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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試大綱解讀:卷二整體變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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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試大綱已公佈,與2014年司法考試大綱相比,新大綱在考查內容、考試科目試卷結構等方面做出調整,現就考查內容上一一為大家解讀2015年司法考試大綱具體內容。

2015年司法考試大綱解讀:卷二整體變化情況

2015年司法考試大綱卷二有比較大的變化,具體來看:

  一、卷二大綱整體變化

卷二考查的學科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是司法考試中最比較難拿分的一卷。2015年司法考試在卷二最主要的變化主要體現在行政法訴訟法上,行政訴訟法它在考點內容、法律法規上有大的調整。

  二、學科具體變化

(一)刑法部分

1.新增9個法律法規: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條的解釋

(2)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

(3)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

(4)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私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辦理利用賭博的機器開設賭場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刪除2個法律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私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二)刑訴部分

1.新增8個法律法規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第3款的解釋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71條第2款的解釋

(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57條第2款的解釋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死刑複核案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辦法》

(5)《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

(6)《關於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

(7)《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

(8)《最高院、最高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意見》。

2.刪除3個法律法規

(1)《最高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的規定》

(2)《最高法院關於死刑複核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3)《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規定》。這些法條基本被《刑訴解釋》取代,沒有存在必要,故刪除。

(三)行政法部分

1.新增7個考點

(1)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中增加“無明顯不當”

(2)行政訴訟的基本原則新增“依法受理、依法應訴原則”

(3)應予受理的案件新增了4個考點:行政確權案件、徵收、徵用案件、行政給付案件、行政合同(協議)案件

(4)行政案件審理中的特殊制度,新增了1個考點:“調解的適用”。

2.刪除或合併7個考點

(1)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要件,“不得超越職權、不得濫用權利”2個考點合併為1個:“不得超越職權和濫用權利”。

(2)起訴與受理,“對起訴的審查、審查的結果”2個考點合併為1個:“對起訴的審查和處理”

(3)行政訴訟的一審程序,將“審理前的準備、審理程序”修改為“第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

(4)涉外行政訴訟,刪除“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1個考點

(5)應予受理的案件,刪除4個考點:撫卹金案件、國際貿易行政案件、反傾銷行政案件、反補貼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