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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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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招聘29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9:00-14:00,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浙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教師招聘方案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29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寧波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院的基礎上組建的獨立設置的公辦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為寧波市屬高校,學校性質為全額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學院下設商貿、信息、藝術、旅遊、外國語、景觀生態環境財會金融、國際交流、電商(創業)、成人教育等10個二級學院及基礎課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學院設有30個高職(專科)專業、5個職教師資類本科專業(以寧波大學名義招生,頒發寧波大學文憑和學位證書)。學校現有教職工498人,全日制高職專科學生8630人,本科生1126人。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試講、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學位和範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1:招聘具體崗位條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在“寧波市第十八屆高層次人才引進洽談會”的高學歷人才開放式洽談會現場設攤報名;報名時間:2016年9月24日9:00-14:00;報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7、8號館一樓(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展位),具體展位見高洽會參展單位名錄;報名辦法:在高洽會招聘單位設攤展位現場將有關材料交送招聘單位。

2、應聘所需提交材料:(1)《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屬於2017屆應屆畢業生的提供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應聘人員屬於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的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等複印件;(3)有教學、科研工作經歷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材料複印件(另附著作、論文、科研項目、獲獎成果等清單);(4)有獲獎的提供榮譽證書 的榮譽證書複印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所有招聘崗位為緊缺崗位,經主管部門寧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信息將在中國高校教師招聘(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佈。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院通知,電話告知試講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直接試講的辦法,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選擇進行試講並通知其他人員。

1、資格複審

試講前,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推薦表和就業協議、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複審。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複審。未按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2、試講

學院組織考察組對應聘者進行教學、科研能力的全面考察,試講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能力、創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

3、成績

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試講合格人員中,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試講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試講成績和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由學院人事處郵件或電話告知。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上下載體檢通知後,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

體檢結束後,我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後,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無異議,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並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户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户籍遷移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係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繫地址和聯繫方式

學校地址:寧波市高教園區(南區)學府路9號郵編:315100

網址:

E--mail:

聯繫電話: 0574-88122236

聯繫人:陳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415031