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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調研報告範文(精選7篇)

工作報告 閲讀(2.82W)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調研報告範文(精選7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房屋調研報告範文(精選7篇)

房屋調研報告 篇1

隨着我國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大量的社會勞動力湧向城鎮。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超過2億農民轉移到城鎮和鄉鎮企業就業。他們大多租住居民住宅,因出租屋消防安全條件差、管理薄弱,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現象大量存在,火災頻發,傷亡突出,已成為影響流動人口集中地區火災形勢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出租户火災在大多數城市火災當中佔了相當大的比例,人員傷亡數量呈上升趨勢。20xx年xx市發生的多起亡人火災事故中就有近1/3為出租户火災。

一、出租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分析

1、出租房大多屬於市民的閒置房,部分房子建造年代較久,個別甚至是危房,房屋的承重結構和屋面大多以木質為主,耐火等級較低,一旦發生火災,蔓延速度快,且這些建築經常成片相連。加之這些房屋所處地區的消防設施和水源不充足,火災發生後水源和道路交通成了控制和撲滅火災的最大障礙。

2、出租人漠視消防安全責任。許多出租人對出租房進行改造時,根本不考慮房屋的裝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大量採用可燃材料裝修,增加了火災的負荷。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往往只注重房子的租金、地段、面積以及傢俱設施,而不考慮房屋的滅火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他們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防火安全意識不足,火災發生後疏散逃生能力差。這是出租户當中發生火災導致人員傷亡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僅如此,租住户為了節約開支,還經常將液化氣罐及爐灶等放置室內,採用明火煮飯煮菜,使一間房子既當廚房又當卧室。

3、電器線路敷設不規範。出租户內的電器線路設置不規範,電器線路比較陳舊,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這些經常會造成短路、超負荷等情況從而直接導致發生火災。

4、出租户大部分未能配備基本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缺乏初起火災的自救能力。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比較少,且防盜的設施安裝比較到位,防盜門窗、鐵欄柵等成了火災發生後人員疏散的最大障礙。

5、很多出租屋裏設置家庭式小作坊,各種電器設備和明火為火災事故埋下了禍根。

這些問題的存在不是某一個單方面的原因所導致的,是社會經濟發展和變化帶來的一個新的問題,也是城市發展和文明面臨的一個新課題。由於出租房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小,人員傷亡基本在十人以下,造成的社會影響面小,政府和消防機構在近幾年的消防工作重點是在公眾聚集場所和危險物品上。但隨着公眾聚集場所火災在消防機構的嚴密監控和業主的重視下,消防安全環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近兩年發生在公眾聚集場所和危險物品上的重特大火災的數量正在大量減少。社會關注的消防安全焦點和我們消防機構的工作重點也正在向居民和出租屋上轉移。

二、隱患整治對策

出租屋的大量存在,它是我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衍生物。同時也給我們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提出了考驗。下面,筆者試就如何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充分貫徹落實部局關於加強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談幾點建議:

1、做好政府的參謀,加強城鎮的消防規劃,加大對老城區改造的力度,把那些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耐火等級低的老式居民區從城市中消除出去。對於一時難以落實改造的老城區,要加強對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水源的改造和建設,確保火災發生後能夠及時得到救助。

2、加強社會面消防安全宣傳,使我們出租户乃至每一個公民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自防自救知識。各級政府和消防機構當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畫冊!各種媒體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可通過居(村)委、派出所等基層工作單位通過上門的形式,發傳單、貼畫冊等形式進行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的宣傳,使我們的出租人以及承租者對消防安全有一個基本的瞭解,也可通過附近的學校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弟進行宣傳教育。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使我們的羣眾掌握一些基本的自防自救知識和技能,這樣的防火工作是一個長期的工作,同時也是一個事半功倍的工作。

3、充分發揮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目前各地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都在穩步推進中,大部分地區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和制度來保障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其中居民的防火監督檢查、宣傳、服務是派出所的一項重要消防工作,同時《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五條也明確了派出所對出租屋的消防監督管理職能。我們可以通過户籍管理工作,通過對出租屋的監督工作,在租賃關係發生之前,通過對房屋消防安全狀況的審核,以簡易審核的形式對出租屋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器線路以及用火器材進行審核和驗收,督促出租户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對於不能滿足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進行租賃。同時民警在平時下地區工作的同時,對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督促隱患的整改。

4、明確各方職責,從多個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們很多企事業單位沒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發生,其主要原因都是責任沒有落實,或者是責任不明確。不知道自己在預防火災和發生火災後應履行什麼義務和職責。我們出租户也是如此,很多事故也正是因為責任不清不明所造成的,且發生火災後涉及户數多,社會影響大,糾紛多,給我們的基層政府帶來了很大的工作和經濟壓力。對此我們就要在租賃關係發生之前通過居(村)委、派出所簽訂好責任書,督促出租人在房屋結構、內部裝飾、消防器材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器線路等上面做好硬件的保障工作,同時出租人也應同承租人簽訂相應的責任書,督促承租人在對房屋使用過程當中做好相應的防火工作。另外我們居(村)委、派出所可以通過平時的工作,督促出租屋積極加入財產保險,這樣火災發生後各方面都會有了一個經濟保障。

房屋調研報告 篇2

近年來,隨着國民經濟迅猛發展、社會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和城鎮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房屋租賃市場日益活躍起來,工業、商業、住宅和辦公等各類房屋的租賃活動不斷增多,城鎮房屋出租業得到了快速發展,這對發展經濟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房屋出租户納税意識淡薄,租賃雙方由於受經濟利益的影響,想方設法隱瞞房屋租賃收入,這給房屋租賃業税收徵管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房屋租賃業税收流失現象較為普遍。

一、房屋租賃業税收徵管存在的問題

1、房屋租賃大部分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租賃,收入控管難。

(1)房屋租賃行為大部分是出租户將私有房屋出租給個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給小型私營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因承租者業務較小,交納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時租賃,即時收取租金,不需要開具發票,業主多以自制收據或白條代替正式發票,租賃收入核查難度大,税源難以控制。

(2)有相當部分私房出租户一年簽訂一次合同,一次性結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結清幾年房租,由於税務機關對租賃信息掌握的滯後,無法及時找到出租户,承租户又不願代為繳納,給税款徵收工作帶來困難。

(3)部分下崗職工或不達起徵點的業户對國家下崗再就業和不達起徵點税收優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認為減免的税收應包括繳納房產類税收,加之税務機關税法宣傳力度的不到位,納税人對房產税收的徵管產生不少怨言,牴觸情緒很大。

2、租賃雙方惡意勾結,降低計税依據,租賃收入認定難。

(1)出租方將房屋出租後,正常使用和結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賃合同,但為了達到少繳税的目的,提供給税務卻是虛假的合同(甚至是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額遠遠低於原始簽訂並實際操作的合同,而税務機關對其收入取證相當難,由於其手續完備,税務機關只能按照虛假合同計徵税收,雖然税務機關有核定徵收權限,但實際徵管工作中難以操作。

(2)出租方將房屋出租後,不簽訂房產租賃合同,以內部承包名義,簽訂虛假的聯營承包合同,按期從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變相將實際的租金收入人為地轉化為聯營利潤,税務機關難以認定。

3、特權思想嚴重,政府機關的税款徵收難

政府機關作為政府的財政供給對象,作為一個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發生房屋租賃納税義務,理應帶頭繳納相關税(費),但實際上這些單位特權思想占主導地位,內部資產賬目不清,納税意識非常淡薄,出租房產與自用房產混在一起,偷逃出租房屋的税款,或以各種理由不繳或少繳出租房屋税收,加大了税務機關的徵管難度,給社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4、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弱化,部門信息取得難。

由於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銀行利率不斷降低,許多人將購置房產作為一種投資行為,這對市場經濟的發展無疑是件好事,但由於目前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的弱化,房屋租賃市場基本上處於管理無序、監督不力的狀況。房屋出租經營是一項特殊的經濟活動,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房屋租賃經營應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公安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治安管理許可證》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簽訂的《房屋租賃計劃生育責任書》等,但在實際工作中,經調查發現房屋出租基本上沒有納入這些部門的監管範圍,税務機關要想從這些部門獲取有價值信息難度可想而知。

5、税收法律法規不完善,税收政策執行難。

(1)根據税法規定,房屋出租要繳納營業税及附加、印花税、房產税,以及按收入扣減一定的費用依10%或20%的税率繳納個人所得税等,税收負擔較重;而自行經營的納税人僅按房產原值減除10-30%後的餘額後,按1.2%的税率徵收房產税,税收負擔則相對較輕,不同的經營方式,税收負擔差異較大,有失税收公平原則,税款徵收難度大。如,面積為200平方米、原值90萬元的房屋,年出租租金收入9.6萬元,按原值計算年應繳納房產税0.86萬元,而出租經營按租金收入計算年應繳納各項税收2.89萬元,為自行經營按原值的3.34倍。

(2)國家税務總局1998年下發《關於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税徵收管理的通知》文件規定“對出租房屋徵收房產税,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向房產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在清理檢查時,可規定承租人為房產税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在實際徵管工作中具有很強的現實操作性,但上述規定與現行《徵管法》和《營業税暫行條例》相違背,容易引起税務糾紛,還會縱容納税人不主動履行申報納税義務。

(3)房屋租賃税收涉及税種眾多,計税依據也不盡相同,操作上極不方便,給税收徵管帶來諸多不便,不便於徵納雙方的理解和執行,不同行政區域適用税種的多寡,會產生税負不公,容易造成徵納矛盾的激化,有損税法尊嚴。

6、税源零星分散,税源監控難。

(1)房屋出租税收徵收成本高,徵收效率低下,在“任務至上”的計劃管理和税收考核體制下,往往對面廣量小、税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税收沒能給予足夠重視,加之監控手段落後,國家税收法規相對滯後情況,造成了許多出租户遊離於税收監管之外,使税收增長速度遠遠低於其税源增長速度。

(2)房屋出租點多面廣,收入較為隱蔽,而基層税務機關人手又少,徵管力量薄弱,加上享受不達起徵點或下崗再就業税收優惠的個體工商户在辦理税務登記證和相關減免税手續後,就不再申報繳税,對於已養成“以税控管”習慣的基層税務機關來説税源控管難。

二、強化房屋租賃業税收徵管的建議

1、完善税收法律,規範税款徵收。

(1)完善税收法律體系。提高房產税收政策的立法層次,使房屋租賃業税收徵管有章可循,借鑑國際經驗,堅持“寬税基、少税種,低税率”的原則,將房屋租賃業税收如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合併統一徵收營業税,設計合理的房屋租賃業營業税税率,建議選擇10%—20%之間較為適宜。

(2)完善房屋租賃監管法規。一是規範房屋租賃市場政策税收監管措施,建立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制度,以市場租金價格為依據,政府測算、制定並公佈階段性租金,宏觀引導房屋租賃市場的良性發展,並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程序,發生房屋租賃行為,租賃雙方必須簽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統一格式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金額執行房產管理部門統一制訂的政府指導價,合同事項中註明應繳納的税款和合同需報送税務機關備案等事項;二是考慮到出租方會通過合同、協議將税負轉嫁給承租方,法律應明確規定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如果沒有按期申報納税,限定承租方在規定期限內找到出租方,並要求出租方按規定繳納税款及滯納金,否則承租人將承擔連帶納税義務,也可以通過法律規定直接由承租方繳納或由承租方擔負代扣代繳義務。

(3)改變房產税收計税依據。科學認定房產出租行為經營方式,租賃雙方必須提供實行房產證、身份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和承租合同等資料,確保能準確區分房屋自營行為和租賃行為,對自營行為改從原值徵收為從市值徵收,定期評估房產價值,使計税價值與房屋實際價值相差不大,從而實現從值與從價徵收的税負相對公平。

2、加強登記管理,健全徵管檔案。

(1)加強登記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發生納税義務,自租賃之日起30日內,按照《徵管法》的規定持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居民身份證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税務登記或臨時税務登記。

(2)加強部門配合。結合房地產税收一體化管理,加強與國税、地税、公安、工商、房產、土地和城建等職能部門的聯繫,建立科學的信息採集機制,積極開展房屋出租税源普查,充分掌握房屋租賃的第一手資料,將所採集的資料與徵管信息進行比對,真正建立起分街道、分經濟類型的税源檔案,使税源信息涵蓋房產原值、租金收入、產權所有者、承租者及經營方式等各個方面。

(3)加強信息管理。建立房屋租賃業的協税、護税、動態的網絡信息平台,開發出租房税收管理軟件,規範數據信息採集過程,對房屋租賃實施動態監控,實現數據資源信息共享。

3、強化宣傳力度,提升納税意識。

按照“貼近生活、貼近工作和貼近納税人”的三貼近原則,充分利用媒體,做好房產税收政策的宣傳工作。

(1)房屋租賃涉及到社會各方面,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和個人等,還有不少中介機構和服務性單位參與其中,針對房屋租賃税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税源分散、徵管難度大、納税意識差、税收流失嚴重的實際情況,採取廣播、電視、報紙、政務公開欄、辦税服務廳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房屋租賃税法,幫助納税人樹立依法主動申報納税的觀念。

(2)發揮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工作優勢,採取逐户走訪、個別宣傳、文體活動等多種形式宣傳和普及税法知識,把房產税收徵管與社區評先評優相結合,提升納税人的納税意識,在全社會真正形成誠信納税的良好氛圍。

(3)廣泛宣傳依法誠信納税典型,曝光涉税違法犯罪大案要案,強化震懾教育作用,提高納税人的税法遵從度和税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探索徵管方式,實施源泉控管。

依據納税人取得的租金特點,分別採取“查賬徵收”、“核定徵收”和“以票控税”三種徵管方式。一是對租金收入申報屬實,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合同、協議和收費依據的,以實際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税法規定依法計算徵收各項税款;二是對不申報租金收入或申報不實的,不能提供合同、協議和收費依據或提供的合同、協議和收費依據記載的租金收入明顯偏低的,由主管地方地税機關按照房產管理部門制訂的政府指導租金標準,以納税人實際出租的房屋建築面積和適用的租金標準計算出的應税租金收入,依法計算徵收各項税款;三是將“以票控税”作為房屋租賃業税收徵管的一項重要手段,通過税務統一發票對税源進行監管,要求承租方辦理租金結算手續時應取得租賃業統一發票,出租人憑經過房產管理部門監證的租賃合同開具租賃業統一發票,對取得租賃收入未開具租賃業統一發票的出租人或未能取得租賃發票的承租人,按照《徵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5、發揮協税作用,依法委託代徵

(1)建立規範化管理的私房租賃市場,根據房產税收徵管的特點,依法委託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建設管理部門等單位,按照税務機關提供的政策依據和徵管辦法,代徵出租房屋税款,並定期反饋房產税收徵管信息。

(2)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和財政

會計核算中心的財務管理職能,全面準確核算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房產原值和房租收入,在準確掌握徵管基礎資料的前提下,計算房產租賃税收的應納税額,依法委代核算中心將房屋租賃税款集中劃繳入庫。

6、加大稽查力度,打擊違法行為。

一是深入分析房屋租賃行為的新動向、新特點,有的放矢地開展房產税收專項檢查,將重點稽查與日常徵管有機結合,整頓和規範房產税收秩序,實現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建立以執法責任制為主體的崗責體系和税務系統內部橫向和縱向信息交流的徵管體系,提高税務稽查效能;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實施小税重罰,定期向社會公佈房屋出租的税款徵收、減免税、停歇業、處罰等情況,曝光涉税違法犯罪行為,教育納税人,震懾不法分子,設立舉報電話或信箱,接受社會監督。

房屋調研報告 篇3

土地的國家所有與地上房屋的個人所有之間的矛盾,決定了中國的土地使用制度與房屋所有制度之間,必須建立有效的銜接機制。有的學者希望通過改變土地所有制形態,依靠土地私有化解決問題;也有學者期望通過將土地使用權永久化,解決土地國家所有與房屋個人所有之間的矛盾。筆者想在這裏,談談自己的幾點思考。

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

土地所有制度與土地使用制度是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從根本上來説,土地所有制度來源於規定,而土地使用制度則是在授權之下,具體的權利義務安排。

根據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權(居民用地)70年不變。但70年後,使用權人必須將土地交還給國家。如果地上房屋的使用年限遠遠超出70年,房屋所有權人是不是還必須交出土地和地上房屋呢?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的,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並繳納出讓金,重新登記。這樣,房屋所有權人可能會面臨兩種選擇:要麼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續期;要麼讓出自己的房屋,由國家行使土地所有權。不論何種選擇,對於消費者來説都是非常痛苦的事情。但既然土地國家所有,那麼,土地使用權不可能永久化,房屋的所有權必然會受制於上所規定的土地所有權。

另有一種情況是,當房屋使用壽命少於土地使用權期限時,應當如何處置?我國居民房屋折舊期限(不等於使用壽命)普遍為30到50年,這就使得房屋在不具有使用價值之後,房屋所有權人仍然擁有土地使用權。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相對簡單,那就是儘量做到土地使用權期限與房屋使用的壽命相一致,當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房屋所有權自然滅失。我國當前的土地使用制度借鑑了他國的有益經驗,並且考慮到了中國的實際情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從長遠來看,應當逐步考慮將居民的商品房使用壽命與土地使用權期限有機結合起來。通過適當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增加房屋使用壽命,解決可能到來的矛盾。當然,如果房屋使用壽命少於土地使用權期限,那麼,在房屋不具有使用價值之後,應當允許原房屋所有權人繼續保留土地使用權,並且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充分行使土地使用權。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

土地使用權續展與賠償

觀念問題解決之後,我們還必須考慮以下三個問題:

首先,土地使用權續展如何繳納土地出讓金?在我國,土地出讓金為一次性繳納,房地產開發商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時,必須將土地使用權有效期內的所有土地出讓金全部繳清。這一規定有利於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但是,如果要求消費者必須一次性繳納土地使用權續展的費用(土地出讓金),則會給消費者帶來沉重的負擔。可以按照土地的價值,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制定計算的標準,並且依照標準按年徵收土地出讓金。如果房屋所有權人沒有及時繳納土地出讓金,則失去土地使用權。

這種做法的缺點在於,當一個社區若干房屋所有權人沒有按時繳納土地出讓金時,政府有關部門是否有權收回該社區的土地使用權?在人口密集的商品房住宅樓裏,這樣的問題可能會經常出現。可行的解決辦法是,建立一種集體談判機制,在土地使用權期滿時,由政府按期收回土地使用權,然後根據法律授權,由政府與業主委員會集體談判,談判的結果適用於所有的房屋所有權人。如果其中部分房屋所有權人沒有按照談判達成的協議履行土地使用權的續展合同,那麼,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這樣做,既可以把所有權問題轉化為債權問題,在小範圍內維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利益,同時又能在大的範圍內解決土地使用權續展的問題。

其次,政府有關部門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對房屋所有權人財產造成損害時,應當如何處理?一般情況下,政府不能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如果是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但是應當給予房屋所有權人合理的補償。

土地使用權續展期限和費用

在解決土地使用權續展期限和費用問題時,我們必須堅持以下三個原則:第一,統籌兼顧原則,充分考慮到一級市場上土地出讓金的計算依據和土地的保值增值情況,考慮到土地使用權人經濟承受能力,考慮到前後規定的連續性;第二,有效利用原則,土地使用權續展期限和費用的確定必須有利於土地的充分利用,必須考慮到土地的實際用途;第三,可持續發展原則,制度設計必須有利於土地的不斷增值,必須有利於財政收入的持續增加。

現在,不少人希望在內地建立類似於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這是一種脱離實際的想法。作為典型的殖民地,香港在港英政府控制期間,為了從土地中汲取財政收入,創建了獨特的土地批租制度。在強調土地政府所有的前提下,為了確保政府正常運轉和解決公共設施建設問題,將部分土地用名義地價的方式,租給一些機構。其他大量的土地,公開拍賣,並且將拍賣所得作為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很顯然,這是一種帶有寄生性、權宜之計性質的土地使用制度,內地絕對不能盲目全盤照搬。

制度設計不周延可能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中國的土地制度必須從長計議。在不改變土地所有制的情況下,應當在土地出讓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到地上物的.使用壽命,爭取做到土地使用權與地上物的使用壽命相統一。對於當前房地產開發中已經出現的房屋使用壽命與土地使用權期限不一致的問題,可以根據國務院《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附着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如果重新批租土地,或者進行土地使用權的續展,必將導致土地使用權被房屋所有權所牽制,使得國家的土地所有權變得支離破碎,土地的效用難以發揮。

在明確了土地使用權期限之後,對那些地上建築物具有長久存續價值的,可以批准土地使用權續展。但要取得新的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土地出讓金。否則,對於其他土地使用權人來説就是不公平的。土地出讓金應當根據土地的市場價值進行計算。如果房屋所有權人不願意繳納土地出讓金,則可以將地上建築物捐贈給國家,或者捐贈給他人,由他人繳納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制度設計,並不是為了剝奪公民的財產權,而是為了防止在土地使用權續展中出現新的不公。假如土地使用權人只需要繳納工本費,就可以繼續擁有土地使用權,那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就會落空;假如土地使用權續展費用只是土地的增值部分(土地使用權的費用=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初次繳納的土地出讓金),那麼,國家的土地所有權仍然處於被虛化狀態。只有按照土地使用權的市場價格,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權的價值才能得以體現。如果土地使用權人未按合同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總之,在土地國家所有的前提下,公民只能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長期存在,並且不受土地所有權約束,那麼,土地的國家所有也就沒有了現實意義。當然,在完善土地使用權的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到房屋所有權人的切身利益,必須在制度設計上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在筆者看來,我國可以採取土地出讓金分期分批繳納的方式,隨時提醒房屋所有權人權利的期限和邊界,國家通過及時充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土地所有權,實現物盡其用。在必要時,國家還可以徵收不動產税,防止部分公民購買房屋,囤積居奇,從中牟利。

房屋調研報告 篇4

一、調研前言

長沙是湖南省會,位於湖南省東部偏北,是湖南的政治,經濟,文教,商貿和旅遊中心,是中南地區重要的資金,技術,原材料集散地和交通樞紐,東接浙贛,西引川黔,北控荊楚,南領桂粵,素有“荊豫脣齒,黔粵咽喉”之稱。全市現轄芙蓉,天心,嶽麓,開福,雨花五區和長沙,望城,寧鄉三縣及瀏陽市總面積1.18萬平方公里,人口613萬,其中城區面積556平方公里,人口199萬。

本次調研主要是為了瞭解長沙地區的人均住房面積情況,針對xx年長沙地區的400户住民進行的調查,通過了解這400户住民的現收入層次以及是否租房情況,以及不同收入層次的住房面積情況。用隨機抽樣調查法,抽取幾個單元式配套住宅,進行上門訪問調查。通過此次調研,我們瞭解了長沙地區的居民人均住房情況,不同層次收入的人羣所住房的面積也不同:10%的最低收入住房面積19.88平米,10%的低收入住房面積21.72平米,60%的中等收入住房面積28.50平米,10%的高收入住房面積35.93平米,10%的最高收入的住房面積43.60平米,總平均29.31平米。本次調查得出這400户不同收入層次的人羣顯示:有80%的户主住房情況低於總平均值,所以希望可以把住房情況變得合理化,更平均化。

(一)調研時間及地點

xx年初至xx年末;長沙市區

(二)調研對象及範圍

長沙市區隨機抽取的400户住民

(三)調研目的

瞭解了長沙地區的居民人均住房情況,和不同層次收入的人羣所住房的面積也有很大不同,以及當前長沙的住房形式以及人均住房面積。

(四)調研方法

隨機抽樣調查法和上門訪問調查法

(五)調研結論

通過調查瞭解長沙的人均住房面積有了很大的增長,從1980的7.67平米到本次調研得出的29.21平米,這個增長速度是飛躍性的。但住房的兩極分化也非常嚴重,從本次調研顯示有80%的住房都低於調查的總平均數,這説明收入層次的不同也導致了住房嚴重的兩極分化。同時我們的施工房屋面積也在逐年增長,房屋銷售面積,土地購置面積等等,都在增長,但收入層次的不同也往往決定了住房人均面積。

二、情況介紹

通過本次調查我們瞭解到了:10%的最低收入住房面積19.88平米,10%的低收入住房面積21.72平米,60%的中等收入住房面積28.50平米,10%的高收入住房面積35.93平米,10%的最高收入的住房面積43.60平米,總平均29.31平米。其中:租公房23户佔5.75%,租私房14户,佔3.50%,自由私房360户,佔90.0%,其他3户,佔0.75%。其中一居室19户,二居室173户,三居室147户,四居室以上18户。擁有二居室以上的家庭佔94.68%。擁有三居室以上的家庭佔46.21%.除現住房之外還有一套住房佔19.84%,有兩套佔1.38%還有3套佔0.82%,擁有兩套以上佔22.04%。

現在長沙的人均住房面積有了很大的增長,從1980的7.67平米到本次調研得出的29.21平米,這個增長速度是飛躍性的。但住房的兩極分化也非常嚴重,從本次調研顯示有80%的住房都低於調查的總平均數,這説明收入層次的不同也導致了住房嚴重的兩極分化。同時我們的施工房屋面積也在逐年增長,房屋銷售面積,土地購置面積等等,都在增長,但收入層次的不同也往往決定了住房人均面積。

三、分析預測

(一)收入層次與住房建築面積情況分析

10%的最低收入户住房建築面積19.88平米,10%的低收入户住房建築面積21.72平米,60%的中等收入户住房建築面積28.50平米,10%的高收入户住房建築面積35.93平米,10%的高收入户住房建築面積43.60平米,總平均29.21平米。從而可以看出收入高的住房建築面積越大,但60%處於中等收入水平層次,所以大部分的住房建築面積市28.50平米。

(二)住房類型和現有住房數分析

5.75%是租賃公房,3.50%租賃私房,90.0%自有私房,0.75%市其他類型。其中,2.0%是單棟配套樓房,89.25%是單元式配套住宅,5.5%是普通樓房,3.25%是普通平房。而居室類型分析94.68%家庭是二居室,46.21%家庭是三居室。19.84%有兩套住房,1.38%有三套住房,0.82%有四套住房。由此可以看出有90.0%住的是私房,89.25%是單元式配套住宅,而卻有94.68%的家庭居室類型是二居室的,46.21%的家庭居住類型是三居室,擁有兩套以上住房的家庭佔22.04%。

(三)長沙市房地產開發情況分析

1、長沙市施工和竣工房屋面積

從xx年到xx年施工房屋面積從339.01平方米增長到3270.34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積從98.38平方米增長到699.90平方米,房屋售出面積,從39.97平方米增長到985.09平方米。

由此可以看出施工房屋面積增長了將近10倍,而竣工房屋面積增長了7倍,房屋售出面積增長了30倍。

2、房地產品房空置面積

xx年長沙市房地產商品房空置面積65.63萬平米,其中空置1—3年面積49.42萬平米,空置3年和3年以上面積5.70萬平方米。

從而可以看出長沙市現在的房屋居住情況基本飽和,居民幾乎不用再購買房屋。

四、結論及建議

通過此次調研,可以看出長沙市從1980年到xx年,人均住房面積隨着市區人口數的增加而增加,收入高的住房建築面積越大,但60%處於中等收入水平層次,所以大部分的住房建築面積市28.50平米。有90.0%住的是私房,89.25%是單元式配套住宅,而卻有94.68%的家庭居室類型是二居室的,46.21%的家庭居住類型是三居室,擁有兩套以上住房的家庭佔22.04%。施工房屋面積增長了將近10倍,而竣工房屋面積增長了7倍,房屋售出面積增長了30倍。長沙市現在的房屋居住情況基本飽和,居民幾乎不用再購買房屋。長沙市可以減少房屋的施工建築,將現有的商品房屋出售出去,適當的降低房價。

房屋調研報告 篇5

近年來,房地產市場不斷升温,旺盛的市場需求,鉅額的利潤,吸引眾多投資者的目光。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帶動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同時也引發了一些問題,影響到社會穩定和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針對這些問題,國務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大了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力度。筆者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視角,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應對措施。

一、當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無證無照和超範圍經營問題突出。一些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在利益的驅使下,通過收取管理費等方式,或將本企業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出租給他人使用,或以本企業名義設立項目經理部,為一些不具備資質條件的企業和個人進入房地產市場提供"保護傘",致使房地產市場開發主體混亂,無證無照經營現象較為突出。

(二)招投標運作不夠規範透明。土地的劃撥、出讓等信息宣傳和公示不到位,存在違規操作的問題,致使部分業內企業知情不多、參與面不寬。同時,在土地拍賣時,招投標部門對參與競標企業的資質條件、主體資格等審查不夠嚴格,未充分徵求工商部門的意見。

(三)虛假違法廣告現象較為嚴重。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吸引人氣,發佈含有明顯低於市場價的房價信息等內容的虛假廣告,如有消費者諮詢,則稱該房已售,並藉機推銷其他商品房。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通過虛構商品房銷售進展的信息,在社會上造成商品房供求緊張的氛圍,引誘消費者購房。有的違反《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的規定,發佈含有"投資、就業、升學"等禁止性內容,誤導消費者。

(四)合同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多數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銷售合同示範文本,不按規定將自制的合同文本送相關部門備案。自行設計的合同文本對商品房的質量、配套設施、公攤面積、公共設施管理、房屋權證辦理等規定不夠明確,特別是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糾紛的解決方式規定模稜兩可,或者設定"霸王條款",規避和免除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在糾紛發生後,消費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五)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呈上升趨勢。目前,在商品房銷售中存在面積"縮水"、公共設施達不到預先承諾、不按約定辦理房屋產權證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某開發商在業主入住後3年多的時間內,拒不履行辦理產權證的承諾,引發42户業主集體投訴。

二、加強建築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措施

對於上述存在的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房地產市場管理涉及多個部門,政出多門,各自為陣,相互協同的工作機制尚未建立;有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對項目經理部的管理、設置及主體定位等缺乏具體的規定,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置的項目經理部過多過濫;出租、出借營業執照以及掛靠經營等往往通過內部協議等隱蔽的方式進行,加之工商部門手段有限,調查取證困難,後續監管難以實施。

作為履行市場監管的職能部門,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積極主動介入房地產市場監管,當好監管房地產市場的主力軍。筆者認為,要解決好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以拍賣監管為切入點,全面介入房地產市場監管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是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起點。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國有土地出讓採取招標拍賣進行。《拍賣法》和《拍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對拍賣活動實施監督。我們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建立健全拍賣備案登記制度,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土地競拍活動的監管,全面掌握轄區房地產開發的狀況。嚴格審查競拍人主體資格證明、資質條件、資金來源等備案材料,對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相應資質條件或假借他人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參與競拍的,不予登記備案,並及時通知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取消其競拍資格,將違法開發行為拒之於門外。

(二)以經濟户口管理為基礎,規範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

一是嚴格主體資格審查。建立轄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濟户口台帳,逐一錄入企業的登記註冊情況、資質證書期限、資質等級等。並全面清查房地產在建開發項目,對照房地產企業經濟户口台帳,對從事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的企業和個人的市場主體資格進行審查。重點查處無照經營、掛靠經營、企業出租出借營業執照、超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對一些重點嫌疑開發項目,要通過加強企業財務的檢查,對企業在建開發項目的投資情況和財務收支進行嚴格審查,及時查處掛靠經營以及以收取管理費等形式出租、承租營業執照的無照經營行為。針對以內部協議承租、借用資質和營業執照以及掛靠經營調查取證難的問題,應從開發項目的資產管理入手,由開發企業出具在建項目投資情況,註明投資方、投資額等,經公證處公證後,報工商部門備案。對拒不辦理備案手續的,列為重點對象,嚴格審查。

二是加強註冊資本監管。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管理的規定,一級資質企業,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二級資質企業為20xx萬元,三級資質為800萬元,四級資質為100萬元。通過企業年檢,對照其資質等級,檢查其出資情況,嚴厲查處"兩虛一逃"違法行為,並通報建設部門吊銷資質證或降低資質等級,對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構處理。

三是加強項目經理部的管理。對在建項目的項目部,實行限期備案登記制度,要求開發企業提供營業執照、中標通知書、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許可證、建設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以及房地產開發合同等嚴格進行審核,重點審核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相關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對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後,方可從事項目開發。

(三)以執法辦案為手段,強化重點違法行為的查處

一是加強房地產廣告的管理。重點查處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未取得商品預售或銷售許可證、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以及違反《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規定而擅自發布廣告的行為;查處商品房預售、銷售廣告中未載明開發企業名稱、代理銷售企業名稱、預售或銷售許可證書號的行為;規範廣告中有關房地產項目、面積、價格、位置、周邊環境、房貸等內容,嚴厲查處虛假廣告和其他違法廣告。

二是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管理。檢查從事廣告策劃和商品房銷售代理經紀公司、從事買房賣房換房的經紀企業和個體工商户,重點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在代理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賺取差價的違法行為;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看房費等費用的行為。

三是加強房地產展銷活動的管理。對未經登記,擅自舉辦房地產展銷會的,嚴格依法查處。

(四)以長效監管為目標,探索創新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

一是建立房地產市場信用監管制。對城市規劃區內在建的房地產開發工地進行全面清理,並登記造冊,錄入企業從事建築、開發情況、登記註冊情況、資質條件、合同備案、廣告登記、消費投訴和違法處罰情況,建立健全房地產企業"經濟户口"。同時,建立"黑名單"和"黃牌警告"制度,定期對信用良好和不良企業進行公示,促進房地產企業誠實信用,守法經營。

二是建立合同備案制。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環節使用工商、建設部門制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修改示範文本格式條款或自行制定合同的'文本,必須報工商部門審核、備案。

三是健全12315監控網絡。通過12315消費者申訴網絡,及時受理消費者投訴、調解購房糾紛、發現違法線索、查處違法案件,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效率,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四是強化社會輿論監督。對違法經營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後果嚴重的建築房地產企業,在依法予以查處的同時,要通過新聞媒體、紅盾信息網站及時予以曝光,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提高其違法經營的成本,增強對違法經營者的震懾作用。

五是加強部門協作機制。建築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涉及建設、規劃、房管、國土資源等多個部門。工商部門要主動加強與上述部門的協作與聯繫,互通信息,及時瞭解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出讓、劃撥和規劃開發項目情況,明確房地產市場監管重點。同時,要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對重點違法行為,組織聯合執法整治行動,增強工作合力。

房屋調研報告 篇6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泗洪縣房地產業得以蓬勃發展,投資規模逐漸增大,市場交易日益活躍,居民的住房條件明顯改善。房地產業的快速發展對擴大就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提升城市形象,繁榮地方經濟作出了明顯的貢獻。

一、基本概況:

20xx年新開工面積112.5平方米,其中住宅項目15個,面積75.2萬平方米;專業市場6個,面積37.3萬平方米。批准預售面積80萬平方米,其中商業26萬平方米;網上銷售備案商品房2599套,面積29.7萬平方米,均價2168元/平方米;網上銷售備案普通住房2094套,面積23.86萬平方米,均價1924元/平方米;網上銷售備案商業用房505户,面積6.87萬平方米,均價3248元/平方米。

20xx年元月至4月,網上銷售備案商品房2700餘套,面積25.4萬平方米,均價2804元/平方米,房地產市場整體銷售比較穩定,去年雖然受宏觀經濟政策等方面因素影響,但該縣房地產市場整體波動不大,房地產市場在逐漸回暖。去年11月份至今,泗洪縣商品房銷售量明顯增長,尤其是幾個相對較大的樓盤出現了銷售高峯,這説明該縣房地產市場的需求空間仍然較大。

二、存在問題:

1、供電方面:一些小區存在供電不完善問題,為臨時用電。究其原因:供電部門要求開發企業在紅線之外架設供電專線,費用昂貴,給企業增加較大的經濟負擔,許多開發企業迫於資金壓力,無法解決,部分小區已多次出現停電現象,羣眾意見較大。

2、開發企業內部管理有待完善,在泗洪註冊的房地產企業現有40餘家,大部分為本地企業,規模小,資金缺乏,管理人才不足,在開發管理過程中,重效益輕管理,導致樓盤建設配套設施不完善,出現一些遺留問題,甚至有部分樓盤出現停工爛尾現象,影響羣眾的消費心理。

3、開發企業資金短缺。20xx年上半年受宏觀調控政策影響,各金融機構收縮銀根,下半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年底,政府出台了放寬金融政策,但到目前為止收效尚不明顯,主要原因:各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發貸款發放條件較為苛刻,使得開發企業從銀行取得資金難度大,目前僅有個別樓盤通過開發企業自身努力爭取了部分貸款,大部分項目資金仍來源於社會融資。社會融資成本高,參與融資主體對目前市場信心不足,融資難度大,導致開發項目資金短缺,以至引發部分開發企業到周邊市、縣投資,大量資金外流,項目多的企業資金缺口巨大,舉步維艱,直接影響項目的推進速度,更影響樓盤的正常銷售。

4、近年來,泗洪縣四房建設穩中推進,受到省市表彰,每年拆遷量都在50萬平方左右。由於泗洪縣拆遷安置房的價格較低,與商品住宅價格差距較大,大部分拆遷户購買了安置房,一定程度上影響商品住宅的銷售。

5、受20xx年整體經濟形式和一線城市降價銷售影響,雖然住房剛性需求仍然存在,但是羣眾持幣觀望的情緒較濃,使得消費羣體存在房屋還有降價可能或政府還會出台更優惠的購房政策,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商品房銷售市場。

三、下步打算:

1、有序的開展拆遷規劃,適度控制招拍掛土地的數量,以平衡現有市場供需,預計20xx年泗洪縣將推出土地11塊,面積800畝,基本可滿足用地需求。

2、解決供電矛盾這一突出問題。土地在出讓前,詳細規劃好供電線路,從源頭上解決土地出讓後存在的供電問題,由政府牽頭出面協調解決建成小區的供電問題,杜絕新建樓盤臨時供電現象的出現。

3、加大各銀行對房地產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20xx年春節前該縣房管處兩次組織銀行與開發企業座談,會上各家銀行與開發企業簽署總額達7.06億的開發貸款協議,但開發資金仍有較大缺口,希望通過有效途徑,爭取銀行更大貸款支持,確保房地產在建項目的穩步推進。

4、在確保四房建設有序推進的同時,一是出台新的拆遷補償標準和安置房購買價格,縮小與商品房之間的價格差距;二是嚴格把握拆遷安置的准入關,打擊私下轉讓拆遷協議行為,杜絕惡意炒作現象的出現。

5、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項目的管理力度,各行政管理部門要樹立精心管理、全方位服務意識,建立一站式審批制,高起點規劃,高質量施工,完善基礎設施配套,提升小區檔次,讓羣眾滿意消費。

6、在泗洪縣政府年前已經出台的《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穩定發展的二十三條意見》的基礎上,根據省市及周邊縣市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再作進一步完善,出台補充優惠政策。同時針對泗洪縣以往自建房和集資建房數量多的情況,為其完善手續,擴大二手房市場,爭取商業銀行對二手房按揭業務的開展,以此助推商品房市場的發展。

8、加大對羣眾的輿論宣傳,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宣傳各種購房優惠政策,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激發羣眾的購房慾望,以此來帶動泗洪縣房地產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

房屋調研報告 篇7

一、我縣房地產行業現狀

20xx年,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省、市和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和行風建設,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以實現房管事業和諧發展、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服務大局、情繫民生為着眼點,以實施重點項目帶動戰略為重點,強力攻堅,勇於突破,各項職能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行業管理服務水平得到提高,為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近二年,由於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我縣住宅與房地產業出現緩慢發展,全縣8個開發企業先後建設了金域藍灣、鑫隆佳苑、尚城雲鼎、城東商貿城等房地產開發工程,開發建築面積10.7萬平方米,全年竣工住房面積12.6萬平方米,人均增長0.3平方米。目前,縣城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已達28.8平方米。房地產二級市場活躍,全縣公房上市交易43套,面積0.27萬平方米;存量住房上市交易127户,面積1.3萬平方米,交易額1395萬元,拉動了內需,激活了房地產市場,增加了契税,為我縣經濟發展增添了活力。全縣房地產市場呈現“增長速度較快、供需總體平衡、結構更趨合理、價格穩中有升、消費逐步理性”的良好發展態勢。

二、存在的問題

近些年,我縣重視法制建設,不斷加強了行業管理和規範服務工作,特別是大力開展了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活動,有效地推進了房地產業的各項工作,加快了我縣住房建設步伐。但在行業管理工作中,也發現一些問題,這些問題主要有:

一是房地產銷售不規範。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存在個別開發企業部分開發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就擅自進行商品房預售;少數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銷售樓盤未按要求公示,缺漏了部分公示內容,如:崇仁縣城鎮綜合開發公司開發的“永勝花園”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茂泰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鑫隆佳苑”缺《商品房銷售進度表和價目表》。

二是物業管理不完善。物業管理面太窄;市民居住消費現象更新的問題;管理人員服務工作不能滿足住房要求的問題;物業管理資金難以到位的問題等。

三是住房保障體系不健全。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建設管理中,住房保障體系健全還不夠;“兩房”建設工作創新力度還不夠。

三、幾點建議

1、放開搞活,培育住房二級市場

在20xx年我縣就已全面放開住房二級市場,為了進一步放開搞活住房二級市場,促進存量住房流通,實現與商品房增量市場的聯動,適應居民改善居住條件的需求,拉動居民消費,必需降低准入門坎,取消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審批手續;必需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實施交易發證一體化;必需明確住房交易優惠政策,降低税費;必需培育和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市場;

2、規範市場,着力監管與服務

在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方面,應在“監管和服務”上下功夫。一是把好開發企業准入關。對申報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從註冊資本金、工程技術人員、擬開發項目情況等方面嚴格把關。不僅認真審查材料,而且還要現場踏勘。二是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的監督和管理。嚴格執行預(銷)售許可證制度,建立健全了我縣房地產開發銷售信息公示制度和管理力度。三是認真做好開發企業資質年檢工作。

3、突破難點,建立物業管理機制

一是加大宣傳,轉變觀念。向社會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物業管理的社會整體意識。開展形式多樣的文明、安全、法制、物業管理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向住户灌輸現代文明新的居住消費觀念,增強住區羣眾配合和接受物業管理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二是協調關係,爭取支持。爭取縣政府成立物業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協調、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工作。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對開展物業管理,改善人居環境工作給予大力支持,有效實施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如清除亂建亂搭、改造危舊房屋、整治環境衞生、搞好交通綠化等;新住宅小區規範管理,如房屋建築主體的修繕和管理;房屋設備、設施維修和更新;環衞、道路、綠化、消防、治安管理和維護等。三是出台政策,建章立制。爭取政府出台物業管理政策,制定管理實施辦法,明確政府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單位、社會有關各方及業主相互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具體規定物業管理經費來源及收繳辦法等。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要和用户簽訂管理合同,明確責、權、利關係,規範各自行為。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物業管理工作步入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軌道。

4、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全面推進廉租住房建設

一是建立責任制體系,切實加強“兩房”建設管理和監管。建立領導機構,設立專人負責,嚴格操作規程,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強化抓“兩房”建設工作責任意識。二是依法依規運作,積極穩妥推進“兩房”建設工作。按照縣政府《關於推進崇仁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實施意見》的要求,堅持科學運作,規範操作規程,採取電視宣傳、組織宣傳車上街、在縣城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諮詢服務和散發《公告》材料、三榜公示以及將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公開搖號活動製作電視新聞滾動播放等形式,向社會廣泛開展“兩房”政策、運作情況進行宣傳。建立申請申購、填表登記、入户調查、審核確認、建檔管理制度。啟動“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等工作,嚴格做到對“兩房”合理合規的使用,並建立“兩房”建設工作重大事項報告、統計報表、責任追究等制度。三是加大業務工作技能,進一步落實住房保障運行環境。四是創新思路、加強“兩房”建設。要用創新思路來解決業務工作中遇到的複雜問題和打造“兩房”建設領域。通過工作的不斷創新,進一步為政府解決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不斷提高“兩房”建設發展思路,使“兩房”建設這項‘民生工程’又好又快地發展,造福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