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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運輸合同6篇

合同協議 閲讀(1.13W)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選運輸合同6篇

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運輸業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及責、權、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土石方運輸工程合同,規定如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期時間:

1、開工時間:具體以甲方項目部書面通知的

開工時間為準。

2、竣工時間:

三:結算方式:每十天結算一次,全額現金,或存入銀行卡,確保乙方當天收到。

四:運輸計費:

1、運至棄土場,一公里以內運價 元。(運輸税後價)

2、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幣 0.80 元。(運輸税後價)

五:挖機撞車計費:

六: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需支付乙方進場費:挖機每台人民幣 元,泥頭車每台人民幣 元;乙方必須在 天內組織 台車輛,挖機進場開工。

七:甲方責任:

1、理順周邊關係,運政,交警,環保,國土,城管,確保道路順暢,在乙方車輛不違規運輸的情況下,發生責任費用由甲方負責。

2、因甲方責任,導致工程停工每部車輛補償500元/天、司機200元/天,以上損失由甲方承擔。

3、協調好工地管理人員,提供足夠油料,負責道路及時清理,整平,保證乙方車輛順利安全行駛。

4、正常天氣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車隊進場每月開工時間不少於25天。

八:乙方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調動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場開工,乙方車輛進場後必須服從調度,安全生產;乙方車隊如因違規操作,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負責意外,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車隊在道路行駛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銀 行: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 址: 聯繫人: 電 話: 傳 真: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貨物運輸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向甲方提供“門到門”服務,即負責將甲方的貨物由指定提貨地點運往甲方指定收貨地點。

第二條:負責按照甲方的運輸單詳細核對貨物,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往交貨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為止的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在運輸途中與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保持聯繫,並及時報告貨物所在地點和預計到貨時間,以便收貨人安排卸貨。甲方應提前二個工作日用傳真形式向乙方報送發運計劃。

第三條: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每批貨物運輸的詳細過程,如不及時告知,甲方有權拒絕接貨。

第四條:乙方作為甲方委託運輸代理公司應對甲方委託的貨物給予妥善保管。並擔負起運輸責任,確保貨物運輸安全。

第五條:在執行本項業務中,造成的甲方貨物的重大事故或故障的隱患採取必要的、適當的預防措施。

六條;在執行本項業務中,造成的甲方貨物的重大事故或損失時乙方必須採取必要的解決措施,並立即向甲方報告 。

第七條:乙方作為甲方貨物的承運人和貨物保險代理人,在運輸過程中,如甲方貨物發生

意外時有責任為甲方向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促使該保險公司完成理賠和將甲方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第八條:甲方貨物受損後,甲乙雙方對貨物受損程度存在異議。因此不能達成一致時,應請雙方認可的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鑑定確認損失程度。

第九條:乙方在不能證明乙方本身所使用或委託的運送人員沒有玩忽職守的情況下,需對由於貨物的丟失、破損所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 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除交通事故和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遲到,按當次總運費每遲到一天扣5%。

第十一條:因甲方或甲方收貨方原因拒收或延遲收貨造成車輛等候,責任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總費用結算:

2.結算:按甲方要求,每批次貨到目的卸貨後,憑運輸發票及有效回單每月底結算一次。

3. 運輸線路:

3.1:起運地點:

3.2:到站城市:

3.3:收貨人 手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本協議由甲方籤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後,若雙方無異議,本合 同將自動延長一年。

第十五條:若雙方發生爭執,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3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遵照執行。

  第一條:託運貨物及要求

1、甲方應將符合乙方貨運專線的貨物全部交乙方運輸。貨物必須合法,如系危險品,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運輸。

2、甲方每次託運貨物到貨時間,運費數額及具體要求等約定詳見附表或以甲方辦理託運手續時,乙方出具的託運單記載顯示的內容為準。

3、甲方每次託運貨物時應準確表明貨物的品名、重量、收貨人及電話等內容,並不得在託運貨物中夾帶物品,否則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按約定安全及時將甲方託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及時查收貨物。

  第二條:運費及結算方案等

1、運費按雙方約定見附表,每單發貨20件以下每件加2元,20件以上每件加收1元。

2、運費支付時間: 每月初結算一次 。

3、結算方式[現付]、[轉賬]

  第三條:到貨時限限制

1、具體見附表,在附表確定的最長時限的基礎上延後一天為最長到貨時間;

2、以本協議確定的“到貨時限限制”為準,超出時限的比率按發貨單為單位不得超出10%,否則,乙方應按每超出一單除賠付甲方相關損失外,還應賠付甲方1000元作為補償。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貨時,應提前告知乙方貨物件數、重量、體積等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車位。

2、乙方應做好安全運輸工作。

3、甲方託運貨物時,如需提供貨物手續,應在向乙方交貨時將手續一併交付乙方。

4、甲方貨物在運輸中如遇政府部門查扣,甲方負責提供貨物的相關合法手續,並負責及時處理,如造成運輸車輛停運損失,應一併承擔。

5、乙方承運貨物實行件收件交,並未核對包裝內品種、數量、質量等內容,如貨物運達後,外包裝完好,而包裝內貨損,貨差及質量等問題與乙方無涉。

6、甲方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足以保護運輸、裝卸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7、如乙方在承運貨物時造成貨物污染、破損、雨淋、丟失等貨物損失,應當按貨物廠價加相關運費賠償。

8、如乙方已按約定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收貨人聯繫不到或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履行的,可免予承擔責任。

  第七條、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河南省鴻泰物流有限公司貨物運輸業務。甲方託運貨物時附表及乙方出具《託運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方具體每次託運業務以乙方《託運單》顯示為準。

3、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條款未經協商一致,不得變更。

5、“附表”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同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運輸貨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港運至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3、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貨物於_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4、裝船時間

甲文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5、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6、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方負擔

  7、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_____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___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8、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9、雙方權利義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運輸費用

按_______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計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_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11、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2、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承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託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承運乙方貨物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貨物品名 包裝

第二條 運費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 運輸價格及服務方式(詳見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採用公路運輸服務。

3、運費支付方式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交運貨物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沒有統一標準的,乙方應在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乙方可委託甲方包裝,包裝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裝卸責任:

1、發貨提貨由貨物裝卸由 負責,收貨方卸貨由 負責。

2、因搬運裝卸人員過錯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由裝卸方負責。

3、甲乙雙方必須在提貨車尾清點貨物並簽發出貨單據,確保單據完整、有效。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收取運雜費。

2、有權拒絕承運乙方交運或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禁運品。

3、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運抵指定地點。

4、屬收貨人自提的貨物,在貨物到達後及時電話通知收貨人提貨。

5、甲方有為乙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6、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合同約定期限 日以上或欠款超過 元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發貨時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報運輸計劃,甲方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便於甲方及時安排裝車運輸計劃。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將貨物運抵目的地。

3、 乙方自願將貨物保險運輸的,應按投保價值金額的 ‰向甲方交納保險費。乙

方應在貨物運單上註明保險運輸和保險金額,如同批貨物品名、價值不相同的應分別申明價值,否則高價貨物按平均價計算保險金額。乙方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超過部分無效。但未向甲方交納保險費的,視為乙方未保險運輸。

4、按本合同的約定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辦理與貨物有關的準運手續。

第七條 貨物的驗收及單證的流轉:

1、貨物的驗收期限:乙方或收貨人應在接收甲方交付貨物的同時,對貨物進行檢驗。如發現有貨損、貨差等,應當即提出,並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貨人當場做好相關記錄,共同簽字確認;否則視為甲方已完成約定交貨義務。

2、單證的流轉:

第八條 甲方的責任:

因甲方責任造成貨運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1、 投保的賠償: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的賠償金額以投保金額為限。只損失一部

分時按乙方貨損貨差金額與全批貨物金額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額對乙方進行賠償。發生保險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乙方有義務提供相關有效索賠資料,包括貨物價值證明等。

2、未投保的賠償: 出現貨損、貨差時,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賠償。

3、貨物破損、浸濕、污染等根據其損壞程度最高按照損壞部分運費的2倍予以賠償。

4、丟失貨物最高賠償不超過丟失貨物部分運費的3倍,鮮貨、易碎品按相關免賠規定辦理。

5、乙方自己保險運輸的貨物發生貨損貨差的,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及不承擔第三方賠償責任,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九條 乙方的責任:

1、因乙方所報貨物品名與實際品名不符或錯報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貨物損失或夾帶、匿報危險品及禁運品或因乙方所託運的商品涉及偽劣、假冒等侵權造成的各種損失和其他後果(包括給甲方造成的各種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由於貨物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被污染腐蝕、破壞,造成人身傷害,運輸設備損壞的,乙方應予賠償。

3、屬自提的貨物,乙方及收貨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時不提貨的或乙方及收貨人拒收的, 甲方開始按每日 元/噸或 元/方收取倉儲費;自此時起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及收貨人承擔。乙方應通知、督促收貨人儘快提貨,超過一個月仍未提貨的,甲方有權對貨物進行變價等處理。

第十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減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貨物的合理損耗;

2、貨物包裝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裝完好但內部物品損壞的;

3、乙方或收貨人的過錯;

4、乙方或收貨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條第一款約定驗收並在收貨憑證上簽字,未提出貨損、貨差等異議的。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令,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作其他處理。

第十一條 由於國家政策及有關運輸規定的變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終止合同。

1、本協議在試運作期間

到雙方無書面補充自動生效後,任何一方涉及經營範圍發生變動,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宏觀調控,及油價調整高於10%以上,雙方重新協商調整運輸價格。

3、合同終止解除或提前終止,雙方應結清債權債務和其它手續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的.附件《 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貨物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服務期限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認為需要繼續合作,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貨物公路運輸價格表

2、營業執照

3、税務登記證

4、道路運輸許可證

5、其它證件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運輸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即託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乙方(即承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旅遊接待用車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是經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依法成立的具備旅遊業務經營資格的企業法人(向乙方提供憑證複印件)。

2、甲方應查驗和核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規定的乙方車輛及駕駛員的有關手續,發現不符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進行調整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旅遊團隊運行計劃(含旅遊團隊名稱、人數、國籍、旅遊路線、對車輛的要求、用車時間安排、接送地點及導遊人員等情況),並與乙方簽訂趟次合同,按約定用車時間、地點組織符合乘坐人數的遊客乘坐車輛,負責清點人數。

4、甲方安排的團隊運行計劃應符合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提出違反有關規定的行車要求。甲方組織的旅遊團隊人數不得超過約定的客車核定的載客人數。

5、用車期間,甲方委派的導遊人員應負責安排好駕駛員的食宿(提供住宿指當天用車結束後車輛不能返回起始地的情況),保證使駕駛員能有必要休息,配合駕駛員執行安全運輸的有關規定,以確保運輸安全;並對遊客進行安全乘車教育,維護車上秩序;避免、制止遊客攜帶危險品或不安全的乘車行為;發生事故時,應首先保證遊客人身及財產安全,協助駕駛員或有關部門救助遊客及保護其財產。

6、車輛運行途中發生故障不能及時修復,乙方又無法安排接駁車輛時,甲方可另行聯繫其他單位的合符規定條件的車輛,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為遊客購買法定強制性的保險。承擔因甲方過錯而導致的遊客人身傷亡或財產遺失、損毀的責任。

8、因甲方人員或旅客過錯,造成車輛設備、設施損壞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是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批准取得相應旅遊運輸資格的企業法人(向甲方提供憑證複印件)。

2、乙方應與甲方簽訂趟次合同,按趟次合同的約定提供車輛,所提供的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有關法規規定的相應等級要求,並具備完備的營運手續。提供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安裝有gps監控系統,保證符合合同約定的營運要求,車輛和駕駛員應具備下列有效證件,即:行駛證、駕駛證、營運證、汽車二保憑證、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企業準駕證、營運客車行車路單、車輛檢驗報班合格證。跨省、市及到龍勝、資源的車輛應達到一級車況。春運期間,提供的車輛必須具有春運車輛技術檢測合格標誌。

3、乙方所派駕駛員應符合交通部門規定的旅遊客運駕駛員條件,駕駛員應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車輛、用車時間、行車路線及起止地點提供運輸服務。

4、乙方所派駕駛員應及時告知遊客乘車安全的要求;避免、制止遊客攜帶危險品或不安全的乘車行為,在無法制止的情況下,有權停止車輛行駛直至有關不安全隱患消除;發生事故時,應首先保證遊客人身及財產安全,協助有關部門、人員救助遊客及保護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