裝的情況下,如因所使用的包裝材料或包裝方式不符合道路運輸要求而導致快件破損,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3、乙方代甲方轉郵政或其它物流快遞公司,出現各種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以郵政或其它物流快遞公司賠償標準為準;但沒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保險與保價

1、為了避免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甲方可向保險公司購買運輸保險服務。若甲方委託乙方購買運輸保險的,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保險貨物如發生丟失、毀損或短少的,且是由乙方代為購買運輸保險的,甲方可委託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但乙方對索賠結果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有權選擇貨物保價運輸,保價貨物如發生丟失、毀損或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但最高不超過該票快件的聲明價值。

3、在快件保險與保價過程中,甲方對於保險與保價快件的聲明價值不得高於其實際價值,否則,超出實際價值部分視為無效實際價值的確定標準為該票快件所承載貨物的市場平均零售價格。

第九條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在協議有效期限內不得無故違約或者單方面解除協議。

2、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異議,甲乙雙方應在友好的前提下進行積極協商,若協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決。

第十條其他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協議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於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得到對方確認。

2、甲乙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對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泄密方承擔。

3、本協議未盡事宜應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及《快遞服務標準》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宜如需修訂,補充、變更時,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於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務合同 篇6

接受服務者(甲方):

提供服務者(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為使合同內容具體明確,請在本合同及附件有關條款中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本合同各項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圖片説明。

第一條 服務時間、地點

婚禮儀式舉行時間: 年月日時分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路 弄 號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報酬

總服務報酬為人民幣元(大寫)其中各分項目(內容見附件)及相應報酬如下:

□婚車使用 元 (大寫) □化粧服務 元 (大寫) □紀實攝影 元 (大寫) □紀實攝像 元 (大寫) □其他服務項目 元 (大寫)

第三條 服務報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總服務報酬的%即元;

第二期 日前支付 元;

第三期 日前支付 元。

第四條 服務原則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 服務項目。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服務報酬的%即 元支付違約金。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日內支付,並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項的‰/日支付違約金。若催告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分項目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 。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該項目款項。

乙方遲延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項服務元/小時支付違約金。

乙方提供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項服務報酬%即元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 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本項選擇亦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

(一)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二條的約定相對應:

□附件一:婚車使用約定

□附件二:化粧服務約定

□附件三:攝影服務約定

□附件四:攝像服務約定

□附件五:其他服務項目約定

合同附件應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簽署具體日期。如雙方另有協議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內容。

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與上述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為準;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另行簽訂的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住址: 住址: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編: 郵編: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