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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方案

工作方案 閲讀(2.48W)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招生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校招生方案

學校招生方案1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上級有關的文件、政策等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和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嚴秋明 姚愛萍

成 員: 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 韓 英

下設辦公室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 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具有一定學習能力、不影響他人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可以申請在我校隨班就讀。本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學校入學的,應同時到我校登記備案。

(二)我校施教區:

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商貿城屬張綱中學),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本施教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本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報名登記。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揚辦發〔20xx〕55號)文件要求開展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 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18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4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5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7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當地鄉鎮計生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8日——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

(3)7月3日 上午實小、花園,下午鎮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5)、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 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落實《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揚府發〔20xx〕85號),確保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區內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為施教區內租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報名登記卡》到實驗國中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中,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20xx年七年級新生入學前不舉辦分班考試,力求實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額不超過省定標準。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相對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畢後,將施教區內學生和擇校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4、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將在校內公示並於開學後一週內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國中教育均衡發展,改革熱點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是重要舉措。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時,熱點普通高中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按照各校會考參考人數(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定向分配給所有公辦和民辦國中學校。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3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20xx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的在升學時方可享受熱點高中指標生待遇;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20xx年參加會考升學時,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可能會計入升學總分,具體情況以文件為準。

20xx年招收的七年級新生,在20xx年會考時,將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宣傳,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

(三)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通知》(揚教發(〔20xx〕44號)的要求,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進一步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

(四)切實加強招生工作的過程管理和責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強化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切實擔負起執行招生紀律、維護招生秩序的職責,加強招生監督管理,精心規範操作,確保執行招生政策不走樣,確保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加強招生過程管理,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做好服務工作,熱情接待、耐心解釋;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 系 電 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國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學校招生方案2

一、組織實施

1.忻州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區教育局統籌組織,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劃定招生範圍、下達招生計劃。

2.學校是招生工作的主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xx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忻教發[20xx] 52號)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負責組織實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市直學校招生工作,忻府區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協調忻府區所屬學校招生工作。

二、服務範圍

1.納入城區劃片的學校

(1)國小17所

長征國小、實驗國小、第二實驗國小、七一路國小、雲中路國小、十二中國小部、十三中國小部、東街國小、北關國小、新建路學校國小部、 東方紅學校國小部、南關國小、盧野國小、十里後國小、張家莊國小、健康路學校國小部、大檀國小。

北同蒲鐵路以東的城鄉結合部歸忻府區秀容學區、長征街學區、新建路學區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鄉結合部由忻府區播明學區管理。

(2)國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學、第十二中學、第十三中學、健康路學校國中部、新建路學校國中部、東方紅學校國中部、七中、八中、盧野中學、秀容中學、播明中學。

20xx年城區17所國小招生計劃、13所國中招生計劃另文下達。

2.20xx年服務範圍調整

根據城區學校分佈和20xx年學齡人口變化情況,堅持“相對就近、校際生源基本均衡、適度調整、全面覆蓋”的原則,對城區現有國小、國中學校服務範圍做了適當、必要的調整。

調整後的學校服務範圍詳見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學校向社會公佈。

三、有關政策

1.服務範圍內學生報名認定條件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辦法》規定,忻州城區常住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須提供户口簿和房屋產權(所有)證。

(2)依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户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xx]2號)和《忻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山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忻政發[20xx]39號)規定,城區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須提供户口簿、居住證和其他相關證明。

具體報名條件見附件三。

2.公辦學校招生

公辦學校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劃定的服務範圍招生。

3.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招生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部署、同安排。嚴格按照批准的規模規制、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及招生工作程序進行招生。20xx年城區民辦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一生只能報一所民辦學校,學校不接受現場報名,在同一時間內各校同時錄取。城區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分為兩部分,學校自主招生不超過招生計劃的70%,由學校制定自主招生細則;不低於30%的招生計劃面向社會公開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數的全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的,電腦搖號錄取。

4.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或同住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報名時,須持有父母雙方(至少一方)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聘用)合同書》或依法領取的《工商營業執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證明、預防接種證、户籍所在地服務範圍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在教育部門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教育部門指定的'學校報名。忻州城區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報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東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同住子女到團結路國小、播明中學報名;健康街以南進城務工農民工同住子女到南關國小、秀容中學、忻州八中報名。

未辦理《居住證》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與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同等對待。

四、時間安排

1.7月25日,公辦國小、國中學校將招生範圍、招生計劃、報名條件等招生信息向社會公佈,民辦學校將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學校招生簡章向社會公佈。

2.城區國小、國中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統一從8月1日開始,8月6日民辦學校招生結束,8月8日公辦學校報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學校將《新生入學通知書》發放給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4、9月1日正式開學,開學後15天之內建立入學新生學籍檔案,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手續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山西省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入學手續,延期期限不超過兩週,超過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學的,辦理休學手續。

五、工作要求

1.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校長任組長、吸收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參加,選派責任心強、素質高的人員組成專門辦事機構。責任公開,實行“誰主辦、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加強組織管理,嚴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嚴格工作紀律。

2.建立招生入學工作公示制度、諮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開、過程公平、結果公正。各學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園網,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入學具體政策、學校服務範圍劃分、招生計劃、入學資格、報名材料、報名時間以及工作諮詢方式、監督舉報平台、信訪接待地址等),暢通社會反映問題渠道,及時處理,防止問題積少成多,積小成大,出現問題時,要第一時間報告,協商和處理,確保學生及時入學升學,要積極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針對往年易發生的問題,制定招生入學工作預案,成立應急小組,加強會商協商,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間,積極做好正面宣傳,要認真解答家長、社會羣眾對招生入學問題的相關諮詢,及時受理、核實、處理本校有關社會舉報。招生錄取結果一經公佈,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變更。

3.強化監督檢查。市、區教育局及其紀檢監察室和教育督導室要對各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決查處擾亂中國小招生工作秩序的違規違紀行為,切實維護羣眾利益。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學的監督指導作用,主動接受社會公眾和媒體的監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關部門,負責出具相關真實有效證明,協助招生工作。

學校招生方案3

近期全國各高校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長生招生指標計劃已陸續下發到學校。由於該項工作涉及到考生利益,因此社會關注度高。為使該項工作讓學生滿意、家長放心,並能公開、公平、公正為高校選拔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1.公示合肥一中保送生、自主招生條例;公示高校招生指標。

2.按高校要求嚴格執行《條例》,規範操作,公示結果。

3.符合條件考生近期內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年級部依據條件隨時通知學生選擇學校,完成各項志願填寫,如因本人擅自離校而造成遺漏者後果自負。

4.因自主招生時間緊,報考人數多,請涉及的'學生關注公示欄,尤其是高校截止日期,逾期後果自負。

5.學校推薦保送生、自主招生與自薦生操作流程如下:

6.小語種推薦生流程:按高校分配指標→學生報名根據高校要求學科成績排序

確定學生→填表→年級部審核→校長室簽字、蓋章→年級部統一寄出。

7.學生成績涉及到個人隱私故此不予以公示,考生可到年級部或班主任處查詢。

8.藝術、體育特長生操作辦法同自薦生。

合肥一中高三年級部

學校招生方案4

一、自主招生計劃40人

專業名稱

學歷性質

學制

計劃

電氣運行與控制

職業中專

3年

20人

國際商務

(網商運營管理方向)

職業中專

3年

20人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我市職業學校報名條件,且具有青島市學籍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二)報考電氣運行與控制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無殘疾;報考國際商務專業的考生要求面部無明顯缺陷。

三、招生程序

(一)報名

學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島市中學生素質發展手冊》;

2.《國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

3.户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兩張;

5.國中階段取得的標誌性成果材料及榮譽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一份。

(二)測評方式

1.職業綜合素質面試

(1)面試主要是從對學校的瞭解、專業認識、職業認知、職業規劃和儀表規範等方面進行考查。

(2)由考生從面試題庫中抽取題目,然後根據題目要求作答,評委結合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提問和打分。滿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參加專業素質測評。

2.專業素質測評

專業

考核內容

分值

滿分

電氣運行與控制

識圖基礎

40分

100分

安全用電常識

40分

文字表達

20分

國際商務

(網商運營管理方向)

網商基礎知識

30分

100分

計算機基礎知識

30分

文字表達

40分

專業素質測評內容説明:每一個專業的考核內容分為3個部分,分別賦予不同分值,相加滿分為100分。採用筆試、口語和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測評,被測評學生各考核內容部分的得分相加為所得總分。考核內容的範圍和樣題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提前在學校校園網()公佈。

四、錄取辦法

(一)按照專業素質測評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分專業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學生名單。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錄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關規定,已被錄取考生仍需參加學業考試。

(三)參加自主招生並被錄取的市內三區國中畢業生可以兼報普通高中,允許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讀。

(四)考生被職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不能被其他職業學校錄取。

五、公示

學校將通過校園網站公佈錄取名單,時間為3天。對擬錄取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學校招生委員會,在接到書面意見後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時間

內容

備註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報名

提交相關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測試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書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佈錄取結果

七、保障機制

(一)組織保障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由校長擔任,委員由黨、政、工各處室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集體研究,分工負責。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監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招生條件明確,工作程序規範,實施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示。

(三)監督機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學校及時受理學生、家長及國中學校的舉報,歡迎社會各界監督。所有參與招生工作的人員簽訂誠信協議書。

(四)諮詢服務

學校招生方案5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xx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對象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對象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學校名稱 計劃總數 備註

1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1080 含中職升學150

2 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900

3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1060 含中職升學100

4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50

5 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900 含中職升學100

6 四平職業大學 1050 含中職升學200

7 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1050 含中職升學700

8 松原職業技術學校 520 含中職升學100

9 遼源職業技術學院 500 含中職升學200

10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200

11 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0

13 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4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300 含中職升學60

15 延邊職業技術學院 130 含中職升學100

16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270 含中職升學100

17 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490 含中職升學100

18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160

合計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xx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大學聯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xx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信息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為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為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相關文件為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為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錄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為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説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xx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着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為人民羣眾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鈎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招生方案6

為進一步規範國中學校招生行為,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適齡少年按時接受義務教育,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對20xx年我區國中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 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招生原則

國中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免試”原則,公辦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劃片招生,就近入學”的招生政策,民辦學校優先安排信都區户籍生源入學需求。

二、招生辦法

(一)公辦國中

國中學校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主導,各國中學校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1.主城區國中學校招生工作

對人户一致的按就近原則安排,人户分離的視情況安排。如片內學生人數超出學校容量,人户分離的由區教育局協調到相對就近可容納學校或有住宿條件的邢台市第十四中、邢台市二十二中就讀。

招生程序和具體要求如下:

(1)國小畢業生信息登記及核實

畢業生信息由所在畢業學校負責登記、審核,區教育局組織人員對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進行復審。

(2)劃定國中學校招生範圍,公佈劃片招生名單

區教育局根據各國中學校招生計劃和周圍生源分佈情況,劃定每所國中學校的招生範圍,將國小畢業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應的國中學校, 7月 16日前將學校劃片招生範圍和分配學生名單予以公佈,同時由各國中學校將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送達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3)國中一年級新生入學

7月 18日至 7月 20日,各國中學校辦理新生報到手續,核實新生的相關證明材料,確認相關信息。

報到時監護人需攜帶户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原件)、國小畢業證書。適齡兒童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或租賃住房的`,由接收學校與家長共同到房產管理、户籍管理部門核實學生家庭房產、户籍信息;對按城區規劃拆遷户子女,可憑拆遷協議或回遷協議等相關材料,按原户籍地所屬片區辦理入學手續。

2.農村國中學校招生工作

(1)白岸、城計頭、路羅三個鄉鎮的國小畢業生到路羅中學就讀;龍泉寺、西黃村、宋家莊三個鄉鎮的國小畢業生到馬河中學就讀;冀家村、將軍墓、漿水三個鄉鎮的國小畢業生到將軍墓中學就讀;南石門、羊範、太子井三個鄉鎮和邢台市第一實驗國小畢業生到皇台底中學就讀;皇寺、會寧、北小莊三個鄉鎮的國小畢業生到皇寺中學就讀。具體入學安排由國中學校負責組織。

(2)農村國中學生入學: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及學生的户籍證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證件等有關材料,到指定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3.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的原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隨遷子女,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居住證暫行條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各學校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要簡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實行混合編班,統一管理,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4.非我區國小畢業生需到我區上國中的手續辦理

非我區國小畢業生符合到我區上國中條件的,於 7月22日至 7月24日期間,攜帶户口簿、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或務工證、居住證、居委會證明、國小畢業證書等材料辦理登記手續(地點另行通知)。教育局7月 30日前將學生分配名單通知各學校。

(二)民辦國中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我區民辦國中招生入學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招生工作開始前,民辦國中學校要提前申報招生計劃、招生方案,由區教育局依據其基本辦學條件、結合本地教育資源情況予以審定,並向社會公佈。對於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全部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隨機派位招生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全程接受社會監督,隨機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民辦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預錄取。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各學校要充分利用、網絡、微信等多種方式深入、細緻對今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進行解讀,使之家喻户曉,取得社會支持,家長理解,積聚工作正能量。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則,優化報名程序,規範相關材料,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於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和人才觀,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二)合理劃定招生範圍。

原則上每所公辦國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適齡兒童、少年,95%以上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學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三)規範招生行為。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考試;嚴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擇校費”、“贊助費”等費用;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學校要按規定隨機、均衡分班並對專任教師均衡編排;嚴禁公辦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民辦學校不得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不得故意混淆與公辦學校關係,模糊辦學主體,進行虛假宣傳誤導學生和家長;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劃片範圍,按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凡學校擅自突破招生計劃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學籍;要嚴格控制班容量,國中不超過50人;全面取消特長招生,禁止以外語特長、體育藝術特長等名義選拔或變相選拔招收特長生;未經批准,公辦學校不得跨區域招生,不得招收不屬於招生範圍內生源;8月 10日前,各國中學校(含民辦)將七年級新生報到情況彙總後報區教育局。

(四)切實加強學籍管理。

區教育局將充分利用全國中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為學生登記註冊及遏制學生無序流動等提供基礎性保障。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問題,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原則。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學生學籍管理,特別加強區域外招收和轉入學生的學籍管理,對手續不齊全,不符合有關要求的一律不予審批,嚴格控制學生非正常流動。

(五)強化責任追究。

對提前招生、組織入學考試等違反招生工作紀律,擾亂招生秩序,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學校,公辦學校由區教育局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民辦學校由區教育局依據《義務教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視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核減招生計劃、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學校招生方案7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國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願填報辦法

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志願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國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願,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願分國家改革發展示範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範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願。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大力支持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審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註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户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國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xx]144號《關於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並支持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後,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xx]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註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國中學校有義務接受並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願,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範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願、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註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鋭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國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並報我局職成科備案。

學校招生方案8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市和區的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構建面向每一位學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國小生的合法權益,規範學校招生行為,依法實施國小招生工作。

二、組織機構

1.工作小組組長:焦虎東

組員:劉軍、薛宇、賀彥峯

2.工作職責

組長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組員具體實施招生工作,負責解釋招生政策,及時解決招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檢查驗收報名材料並做好登記工作。 3.工作要求

優化服務,態度熱情,耐心解答學生家長提出的疑問。

三、招生原則

堅持依法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不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堅持公平招生,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堅持生源均衡分佈,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堅持公開招生,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做到報名時間公開、招生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開。

四、招生辦法

(一)入學年齡

凡在孟家灣鄉有正式户口,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8月31日前出生的),均須登記入學。年滿6週歲因智力發展滯後或喪失學習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暫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須持區級以上(含區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服務區國小辦理相應手續,並報區教育局備案。各國小不應招收未滿6週歲的兒童入學。

(二)報名錄取

1.在孟家灣鄉有户籍的學齡兒童

具有孟家灣鄉户籍的學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報名手續。辦理手續時需攜帶的證件有户口本、兒童預防接種證、學前教育登記卡等。

當報名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時,學校應根據學齡兒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況,按照“住、户一致”在本轄區範圍內優先原則錄取:

4.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可報名入學。

入學條件

凡暫住在孟家灣鄉內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校入讀國小,其父母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父(母)在孟家灣鄉有合法穩定職業,持有勞動合同

2、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榆陽區外來義務教育對象父母計劃生育狀況證明》;

3、父母雙方在孟家灣鄉有相對固定住所,同時持有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報名辦法

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請於開學第二日來學校預報名,經初審後符合條件者,按規定時間持該學齡兒童的户口簿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提出接受義務教育的`就學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學齡兒童,由校長安排到班額許可的班級就讀。

五、日程安排

1、每學年初張貼《孟家灣國小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填寫、發放《孟家灣國小新生入學通知書》。

2、每學年開學第1-2日辦理本校服務區新生入學登記手續,每學年開學第二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預報名。第3日日現場審核預報名後初審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新生材料,然後報名登記。

六、招生區域

孟家灣鄉15個行政村的適齡兒童。

學校招生方案9

一、推薦條件:熱愛祖國、志向遠大、品學兼優的高三年級應屆學生。

二、推薦依據:

以學業成績為主,結合平時表現和綜合素質測評擇優推薦。在同一高校的報名人數多於自主招生校薦名額時,原則上以高二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和高三以來的月考成績(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薦函到學校的時間確定月考次數)的平均名次為依據。名次靠前者優先推薦。

自主招生報名條件對學科競賽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則上按高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順序推薦。

每位同學只能獲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試的校薦資格。

三、推薦流程:

1、教務處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關資料,登記造冊。

2、教務處在學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給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薦名額及報名截止時間。

3、高三學生在班主任處報名申請,由班主任把關簽字後彙總到年級部。

4、年級部嚴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薦依據確定推薦人選。

5、年級部將推薦人選報送到教務處,經教務處核實確認後,由年級部負責通知被推薦學生到教務處領取相關資料,辦理高校自主招生的報名手續。

6、由年級部配合,教務處負責統計、登記、彙總自主招生報名和通過自主招生考試的情況,並作專檔留存。

四、過程監督:

學校推薦高校自主招生人選的過程,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學生家長的監督。

五、推薦説明:

本方案是學校推薦高校自主招生人選的工作原則,學生通過自薦方式參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適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方案10

一、活動背景:

針對目前我校學員較少,很多自閉症家長不知道我校,且對已患自閉症的孩子沒有針對性康復訓練,很多自閉症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療。通過現場宣傳我校的辦學特色和教學成果等以擴大我校的知名度、認可度使更多的自閉症孩子到我校學習。

二、活動目的:

1、回饋老學員。

2、招收新學員。通過本次活動,讓更多的人知道並瞭解星之光,對自閉症的孩子給與更多的關注,讓家長對已患病的孩子的康復充滿希望,信任星之光,從而招收更多學員。

3、擴大我校知名度、信任度。

三、活動地點:

紀念碑廣場

四、活動時間:

五月一日上午9:00—11:00

五、活動對象:

患有自閉症的孩子及家長

六、活動主題:

點亮未來健康成長——星之光教學成果彙報會

七、活動內容:

(一)準備階段:

1、成立籌備小組;

2、查找我校招生人數、離校人數、康復比例、即特別個人案例

3、致電老學員學生家長,進行預約;

4、與老學員及家長進行溝通,對老學員的健康情況有一個全面的認識;

5、對已經入國小。國中上學的孩子的同學及老師進行簡單詢問(不對老師、同學提起以前曾自閉症);

6、邀請已康復的學生或家長參加本次活動;

7、收集學生的繪畫、作文、生活照等反映學生良好近況的作品;

8、在網站、貼吧、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本次活動;

9、進行愛心捐款等為本次活動籌集經費。

(二)實施階段:

1、把學生作文、繪畫、生活照、在校生或照片集中在展示板上,供活動對象閲覽;

2、邀請校領導、學生家長、學生;

3、校領導致辭、學生家長致辭、學生致辭;

4、由各負責老師進行教學成果展示、列舉學生成功恢復事例、學生在校生活、課程安排;

5、由學生家長列舉學生進校後與進校前的區別、學生近況;

6、由學生髮表進校感想及今後生活態度、學習態度、人生觀、價值觀等

7、由招生負責人發表招生宣傳等。

八、費用預算:

1、媒體宣傳費用:

2、材料費用:

3、人員費用:

4、機動費用:

九、執行人員和責任人:

XXXX

十、附件:

一、儀式場地佈置

1、橫幅文字:點亮未來健康成長——星之光教學成果彙報會樣式:噴繪稿

尺寸:4m

位置:舞台邊背景架

彩旗:30面,插掛於廣場周圍顏色——紅黃藍,各10面

2、主橫幅:一條,懸掛於拱門正門上方

內容:點亮未來健康成長——星之光教學成果彙報會

尺寸:6m0、75m

樣式:紅底黃字

二、會場周圍佈置

1、彩旗:20面,間隔微為50米;

顏色——紅黃,各10面,紅黃依次插放

2、展示板:2個,會場左右一邊一個。

宣傳人員的選派、具體宣傳活動的策劃與組織、宣傳工作的建議與總結等工作。

三、招生工作實施

(一)第一階段招生宣傳工作

以各相關二級學院為單位,建立由學院領導、導師和管理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傳隊伍。導師宣傳隊伍應選擇熟悉全院工作,學術水平較高,有熱情,有責任心,有精力的導師擔任。管理人員宣傳隊伍由各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負責本學院導師的研究生招生報名宣傳工作,按照學校下發的名額,動員本二級學院學生報考。

(二)校外考生招生宣傳工作

研究生處負責聯繫相關高校並組織相關二級學院分管領導和導師代表現場走訪相關高校,召開招生宣講會、發放招生宣傳材料,動員外校考生報考我校。倡導我校領導、全體教職工,特別是部門和二級單位的負責人、導師指導小組要主動與知名校友、可合作的`高校相應院(系)的負責人、合作導師、畢業班輔導員和教學祕書等確立相對穩定的聯繫,並以此為基礎建立相對穩定的校外宣傳協作隊伍,以利於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四、積極利用各種媒體,擴大招生宣傳工作範圍和效果

研究生處加快設計和制定招生宣傳資料清單和模板,組織製作風格統一規範、重點突出、特色鮮明、圖文並茂的招生宣傳材料。校行政辦及相關部門要認真審核把關,確保紙質及電子信息材料準確無誤。

(一)網上宣傳活動

1、委託中國教育在線建立我校手機APP網絡招生宣傳系統,使我校招生宣傳工作由網站轉移到手機移動端,方便考生及時獲取我校相關招生信息。對外的校級網上宣傳活動主要由研究生處負責組織,二級學院(部)的網上宣傳和通知由各相關二級學院負責組織。此項工作9月18日前完成。

2、與中國考研招生網合作,在該網站和華北科技學院網站適時推出“華北科技學院研究生招生專題”,全面介紹我校的各相關二級學院、學科專業、導師科研、研究生就業等情況。積極參與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等網絡媒體組織的在線訪談和在線諮詢活動。不斷改進我校研究生處和各相關二級學院網站,進一步完善和推廣我校研究生導師主頁,加強其對外宣傳的功能。此項工作9月21日前完成。

(二)校內宣傳活動

為努力挖掘本校優質生源,各相關二級學院在本通知下發後立即組織召開應屆學生考研動員會,邀請有關碩士生導師參加,動員本校學生報考研究生,瞭解本學院考研學生的有關情況,併為他們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動員會內容包括:學校招生政策介紹,學科優勢與研究方向介紹,指導小組組成及各個導師業績及特色、畢業研究生介紹,本校學生考研經驗等。重點對指導小組成員的學術水平、在相關領域同行所處地位成就和指導方式、所指導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畢業生的擇業優勢等予以客觀展示。此項工作9月22日前完成。要求在學生報考前各個單位領導組織考生集中動員一次,有校領導、單位領導或學科帶頭人、導師指導組組長宣講;此外,按照專業方向,由學科帶頭人及指導小組成員針對考生情況,採取形式多樣的諸如專題宣講、考生到實驗室、課題組座談交流等方式,深入瞭解導師們的研究環境、研究成果等,吸引更多的本專業學生報考本校研究生。

(三)校外宣傳活動

為吸引優秀外校學生報考我校,必須加大力度赴外校進行招生宣傳,並將現場諮詢與優秀生源提前選拔結合起來。由校領導或學位委員會委員帶隊,研究生處根據歷年外校考生分佈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赴相關高校進行動員,由各相關二級學院根據業務情況赴相關高校進行動員。

五、招生工作相關説明

1、學校根據各相關二級學院導師人數、招生計劃和歷年一志願上線人數與報考總人數比作為參考,進行各二級學院考生報考名額任務分配(見附表1)。

2、學校根據各相關二級學院負責動員考生人數,按照一定比例從研究生招生宣傳費用中劃撥部分經費給二級學院作為招生專用費用。費用包含招生差旅費、差旅補助、招待費、宣傳材料印刷費和郵電費等,費用支出按照學校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3、研究生處或各相關二級學院組織本校教師去外校進行招生宣傳時,宣傳隊伍中成員必須以學校導師組長為主,其他導師成員不得多於1人。

學校招生方案11

一、工作原則

以市區20xx年民辦學校國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為指導,結合我校實際,堅持免試入學與自主招生相結合,做到公開、透明、公正、公平,嚴格招生紀律,自覺接收監督。

二、學校簡介

容桂實驗學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國小)、全員管理、九年一貫制的省一級學校。學校佈局合理,環境優雅,各項教學設備設施齊全(配有各種功能室、大型體育館、標準游泳池等)。

她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秉承“以人為本,以人才需求為導向,促進學校與師生共同、和諧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辦學理念和“德智雙全、身心兩健、文理兼通、學創具能”的人才培養目標,實施以“導師制”為核心的全員管理。

學校管理規範,校風嚴正,學風濃厚,教育教學質量高。教師敬業愛生,樂於奉獻,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導引學生學會學習、學會生活、學會做人。

學校連續多年被評為街道、區兩級先進學校,被上海音樂學院定為社會藝術考級點,是學生理想的`學園、家園、樂園。

三、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20xx年國小應屆畢業生。不限户口、住址。(根據服務於本學區的原則精神,我校將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數8個教學班,每班不超過50人。(全部為民辦生)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電話報名和持相關材料到校報名。

報名時間: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報名地點:容桂實驗學校接待室

報名材料:學生家長持學生五、六年級《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報名。(原件和複印件)

四、錄取辦法:

1、錄取依據:

(1)學生五、六年級《國小生成長記錄報告冊》。

(2)面談情況。

(3)學生本人20xx年4月1日以後,在本市、區縣級以上(或本街道鎮級)醫院進行的常規體檢報告。

2、面談辦法:

(1)學校電話通知家長領學生來校面談。

(2)地點:學校接待室。

(3)面談時間: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面談內容:學習、生活品性和習慣及綜合素質。

(5)當日公佈面談情況。

(6)本街道生源,由畢業學校推薦的優秀學生,可免面談環節,直接參與錄取。

發放錄取通知書時間:20xx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4、新生註冊時間:20xx年7月1日

(五)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審批標準收取。

(六)招生諮詢電話:(0757)2638XXX

聯繫人:蔣老師

  20xx年12月25日

學校招生方案12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xx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國小、國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一)就讀城區國小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週歲(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户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國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xx年的國小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户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國小:450人;

師範附小:3xx人;

實驗二小:3xx人;

實驗三小: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國小225人,國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國小施教區:

實驗國小: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師範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南嶽廟等社區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道人橋社區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嶽廟、雲路口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國小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範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區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國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南嶽廟、道人橋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國小招生:

(1)招生對象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户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週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户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週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户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週歲的兒童,要求入國小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户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户籍所在地國小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國小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國小、師範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國小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雲路國小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户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國中招生

(1)招生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户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户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户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回户籍所在地國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國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願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國小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户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窗口,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國中和國小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並如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並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後,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複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彙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對象進行分類彙總與統計,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彙總表》和《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複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審核登記人員彙總的新生信息,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户口、房產、年齡等重要信息,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緻核查和深入社區、深入居民户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複核的招生對象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審核派位。縣教育局審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對象信息,並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對象採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後,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信息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註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後)。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發佈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同時設立招生工作諮詢電話: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廣大羣眾諮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招生結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於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信息,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鈎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

學校招生方案13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根據滬教委學〔20xx〕16號文件,我院繼續被批准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院校,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有利於高校探索多種形式選拔學生的機制,有利於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推動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有利於體現考生與高校依法自主雙向選擇的平等權利。為切實落實教育部、市教委有關文件、會議精神,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特對我院自主招生監察工作做出如下規定: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操作程序,確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到實處。

2.健全和落實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全面監督的工作機制;成立以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院招生監察小組。招生政策的研究、錄取方案的確定、考場考點的設置等應聽取監察小組的意見。

3.招生監察小組要認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簡章、確認、收費、試卷保管、考試、錄娶公示等各個環節的監察工作並做好監察記錄。

4.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凡未經招生監察小組簽署意見的擬錄取名單一律不得上報教育考試院高招辦、不得進入錄取程序。

5、積極防範,確保招生平安進行;加強對招生中信訪、投訴的的查處。

6.落實陽光招生各項要求,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向社會公開我院招生監督電話(021-66866920)。

6.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7.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關於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監〔20xx〕4號)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

8.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不準、六公開、三監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員的上崗教育培訓工作,加強紀律觀念、熟悉工作業務。凡未經培訓者一律不得上崗。

9.監察小組要加強對自主招生重要環節的監察力度,建立應急反應機制,遇突發事件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附件:1.上海震旦職業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名單

2.上海震旦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監察小組名單

學校招生方案14

一、營銷目的

在必須週期內使招生的規模幅射XXXX所有的居民村,熟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家庭的構成及其聯繫方式,從中發掘現有客户和未來的潛在客户,招生推廣方案。經過宣傳推廣使居民對XXX的瞭解度到達80%以上,認知度達45%以上,在社區取得較好的口碑併產生較好的社會效益。

二、推廣週期及目標

以三年為一週期,分三階段實施

預期每年在班學生達280名以上,學生流失率在8%以下(不包括自然流失)

三、人員配備及支出預算

初期預算約25000元左右

1、外招營銷推廣員6人:採取提成與底薪遞減的薪資方案。(三個月試用期每人約千元,共6000元。

2、校方營銷推廣專員2至3人:負責外招員的培訓,協助,和社區活動的聯繫、直轄市以及方案執行。(三個月試用9000元)。

3、宣傳品的費用:2500元。

4、專職任課教師(兼職性質):每一天50元,每年約100天課時,約需6000元。

四、具體措施

第一階段探索期(前三個月)

營銷員的培訓

六人分為三組進行社區走訪,每組必須有一名女性,要求以學校為中心向外幅射,時間為19:30至20:15,每一天完成三户。

晨跑時間:着制服,第周改變路線。時間:7:30至7:55。

專業知識培訓:9:00至11:00。

户外走訪時間:15:00至18:00。

宣傳品

精選3000句日常生活英語修改冊,錄成光盤作為內部資料隨走訪選擇性的發放,光盤內要求有教學互動的資料,不得多於十分鐘,規劃方案《招生推廣方案》。

社區合作

與社區聯繫合作進行老年人和成人英語的免費課程培訓,擴大認知度,信任度。根據學校的有限資源選擇受眾範圍,要求儘量合理分配。(其間建立信息庫)

户外英語角

成立户外英語角,能夠與周邊的學校協辦。

客源置換

與社區知名或信譽度高的單位進行客源轉換(隱性費用),以取得雙贏。

第二階段拓展期(二年時間)

穩定營銷隊伍:此段時間人員流失很大,根據具體情景研究人員的補充和本項活動的終止。主要是擴大效益及信息收集的成果如何。銷售人員進入收穫階段,留下的'銷售員能夠自給自足,應着重激勵引導和必要的重新定位。

晨練方式已經成為習慣,既增強了員工的本質又鞏固了學校在居民中的依靠度。

定點英語角的成立能最大限度的聚集人氣,擴大影響度,到達媒體自主宣傳的目的,使受眾呈幾何度增長。

免費的成人、老人培訓與英語角成為一個品牌。可尋求贊助合作商。此期間能夠與企業交換服務。

第三階段驗收期(後九個月)

逐步完善信息庫收集資料的分類,建檔,建立數據庫。

鞏固前段時間的成效,找出不足及疏忽的地方,加以完善改善。

檢驗宣傳收益率。

開發英語教學以年的教學資料,提升教學附加值。使XXX學校成為孩子從學校到家庭的第三個連接點,成為他們的三度空間。我們的教育是不一樣於學校的壓力,也不一樣於家庭的封閉,要傳達的是歡樂,創造,自由,聯想的教學理念。要讓孩子們樂於到學校來併成為他們成長中的親密夥伴。

五、方案的可行性論證調查

學校結構、近期目標、戰略形式、教學導向。

社區環境組成,人際脈絡。

人才的儲備。

財務狀況。

師資力量。

硬件配備。

專業技術知識支持情景。

現階段民意調查。

學校招生方案15

各縣區教育局,市相關直屬學校,各國中學校:

現將《馬鞍山市市區省示範高中特長生招生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為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鼓勵學生個性發展,促進省示範高中辦學特色多樣化發展,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原則

(一)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各招生學校要主動公開招生項目及各項目計劃數,公開招生程序,公示錄取結果。

(二)考生自願原則。考生根據自身條件及高中學校的招生項目和計劃,自願選擇報考學校。

(三)擇優錄取原則。各招生學校根據報考學生的專業考核成績確定專業考核合格人員名單。正式錄取必須經考生填報志願且由市招生考試院按規定統一錄取並對外公佈。

二、招生類型和招生人數

每個類型招生項目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以上計劃不包括安工大附中藝術特色班、紅星中學高水平運動員。

三、招生項目和基本條件

(一)體育類

1.個人項目為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棋類(中國象棋、圍棋)、擊劍、武術等7項。招生條件為國中階段獲省或市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上述單項競賽個人項目取得省級比賽名次前八名或市級前六名隊員。

2.集體項目為足球、籃球、排球等3項,招生條件為國中階段獲市級以上比賽團隊前三名主力隊員且符合招生學校招生條件。

(二)藝術類

1.招生項目為美術、器樂、聲樂、表演、舞蹈等5項。

2.學生應具有相關報考項目藝術特長,且國中階段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部門或教育部門參與舉辦的相應類別的中學生藝術類比賽項目,並獲得相應名次。具體招生條件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

(三)科技類

招生項目為青少年科技創新、青少年信息學、青少年機器人。招生條件為:

1.國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創新成果競賽項目省級個人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市級個人一等獎(須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且有獲獎證書)。

2.國中階段獲“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個人二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市級個人一等獎(須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在國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個人三等獎及以上(須是全國計算機學會組織,且有獲獎證書)。

3.國中階段獲“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省級二等獎及以上或市級一等獎(須是國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主辦,且有獲獎證書)。

四、報名資格

1.在市區報名參加會考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2.符合上述招生項目的基本條件。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各省示範高中根據本招生辦法制定本校特長生招生方案,明確招生總人數、招生項目、分項目計劃及專業考核辦法等,報市教育局基教科、體衞藝科審核備案。

(二)發佈招生信息

各省示範高中特長生招生方案經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後,通過校園網等向社會公佈。公佈內容應包括招生項目、招生人數、報名資格與條件、考核辦法以及時間安排等。

(三)學生自願報名

具備特長生招生條件的學生自主選擇學校,並憑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到報考學校報名。學生應科學確定報名學校,不得兼報。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項目計劃數的,該項目取消開考。

(四)學校專業考核

各學校要成立特長生專業考核領導小組,選調所學專業與項目相符的優秀人員擔任評委。各項目評委不得少於5人,其中校外聘請評委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學校制定專業考核細則並組織考核。學校根據專業考核成績,確定專業考核合格名單。合格人員專業考核得分不得低於專業考核成績滿分的60%。

原則上專業考核需全程監控錄像。基教科、體衞藝科和考試院安排人員參與巡查。學校安排每個項目現場監督人員不得少於2人。

各學校每年專業考核時間由市教育局統一確定。

(五)合格名單公示

各省示範高中將本校特長生專業考核合格考生的准考證號、性別、畢業學校、專業考核成績等基本信息,在校園網和校園內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合格名單和專業考核成績分類分項目報市教育局基教科、體衞藝科備案。

(六)正式錄取

特長生需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中填報,由市招生考試院在專業考核合格名單中按以下方式錄取:藝術類和科技類特長生根據會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體育類特長生根據綜合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計算公式: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600+會考成績÷會考滿分×400)。未完成的計劃納入學校正常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六、其他事項

(一)市教育局成立省示範高中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各省示範高中要加強領導,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明確職責分工,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各國中學校應積極宣傳,將特長生招收有關政策傳達到每一個考生。

(二)各省示範高中學校應根據學校辦學特色、辦學條件及師資情況,合理確定各類型特長生招生項目及招生計劃數,報市教育局同意後方可實施。各類型特長生招生項目安排及計劃數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調整。

(三)各省示範高中在特長生招生過程中,要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招生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招生計劃、考核規則、考核結果要按要求向社會公開。要積極迴應家長的情況反映,確保社會穩定。

(四)特長生的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市區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對特別優秀的體育特長生,如未達到上述最低錄取控制線,可按照以下標準降分錄取:國中階段獲得省或市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競賽個人項目省級前六名、市級前三名隊員或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會考成績可降至不低於最低錄取控制線的65%;省級前三名、市級第一名隊員或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稱號,可再適當下浮錄取分數。

(五)安工大附中特色班招生比照本辦法執行。各縣省示範高中招收特長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六)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20xx年印發的《馬鞍山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