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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5篇)

合同協議 閲讀(3.07W)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買賣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買賣合同(通用15篇)

汽車買賣合同1

合同編號: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

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數量: 台。車輛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2.1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1)代辦拍牌

(2)代辦按揭

(3)代辦保險

(4)代辦上牌

(5)代辦裝潢

(6)代辦其他項目:

二、委託報酬甲方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後,乙方應一次性支付代辦勞務報酬(以下簡稱代辦費)合計 元,大寫 。

三、完成各委託事項所需費用概算及代辦費約定:

1、代辦拍牌。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2、代辦按揭。費用概算如下:代辦費: 元。

3、代辦保險。

3.1 保險公司所在地及名稱:

3.2 保險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 第三者責任險,費用概算: 元。

3.4 車輛損失險,費用概算: 元。

3.5 其他險種名稱及費用概算:

3.6 以上保險費用概算合計:元。

3.7 雙方特別約定:乙方委託甲方代辦車輛上牌服務,乙方應自行或委託甲方事先辦妥機動車輛保險,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於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保險合同應當書面專門約定以下內容:發生保險事故時若保險車輛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保險公司不得免除賠償責任。

4、代辦上牌。

費用概算如下:養路費: 元,車船税: 元,購置税: 元,註冊費: 元,其他: 元,合計約 元。代辦費: 元。

5、代辦裝潢。裝潢項目及費用概算如下:代 辦費: 元。

6、代辦其他項目。費用概算如下: 代辦費: 元。

7、所有辦理有關法定手續所需費用及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收費和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按支出憑證向乙方結帳。

四、上述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乙方預付。

2、甲方暫先墊付。

五、上牌服務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託上牌服務,應當隨車移交如下材料

(1)購置税憑證

(2)養路費憑證

(3)機動車保險單

(4)行駛證

(5)車船税憑證

(6)車輛牌照號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代辦服務過程中造成車輛毀損、滅失的,乙方應當先向保險公司索賠,賠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復或賠償。除甲方原因外,代辦保險中雙方特別約定內容未能及時全面落實的,應當免除甲方的責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託的,應承擔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機構停電、設備及電腦故障或臨時改變辦公時間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將完成委託的上牌車輛交付乙方,乙方有權按全部車價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協議約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實際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若逾期超過30天,甲方應按全部車價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時提供有關材料而影響委託事項按約完成的,則交車期得以順延。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汽車

品牌及型號規格:_________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_________

生產廠名稱:_________

首選顏色:_________

次選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台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協議(見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餘款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過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向金融機構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最後一期車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3.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3.交車地點:_________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

(1)100公里□

(2)_________公里□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服務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一),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三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條 關於修理、更換、退貨的約定

1.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2.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4.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5.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6.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7.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8.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9.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1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1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不選定的劃除):A、申請仲裁。B、依法起訴。

2.雙方選擇仲裁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A、上海仲裁委員會□B、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C、仲裁委員會□

3.雙方選擇訴訟方式的,約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訴:A、車輛交接地人民法院□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D、人民法院□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締結本合同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於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4.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車輛交接書(略)

附件二 委託服務協議書(略)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

2.本合同所稱汽車是指由汽車銷售企業出售的新車。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中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汽車買賣合同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 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餘款 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至 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 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 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汽車買賣合同4

分配單號:__________共_____頁第____頁

合同號:( ) 字____________號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出賣人買受人收貨人付款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聯繫人法定代表聯繫人聯繫人聯繫人郵政編碼電掛郵政編碼電掛電掛電掛通訊地址通訊地址開户行電話帳號電話開户行銀行帳號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中轉、聯運(港)序號型號產品名稱及規格代碼數量(輛)單價(元)總金額(元)交貨進度交貨方式代運到站驗交貨地點一季二季三季四季其他條款

一、結算方式:1.買受人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2.出賣人代運,以出賣人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買受人方辦理託收承付。

二、出賣人為買賣人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出賣人除向需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元/輛。

三、產品質量:按出賣人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出賣人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四、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五、違約責任:出賣人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受人付違約金____元/輛。買受人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向出賣人方付違約金元/輛,並付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消的協議書。因故要求合同變更,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七、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出賣人:簽定地點:

買受人: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

品牌型號發動

機號合格

證號車架號海關

單號商檢

單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上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説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 份(市場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 出賣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汽車買賣合同6

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車主名稱: 號牌號碼及車型:

行駛公里數: 公里(車輛路碼表顯示數)

車輛使用性質:家庭自用非營運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税費) 元;大寫 元整 。

雙方於 年 月 日共同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自驗收、審驗無誤後買方應以現金的方式當即向賣方支付全部車款。

買方應在收到車後 日內辦理完畢該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全部由買方負擔。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買方應在收車後 日內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5.車輛交付後,交付車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時 分 因車輛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使用者負責(其中包括因交通事故發生的費用、相關罰款等全部所有費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力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應每日按車款 2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

車輛自交付之日起,車輛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後即生效。

賣方: 買方: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甲方現將一台車牌號發動機號,色的車賣給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的心情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以現金形式交易,車款一次性付清。

2、此車從日時以前的交通事故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3、此車從日時以後的一切事情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對甲方的此車手續、車況、外觀、內飾等認可後簽字。

5、車輛交付後,出現任何故障、損壞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己負責。

6、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雙方簽字後永不反悔,並具有法律效力。

特別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現在住址:

現在住址:

年月日時立

汽車買賣合同8

合同編號:

甲方(出賣人)

住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委託代理人: 電話:

乙方(買受人)

國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郵編: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身份證□ 居住證□ 護照□ 永久居留證□ 營業執照□

證件號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汽車品牌及型號規格:

生產國別或生產地:

生產廠名稱:

首選顏色: 次選顏色:

第二條 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 元,大寫 .

數量: 台。

購車總價: 元,大寫 .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出庫費 元,由 方承擔。

車輛交付後,乙方如需委託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籤委託服務備忘錄(見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關費用和支付勞務報酬。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下述第 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車輛抵押貸款方式:

2.1 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2 年 月 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 .

乙方可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支付部分或全部餘款。但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與銀行辦妥有關抵押貸款事宜(以銀行實際發放貸款為準)

(2) 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車輛交付時,定金可以抵作車價款。

第四條 質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或行業標準,並符合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車輛落籍地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2.提車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車上門 □

3.交車地點:

4.交車時里程錶記錄小於:(1) 100公里 □

(2) 公里 □

以上里程錶記錄均不包含委託上牌發生的公里數。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 銷售發票。

(2) (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 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 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

(5) 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6.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見附件二),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8.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所有權和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 關於定金

1.雙方約定: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寫 .

2.乙方不能按約支付車款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能按約交付約定車輛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逾期應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進口車輛、特種車輛為20%,下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亦有權將此項違約金款在乙方已付車價款中直接扣除,餘款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退還乙方,除此之外不再承擔其他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約定的車輛,乙方有權按已支付的車價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要求甲方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五日內,按相當於全部車價款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在合同終止後十日內連同乙方已繳付的車價款一次性交付乙方。

3.對上述違約事項,雙方有定金約定的,一方違約時,對方既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也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條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選擇其一。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

5.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應在10日內提供證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汽車前應仔細閲讀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如屬乙方使用、保養不當或擅自改裝、裝潢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無權索賠。

7.乙方所購汽車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到甲方或生產廠指定的特約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在保修期內經五次以上(含五次)修理,車輛的安全性、實用性和舒適性仍達不到出廠檢驗標準的,或者在60日內(國內無庫存的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不計在內,下同)未能修復,甲方應當負責換車或退車還款(扣除折舊)

8.保修期中,乙方所購車輛出現質量故障,在30日內未能修復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按照車輛價款的1‰的標準賠償乙方因延誤使用該車輛造成的損失。

9.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認定或生產廠自認,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如甲方無過錯,乙方有權向生產廠主張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0.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或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

11.乙方所購車輛如屬生產廠公佈的汽車召回範圍,乙方應當按照生產廠公佈的具體要求辦理交涉。

12.違約金、賠償金應如期支付,不按期支付的,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加倍支付利息。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上海市汽車銷售行業協會或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持調解。協商不能解決或調解不成的,選定下面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前列地址、電話若有改變,必須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中的手寫文字與打印文字有矛盾時,以手寫文字為準。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合同

一、委託服務備忘錄

二、車輛交接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單位或姓名:

單位或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車牌號:

發動機號:

底盤號:

登記日期:

車身顏色:

協 議 內 容

一、 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 經雙方轉讓價格為:¥ 元,大寫: 整

三、 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 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 過户由 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户費用

由 方承擔,期限為10天

六、 因車是二手車,甲方需在購買前向乙方説明車輛有無使用問題或任何汽車機器問題,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車況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汽車質量:該車於 年 月登記,檢驗合格期至 年 月.該車強制保險繳至 年 月 日,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

八、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時向買受人提供車輛證件;説明汽車的現狀。

2.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車後,負責車輛的維修以及相關規費的繳納。

七、 雙方簽字協議生效以後,車輛產權屬於乙方;

八、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日期:

日期:

汽車買賣合同10

甲方(銷售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交易汽車基本信息及配置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當符合出廠時的國家標準,且不低於生產者出廠檢驗標準,是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

第三條 價款

車輛價格每台 元(人民幣),大寫 。 數量 台,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

第四條 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車輛價款:

1.簽署本合同時,支付全部車價款 元(人民幣),大寫 。

2.簽署本合同時,首付全部車價款的 %,即 元,大寫 ;餘款 元(人民幣),大寫 ,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3.分期付款 。

4.其他 。 乙方應當將車價款付至甲方的財務部門或甲方指定的賬號(收款人 : 開户行: 銀行賬號: ),不得將車價款付給甲方銷售人員。

第五條 交付與驗收

1.交車方式:□甲方送車上門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車地點: 。

3.交車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車時里程錶顯示數應符合國家標準,不大於 公里。

5.甲方交付車輛時應提供:(1)銷售發票;(2)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3)質量服務卡或三包憑證、維修保養手冊等隨車文件。交付車輛後 日內,提供(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6.車輛交付時應當場驗收。甲方應配合乙方對所購車輛型號規格、外觀、輪胎、內飾、配置、備件、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確認,雙方應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詳見本合同附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並在《車輛驗收交接書》上作詳細記錄;對確屬質量問題且符合相關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更換車輛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7.甲方向乙方交付車輛且雙方簽署《車輛驗收交接書》,即為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雙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對其所出售的車輛承擔質量保證責任和“三包”責任。

2.甲方出售車輛屬於事故車、有維修記錄車、處理品車、改裝車、“三包”退換車,應當事先向乙方作出書面説明。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付款和提取所購車輛。

4.乙方應為《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所有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車輛的,應每天按乙方已交付車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車輛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退還已交車款並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車輛價款的,應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車輛價款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

3.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或不願意協商、調解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車輛驗收交接書、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 所: 住 所(址): 郵 編: 郵 編: 營業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代碼: 電 話: 聯繫電話: 聯 系 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汽車買賣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人(一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發動機號車架號累計行使里程 公里年審有效期 養路費有效期保險有效期 路橋費有效期 車輛使用性質 其他狀況 □營運 □非營

□其他

二、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 交易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預付車款的__%,計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時,即時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餘款______元。

3、 甲方應提供及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並於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應隨車移交的相關證件如下: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税本 □車船使用税票

□養路費憑證 □路橋費憑證 □機動車輛保險單 □營運車輛專用票、證 □其它證件 __________。證件總計______件

4、 甲乙雙方同意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手續。雙方約定,交易手續費、證照費由___方承擔。

三、 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 甲方必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並提供合法、有效的賣車相關證件;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買車相關憑證。

3、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政見,並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取車款後,應開具收款憑證。

4、 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之前,因交易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交易車輛過户轉籍完成及其證件交付之後,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退還已付車款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已閲讀本合同條款,並充分理解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姓名(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名稱(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2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車型、配臵、顏色、數量、價格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注:以上合同總價係指在杭州市區的交貨價(包括運費、倉儲費、出庫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供車輛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檢測的原產地合格產品。

2、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後提車。

3、如發生所供車輛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車輛運至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驗收提車工作。

2、在交付車輛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車輛上牌(驗證)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隨車的工具器材,並在保養手冊上粘貼《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聯繫單》。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車輛運達交貨地點後,甲方當場驗收合格後,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車輛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須保證其序列號、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乙方保證在驗收合格交貨的同時辦理車輛質保的有關手續,落實杭州市區範圍內的特約維修網點(站),具體負責質保期內車輛的維修保養和質量索賠工作。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關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檢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如發現屬於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由雙方協商):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_______份(市場留存期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4

出賣人:

買受人:

一、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註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佈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説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6)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8、如屬於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合同15

甲方(賣方):

電話:

乙方(賣方):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基礎上,為了明確舊車交易時買賣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甲方將一輛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出售給乙方,售價 元,大寫 。

二、從 年 月 日 時起以前一切違章、違法、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該車的產權清楚,來歷正當合法,並提供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及相關費用。該車過户費用由 方承擔。

三、乙方自簽字之日起,視其對該車的發動機及車身狀況的認可,簽字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四、甲乙雙方不得違約或以任何理由將車贖回、退回,如一方違約,付另一方違約金車款總價的20%。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時起生效,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六、備註: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