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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服務合同集錦五篇

合同協議 閲讀(2.68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服務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服務合同集錦五篇

服務合同 篇1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為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説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為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准(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為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為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説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

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為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為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為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為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

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為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説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為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

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為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税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為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為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准,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説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

(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税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税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在為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新神州網吧俱樂部 乙方(職工): 名稱:新神州網吧俱樂部 姓名:

法定代表人:谷文敏 身份證號碼: 地址:發明家廣場南棟3-2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4月起至20xx年4月止。

2、無固定期限:從20xx年4月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二)試用期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一個月。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服務員。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做好網吧的服務工作,服從管理及安排。

(三)甲方因乙方工作能力方面不勝任本項工作或經營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六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600元/月;試用期滿工資700元/月。

2、無固定期限工資按短期工計算工資。(必須做滿一個月)

3、未做滿一個月的甲方不提供工資。

4、做滿半年的甲方將在原來工資的基礎上增加50元的工齡工資。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當地的工資情況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 5 日發放工資。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一)1、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

2、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如因乙方泄密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七、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請好人,辦理好交接手續,方可與甲方結算工資。否則甲方將不退還押金及本月工資。

八、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除工資外,另補發一個月工資。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甲方扣發本月工資及押金。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服務員合同範本。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x年,x年 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約定的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工資 元,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2、甲方為乙方實行包吃住的優惠條件。

3. 如乙方在當月工作表現優異的,甲方應考慮給乙方的工資做相應的調整。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交納保證金《半個月的工資額》。如中途乙方提出要離職,經甲方檢查沒有對甲方用品的損壞,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完後,保證金全部退還;如有損壞,則在保證金中扣出損壞用品的費用。

5、每月1號為發薪日。

  三、乙方工作責任及要求: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公司制度處罰;

2、甲方派人同乙方一起去購買菜,由乙方提出採購計劃並監督甲方人員,同時承擔責任;

3、未經許可乙方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食堂,不允許跟職工閒談與工作無關事宜;

4、乙方保證食品清潔、衞生、新鮮、無腐爛。如果屬乙方責任導致食物中毒,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保證三餐衞生工作;

6、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大廳設備設施,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合同範本《服務員合同範本》。如果設備有故障,要及時與甲方彙報、處理。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有設備,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損壞設備設施則根據情節承擔50%~100%。

7、乙方不能有偷竊行為,否則一律送派出所處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情節較為嚴重的;

3、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的;

4、食堂浪費大、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做得較差者;

5、佔小便宜、有偷竊行為。

  五、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必須15天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且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且無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必須執行工作交接責任,如違反則不退還保證金。

  六、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乙方確認住址:

地址: 乙方身份證地址: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地址:

為對職工食堂綜合管理,提高職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職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

承包經營甲方職工食堂,負責供應甲方職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後,可根據職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煙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作其它用途。

二、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管理人員:早餐______元/人;午餐______元/人;晚餐______元/人;夜宵餐______元/人;通宵餐______元/人。

普通員工:早餐______元/人;午餐______元/人;晚餐______元/人;夜宵餐______元/人;通宵餐______元/人。

其它人員:早餐______元/人;午餐______元/人;晚餐______元/人;夜宵餐______元/人;通宵餐______元/人。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承包期為:______年。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場地使用及有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目前屬於甲方廚房所有的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破爛部分及廚房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好配齊,才交付乙方使用。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3、承包期內,甲方(乙方)負責(水、電、燃料面議),其費用標準需根據本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料供應商統一標準核算,水每公噸______元,電每千瓦時______元,燃料每公升/斤______元,隨之每年市場的價格調整收取費用。

4、如乙方要佔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定批准。

五、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飯菜供應分類:刷卡進餐、憑現金進餐、憑飯卡進餐。

2、餐每餐價格______元,______葷______素______兩米飯,例湯自取。

3、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______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滿意。

4、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於______個(其中葷菜類不少於______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於______個。

5、膳食供應時間:

早餐:______-______。

午餐:______-______。

晚餐:______-______。

夜宵:______-______。

通宵:______-______。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温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______%以下。

六、衞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衞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衞生整潔。

2、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捨棄。

3、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衞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並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制度的建立

1、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衞生管理、物流採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衞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_______%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天,超過_______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受託方):寧波市江東區嘉和頤養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擔保方):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託方):寧波市江東區嘉和頤養院

所住地:寧波市江東區百寧街66號郵 編

法人代表聯繫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郵 編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擔保方):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關係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聯繫電話 手機號 郵 編

總則

1、甲方系寧波市江東區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資格的養老服務機構,能夠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養老服務。

2、乙方、丙方詳閲甲方《入院指南》,並經實地考察,自願決定乙方入住 甲方機構,接受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並願意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3、丙方同意為乙方指定的監護人和擔保人,代理處理乙方在本合同項下 的相關事務,自願與乙方共同負擔乙方在入住期間的一切相關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

律規定、行業及地方規範,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 就養老服務事宜,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條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條件及程序

1、接收條件:

(1)年齡年滿60週歲;

(2).無傳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習慣、性格趣向、精神狀態適合過羣體生活者;

(4).有擔保和監護人,本人和擔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簽字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簽署前一個月內的《體檢單》(附件2),體 檢項目包括心電圖、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為乙方 入院的健康檔案進行保管。

(3)自理能力測評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休養老人入住申請登記表》、《體檢單》及對乙方的身 體狀況進行綜合測評,確定乙方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對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測評結果表示認可。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

1、甲方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範》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護、環境衞生等服務,甲方提供養老服務的各種服務項目的標準見服務指南。

2、乙方如選擇其他服務項目,或因乙方的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服務項目,由三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合同確定。

第三條 服務收費

1、服務收費標準詳見服務指南。

2、乙方、丙方應於簽約之日向甲方支付醫療備用金20xx元,用於乙方突發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關費用。合同期限內押金不足20xx元,乙方或丙方應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補足。在合同終止時,甲方扣除相關費用後返還乙方 或者丙方(不計息)。

3、乙方入住繳納費用包括牀位費、護理費、伙食費及其它約定費用,首月

費用應在入住當日付清,以後在每月25號前付清次月費用。

4、乙方入住不滿15天(含15天)的,牀位費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的牀位費按全月計算;護理費、伙食費按日計算。

5、入住雙人間的,除公共照明、電視、空調用電外,甲方為每牀安裝電錶一隻,壁扇和個人家電使用均進入個人電錶,費每月底按實結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時,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個人生活用品代辦費300元。

7、入院時,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樓號牀,確定護理等級為級,每月牀位費 元;護理費 元;伙食費元;元,合計 元,今後費用收取視乙方身體變化情況和開展服務項目增減結予調整。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相關費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3)為了乙方的安全,有權根據乙方身體和自理能力情況對所需服務項目的變化情況給予調整,但必須事先徵得乙方或丙方確認;

(4)甲方系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按約定向乙方提供相應等級之服務,但不承擔監護人之義務。

2、甲方的義務

(1)各項規章制度健全,根據國家規範和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符合服務質量標準的生活護理、飲食服務、醫療康復、文化娛樂等服務;

(2)按合同約定提供各項服務設施,確保養老服務場所、設施符合行業標準規定;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

(4)當乙方發生緊急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丙方或其他約定的聯繫人;

(5)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信息歸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對外透露;

(6)為乙方提供大額現金委託存款服務,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按照約定的服務項目獲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務標準的養老服務;

(2)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3)對自身的健康狀況、費用支出、入院記錄等有知情權,有權查閲、複印甲方為其建立的個人檔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行動不便的外出需經丙方同意);

(5)享有隱私權,且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發急病的情況下有獲得及時醫療搶救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況,如脾氣性格、生活起居習慣,家庭成員情況、既往病史等,若因隱瞞相關情況,所引起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在入住期間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與入住老人和睦相處;如發生糾紛造成自傷或他傷,由乙方承擔責任;如造成公物損壞,照價賠償;

(3)如身體不適,應及時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療,甲方認為需轉外院治療的,應主動配合;

(4)按照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支付養老服務費。

第八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收費標準,服務項目及對乙方的身體健康、享受服務的情況等有知情權;

(2)有權監督甲方根據約定的護理服務內容為乙方提供的相應服務,有權對甲方的管理、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提出批評和建議;

(3)有權查閲複製乙方的檔案資料,在乙方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4)遇緊急情況,包括乙方發生走失、意外事故、身體健康狀況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第一時間從甲方得到相關信息。

2、丙方的義務

(1)丙方自願擔任乙方法定監護人和擔保人,全權負責乙方入住期間一切事宜。入院時應如實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響甲方服務的情況,如甲方認為不適宜休養的,丙方應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及時領回,如乙方發生傷人毀物、疾病傳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因乙方身體健康狀況變化需對乙方護理級別給予調整,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通知3天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3)丙方應經常來院探視乙方,保持聯絡,儘量滿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養老服務協議範本:

協議編號:(根據本機構情況編號)

養老服務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身份證號:

原工作單位:

讀: 3次 大小: 14KB(共8頁)

郵編: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擔保人)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係: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繫電話:

郵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