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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融資決策中的納税籌劃

納税籌劃師 閲讀(1.52W)

現代企業進行税務籌劃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實現其財務目標,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企業應當從籌資活動、投資活動和經營活動等方面進行税務籌劃,以實現企業財富的最大化。成功的企業往往也是理性的納税人,其不僅懂得如何憑藉智慧賺取利潤,更懂得如何憑藉智慧合理避税。在現代“薄利多銷”的買方市場環境下,税務籌劃已成為現代企業理財的一個舉足輕重的焦點。

企業融資決策中的納税籌劃

企業融資決策是任何企業都需要面臨的問題,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企業融資主要是滿足投資和用資的需求,根據資金來源渠道的不同,可將企業的籌資活動分為權益資金籌資和負債資金籌資,從而形成企業不同的資金結構,導致企業的資金成本和財務風險各不相同。在籌資中運用税務籌劃,就是合理安排權益資金和負債資金的比例,形成最優資金結構。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應當考慮以下幾方面:

1、企業融資活動對於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

2、資本結構的變動對於税收成本和企業利潤的影響。

3、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在優化資本結構和減輕税負方面對於企業和所有者税後利潤最大化的影響。

企業通過吸收直接投資、發行股票、留存收益等權益方式籌集自有資金,雖然風險小,但為此支付的股息、紅利在税後利潤中進行支付,不能起到抵減所得税的作用,企業資金成本高昂。倘若通過負債籌資通過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債券籌集資金,支付的利息可在税前計入費用,從而抵減企業的税前利潤,使企業獲得節税利益。但由於負債比例升高會相應影響將來的融資成本和財務風險,因此,並不是負債比例越高越好。

  借款費用利息的税務籌劃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税政策,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税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扣除。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因此,一般性經營性借款或者説流動性借款利息可以直接扣除,但有一定的上限,超過的部分不能扣除。專門性借款即固定資產借款利息不能直接扣除,只能隨固定資產一起折舊,但沒有扣除限額。納税人可以充分利用這種規定進行納税籌劃,即將不能扣除的一般性經營性借款利息轉化為固定資產利息。

  ​企業融資租賃中的納税籌劃

​融資租賃又稱財務租賃,是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正式申請,由出租人融通資金引進承租人所需設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人使用的一種長期租賃方式。

通過這種方式,承租企業通過支付租金可迅速獲得所需設備,不用承擔設備被淘汰的風險。對所租賃的固定資產,企業可將其當作自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折舊計入成本費用,且支付的租金費用也允許在税前扣除,使企業計税基數減小,從而少交所得税。同時,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改良支出也可作為遞延資產在不短於5年的時間內攤銷。可見,融資租賃作為企業重要的籌資方式,其税收抵免作用是顯而易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